Friday, November 23, 2007

才剛說覺得嘔吐的感覺還不算壞,卻差不多忘記了咳可以有多要命,直至最近。

原來可以咳到彈起、咳到嘔、咳過不停、咳到透不過氣。曾經試過半夜咳到上半身突然板起來碰到腳,平日做sit-up都沒有那麼大的力度;又試過在廿來分鐘的小巴車程上,全程以一到兩秒一次的頻率咳一聲,把鄰座的乘客嚇過半死,又因為車廂已滿,她又不能調到別的位子坐。雖然我已經戴上口罩,但對安撫她的心靈沒有太大幫助似的。

當咳到這個地步的時候,就不期然想起朋輩間的傳說:甚麼阿某有點咳的時候吃了白菜仔,中醫說涼不應該吃又不理,結果咳到肺炎入院;又有阿某狂咳之間,覺得胸部劇痛,於是入醫院求醫,原來是咳斷了肋骨。(咁都得?)

對上一次感受到咳的威力,是小學患上支氣管炎的時候。真是咳到那個程度的話,別說「馬拉鬆」了,甚麼運動都做不了,沒有朋輩聚會耍樂,連打過電話做訪問的基本維生技巧都不能用了......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咳咳咳......

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alibi

讀者閱報時可會留意到,所看到的報道是從一)那一位記者負責報道,與及二)他/她到過那裡去?

比喻來說,如果他們翻開星期二的報紙,會否發覺:「咦,這個記者星期一去過觀塘、荔景與及灣仔(或者其他地區,總之只是舉例)工作。總共去過三個地點,然後寫了兩篇報道。」

他們可能沒有發覺的是,這個記者其實還去過西灣河。由於報紙內完全沒有相關的報道。所以按常理他們是不知道的。

如果他們心水清的話,會否發現同一個記者同時於幾個地點現身,而跟據有關報道的發生時間,是物理上不可能的?例如,在西灣河的人,為甚麼會同時在跑一宗在灣仔發生的消息?

這位記者是為了甚麼要做那麼多不在場證明(alibi)呢?同一時間幾個地點出現,難道份出人工會大份一點?還是他/她以為這樣做,別人就不會知道他/她的存在與否?還是他/她有用不完的精力?

究竟真相是甚麼?他/她是為自已,還是,是為了「甚麼」而這樣做?還是,只是表面是這樣子?

總有愛看松本清張《點與線》的讀者,會跟那兩個幹練刑警那樣,從火車班次表上的關鍵四分鐘,與及兩名刑警偶然遇到的生活小節上,例如是胃口與愛情的關係,例如為甚麼非要在車站等候區約一位並非不見不可的客戶等等,截穿這個橫跨全國的不在場證明吧?

雖然,破了案又能怎樣了?有人要背黑鑊,有人要以死謝罪,但更有人因此升官發財。小說的結局是這樣的。已經五十年前的小說,可是看的時候,一點也沒有退流行的感覺。

Thursday, November 08, 2007

吐與快樂

因為吐,因為整夜都在「打冷震」,告了病假休息看醫生。受到預期的教訓。「明知盒飯有問題還要吃完?不能這樣幹嘛。」雖然醫生說得很有禮貌。

由於是食物不潔而吐的關係,吐完了以後就好了,雖然身體還是不適,累得半死,但藥物也幫不上甚麼忙。只是也是第一次聽說,原來吐後單是喝開水是不成的,應該要喝寶礦力之類,否則身體水份內的電解質(?)就會進一步被沖淡了。

嘔吐這個行為當然是很麻煩的事。今年我也試過吐到面青,幾乎脫水的地步,才醒覺「對了,是不是應該去看一看醫生」的可惜行為。可是,對於嘔吐,我只會想到感覺良好。非常正面的感覺。

可能與我至今惟一一的一次因醉酒而吐有關。

那時我剛入行不久,當時的工作世界,只有那樣的一個裂縫大。有天為了一件工作的事,我成為公司上司與及同行的箭靶,不是要為自已開脫,但那種是任何行家遇上了然後被責難,只有覺得自已當天倒楣透的那種。

那晚,那班行家們好像有甚麼放工後活動,當然照舊沒有預留我的份子。那時候我沒有甚麼「跑這條線」以外的同行朋友,原來校園裡的朋友們,又會覺得跟我這種九點鐘才放工的人聚會實在累人。

可是,那班行家當中的一個,其實不算是很熟稔的一位,當晚卻決定不參加大伙兒的活動,而是陪我出去喝一杯。

因為跟對方不熟,我們只是很隨便地選個地方,結果就不知恁地走到一間大家都沒有去過的酒吧。我多年來首次喝雞尾酒就是在那裡,還要是喝一杯以魚缸造型而成,至少有300ml的雞尾酒。又因為沒有胃口,只點了點沙拉吃。當然受不了。那個為令我有機會申訴一下而舉行的約會上,我至少兩次跑到洗手間吐,回來還要裝作若無其事,明顯半醉了。

最後那個行家送我上的士,跟我道別。開車了不久我就問司機:「你有沒有膠袋?我想吐。」

在車上吐了一、兩回,下的士回到所住大廈門口的時候,我竟然趴在馬路上,痛痛快快的再吐。

還沒有結束,回到家裡,在馬桶前,又吐了。

醒來的時候,我才發現之前我一直睡在廁所的瓷磚地板,再吐了最後一場。

感覺是:棒得不得了。

明明應該是跟喉嚨痛、暈眩、脫水,種種痛楚不適連在一起的行為,卻令我覺得很舒服。

那位特地來安慰我的行家,後來離開了這行業,我跟對方亦失去了聯絡。據說現在找到一份令人尊敬的工作,過得很不錯的樣子。

冰男知道我對嘔吐的「美好」聯想,只有說:「難道那是佛洛依德說的甚麼口腔期、肛門期之類的那種情意結來解釋嗎?」

現在只餘下喉部的一點點火熱的感覺,反而覺得有點失落。

p.s.回應香港仔,看過醫生了。沒有甚麼大礙。

至於pcheung,都說是跟「其他原因」無關啦。沒有關係沒有關係。一定不會錯。

全世界就等我「開飯」也沒有用。因為我已經不舒服了好一陣子,肚痛上過兩、三次廁所(當然不是一分鐘就跑出來那種),最後還是哇啦哇啦,將今晚(星期三)的晚餐都給吐出來。

後來才知道我只是吐了大約九成,餘下的是那個在高速公路上車速維持着「99、98」的那個小巴司機讓我知道的。

我現在知道是「為甚麼」,我其實幾個小時前已經知道「可能是為甚麼」。就是一盒吃的時候已覺得味道「酸酸縮縮」的鴨胸飯。

以前在舊公司的時候,這個應該吃了兩口就給拋了。再去樓下買一盒回來好了。可是想着趕時間,還要到樓上「pick up番隻」,算了吧。可能是解凍的雪味吧。別那麼挑剔。我竟然這樣想。在家裡對過期食物「零容忍」的我,即使沒有味道問題也會照拋,還要制止家母吞下肚。怎會明知飯盒怪怪的也照吃如儀?

每一次要大吐特吐的時候,才想到原來已經犯下基本錯誤。為甚麼都是要搞到自已吐得有脫水的感覺,才醒覺自已犯錯。還是因為我腦筋先壞掉了,才會吃下問題食物,才會吐。

不是已經吐乾淨了嗎?為甚麼還是想吐?好累,但又不能睡。因為老是要吐。也不知要吐到甚麼時候。

冰男問,是不是只有女性才會傾向要吐?我好像沒有見過男人會吐,喝醉酒那種除外。我也答不上來。

總之今次100%不是晨吐吧。100%不是。這種事件,我就算燒壞腦也不會搞錯。

Thursday, November 01, 2007

都市叢林之神

昨日(星期三)完成一個充斥著「據悉」的吹風會/記者會之後,只想第一時間離開那個華麗的現場,邊走邊跟友好投訴剛才的「奇離」(沒有打錯字,真的這樣認為)遭遇。

說著說著,不知不覺就走到這個地鐵站出入口,然後又一個轉身,走到十步以內的書店。

本來一肚氣的我,想藉着在書店內打個白鴿轉令自已冷靜下來。畢竟回到公司還有一萬件事要做,沒有打書釘的閒情逸致。誰知一走進去,就有一個女書店店長模樣的人,非常認真的跟我說:「小姐,你想找甚麼書?讓我幫你找。」

我近月的確為了找一本書而頻頻在各大小書店打轉,可是都找不到,而我需要這本書的迫切性,又未至於要向書店訂購。本來只是想來打個轉就走,但從來沒有試過在書店被店員主動提問、發呆的我於是說:「我正有本書要找,書名就是......」

她當場說:「這本我們有,就在那邊。」

結果如何?我當然就買了下來。雖然價格比預算貴了一點,要買hardcover而不是paperback。

我真的覺得那個女店長是湖中神仙之類,否則怎會聽我願望然後幫我達成?雖然付鈔的人是我。

就是這個了:《A Year Without "Made in China": One Family's True Life Adventure in the Global Economy 》。當記者的美國人Sara Bongiorni與她家人的一年無中國產品的難忘歷程。這是幾個月來看國際新聞時提過的一本書。這個星期終於在商務印書館看到有中釋本了,不過還是想要看原文,但一直找不到。

p.s.幾個月前我嘗試在書店找上述的這本書不果,結果買了《可不可以一年都不買》(Not Buying It: My Year Without Shopping by Judith Levine)。真是傷腦筋,太太你這樣買書是不行的。我想冰男一定會這樣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