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30, 2008

那天,我踢足球

從小學起,以至大學都愛看《足球小將》,後來又看《我們的足球場》。未戒睇波的時候,買足球雜誌從不手軟,連教踢足球以至講當球証的書也買了。可是多年來,都從來沒有踢過足球。

今次去英國旅行,在某個小城的某個草地場,作生平首次踢波。










正如圖中顯示,我當然踢得不好,還差點兒「踏波車」,難看更是不在話下。第二天一對足踝腫起來。原來是用錯了踢的部份。


我3x歲人才第一次踢波,單是幾個人互相搓波,也覺得很吃力。


踏在草地的時候,也開始明白為甚麼英格蘭可以有那麼多優秀足球員,因為很容易就接觸到草地,知道如何在草地跑步,如何運球。從小就習慣了踢草地。相比之下,也難怪香港的足球員一直投訴,沒有草地練球真的很難踢得好。

那天下午,好像沒有做個甚麼「旅行時應該做的事」,除了覺得很快樂以外。

德國.睇波.與首次旅遊

今日凌晨睇波,是戒睇波後n年來看的首場賽事。我曾經熱捧的德國隊輸波添(雖然,其實它是歐洲國家盃亞軍)。

其實當年捧的,不完全是德國隊,而是(當紮的)奇連士文。8字頭的朋友們,奇連士文當時是踢拜仁慕尼黑而不是當教練的!

我讀大學時有修讀德文。德文老師總會問為甚麼要學,我當時答案大致如下:「德國經歷過二戰,能夠面對過去,於各方面造出輝煌成就(說的應該是西德)。很想了解這個國家多一點;而且哩,德國有奇連士文......」老師就表現得很高興的樣子,教我們如何用德文讀好Klinsmann這個名字。還教我們,奇連士文first name其實是Jürgen、而不是Jurgen。

(我說的都是實話,只是後來的部份從來沒有提到:其實對德國的興趣,又始源於《足球小將》的若林源三和《挪威的森林》,但這樣又怎樣跟德文老師解釋好?反正到最後,我真的是因此而對德文有興趣就是。)

就是因為有讀德文,1998年,大學第二年升三年的那個暑假,就以「讀暑期班」之名出國旅行。是生平的首次出門,之前連「返大陸」(當時已經回歸,但還不流行用「內地」兩個字,都是說返大陸)都未去過,就膽粗粗跟熱情兩個人,約定了首站是在法蘭克福火車站某處等!這樣做是因為她有德航獎學金送出的機票,而我就為了最後一站要去英國旅行,而買英航(熱情對去英國沒有興趣)。於是兩個首次出門的大學女生,就於不同時間在香港機場出發,然後約定翌日在一個非英語國家、非乘火車不可的地點等!簡直膽生毛。現在想起來都一額汗。

如果當年對奇連士文一點興趣也沒有,也許就不會讀德文,乾脆讀日文好了。於是那天暑假就不會跟熱情去了德國旅行了。然後今天去蘇格蘭和英國的時候,就不會感嘆:咦?對上一次去英國,是十年前的事了......

Monday, June 23, 2008

關於分享

熱情看過愛丁堡馬拉松的那一篇後,跟來投訴:「很失望,你只肯說關於馬拉松的部份。旅程的其他內容,完全沒有提及!」

我很意外她會這樣講。回港以後我跟她談了至少半小時電話,除了馬拉松以外,應該也有提及到一點點行程吧?但我想起來了,的確,的確除了威士忌,與及去過的地方名字以外,我都沒有跟她談到。難怪她要投訴。

前幾天跟借英國電話卡給我的朋友吃飯,她問我:「旅程上有甚麼趣事?」很正路的問題,我竟然無言以對,呆了。(明明有趣的事多着哩。)

這幾天睡得不好,索性回憶過去,醒起多年以來,我似乎一直沒有跟朋友訴說旅程上經歷,除了是倒霉的部份。

關於我在雲南跟朋友被人從頭騙到尾,還在國家認可公園內遇到神棍兼迷暈黨的事,要我再說一百次也可以(除了跟老爸老媽以外,拜託大家不要多嘴);在澳洲渡蜜月時,到uluru朝聖到玩熱氣球,跟好朋友也只是「提過有這個行程」這個程度而已。在部落裡更只寫了被酒店無理過數的事。

為甚麼?因為我對於說令自已快樂的部份,並不自在。

跟朋友不是沒有說快樂的事,但比率原來不多。而在部落裡,都是訴苦/不吐不快的話(其中一個原因,是快樂的時候,通常跟運動或旅行有關,不會接近電腦)。

雖然我私下跟你說過飽也可以,不過為了熱情你這個讀者,我就嘗試改變一下,給你寫多一點旅行的事吧。

慢工出細貨,可能要等上好幾天,你就忍耐一下吧。

keep me out of the pictures, please!

無論甚麼情況,有些人很抗拒被拍攝,即使是跟朋友合照也好。被迫要照的時候,總要用書用毛公仔遮面;有些人則是會因為當日狀態欠佳,而拒絕拍攝。

近年還多了一些人,本身不抗拒拍照,但就很討厭有的朋友沒有問過對方同不同意,甚麼沒有跟對方說過,就隨隨便便將合照上載在網絡上。以前上載照片沒有那麼方便,但現在facebook 和其他電子相簿都觸手可及。幾個步驟就令認識和不認識自已的都看得見,甚至比當事人更早看到照片。我自已,就是很討厭這種情況。

大致上而言,我不算很抗拒拍照那種人。但真的很希望朋友在上載照片的時候,問問我同不同意。我反正是可有可無的人,為甚麼要post這個?

雖然,有時說朋友將x年前的照片上載了,叫我去看。看的時候,都覺得蠻好笑的,生朋友氣的時候,確實不多;但也有情況是,明明拍照時我已經清楚說過「其實我不想放上網給人看」,但朋友聽過就算。

總之,如果我已經明確地說過了「我不想拍照」(也許是我今天穿得很爛,看起來很沒有精神之類,我畢竟是個女的!你少管我為甚麼!)還要被迫參與其中,然後對方還將照片上載,讓所有人都看得見,我真的很討厭。

也許,我當初抗拒不肯拍照,就是因為明知道有些人跟本不會理我同不同意,而照樣將照片上載,還覺得很有趣,很威風的樣子。

這樣子在網上坦白說出自已的感受,未必對自已有好處。有朋友(?)知道我對上載照片的態度,第一個反應是落井下石:「是那一張你不想上載?在那裡?好讓我也去看看。」也許會引起反彈也不定。不過,真的不吐不快。

可能有些人就是聽不到,白紙黑字寫出來可能也沒有用,但我怎樣也要說明一次。

Thursday, June 19, 2008

目標為本的愛丁堡馬拉松

前言:回來了已經好一陣子,在部落裡寫不寫今次的行程好呢?不寫下來,無論是不是在網絡上寫,擔心自已總有一天忘記了。在部落撰文,竟又有點不捨得。為甚麼呢?

因為今次旅程大致上很美滿,特別是在蘇格蘭的一段。行程不足兩星期,但是嘛,對我而已,影響深遠;一方面,好得實在想找門路,早日到當地移民落地生根好了(!)

另一方面,跟朋友說了這些地方很捧,那個地區的威士忌真的好得不得了,如果訊息落在某些煮鶴焚琴的人,他們會不會破壞當地原來的寧靜?有着諸如似類。好像生怕初相識的男朋友會見光死那樣。

不管如何,還是讓我寫下一點吧。至少先寫馬拉松的部份。

x x x x

好幾個月前,就在某本英國跑步雜誌,看到夾在裡面的愛丁堡馬拉松報名表。當時去蘇格蘭旅遊的日期未定,但我已在想:如果剛巧就是這段時間去蘇格蘭,可以參加這個實在不錯。六個半小時的時限,很適合我這種企鵝級的人。

不消說,落實旅行及出發日期,而愛丁堡亦被同行者確認為其中一個會到的旅遊地區後,我就決定報名。

可是,第二天就收到其中一位同行者的電話,叫我放棄參賽。

「為甚麼?」我不服氣。即使其他人沒有興趣跑,當日大可以自由活動。我又沒有要求任何人當我的支持隊伍。

「不是這個問題。」對方說:「而是愛丁堡是首站,你萬一在比賽中受傷了,以後的行程怎麼辦?如果你受傷了影響行程的話......一定會放棄你的!」

雖然他後來補充,是相信「冰男」一定會不管我死活,繼續原定行程。而他說的話,的確很符合冰男對老婆的行為模式。

我最後還是照報名參賽。不過答應大家,如果有傷的話,不參賽;比賽期間有傷的話,也不會死頂。

今次參賽的惟一目的,就是無穿無爛下完成賽事,這樣就是我所說的「目標為本」。

目標可以很明確,但比賽當日,仍是有意料之外的事發生。我跟冰男在開跑前鬧意見,不歡而散。所以他並沒有如原定計劃,拍攝我在異地起跑的情形。至於我嘛,好不容易才能令自已冷靜下來,叫自已千萬不要一面跑一面掉眼淚。

忖心自問,跟冰男一向很少鬧意見,可能一年最多才有兩、三遭那種。可是卻落在這個早上發生!原因其實早在比賽前一天開始。

冰男當時很生氣,是因為他認為我的行為,跟他心目中的運動員/會做運動的人不符:

1)在比賽前一晚吃海鮮而不是在做carbon loading(p.s.他一向認定:吃海鮮=折墮的香港人
2)我沒有在比賽前一天,跑那五至六公里作最後沖刺。
3)比賽當日,沒有從所住的旅館跑到起跑點熱身(距離大約是五公里)
與及4)在比賽前要買咖啡喝(即使付鈔的人是我)。

除了第一項我不抗辯以外(雖然當初提出要到那間青口店吃的,不是我),其他的罪名,我覺得有夠冤枉。如果我有能耐在比賽前跑那麼多,之後仍一定有能力完成一場我從來完成過的賽事,大家也不用那麼擔心我會受傷了。

至於喝咖啡,雖然有利尿作用,但一來提神,二來那個早上還未出太陽,很冷。旅館房間連熱水堡都沒有,想喝點熱飲有甚麼不對?

起跑的時候,腦海裡一片混亂。勉強跟大隊移動雙腳,心裡一直在想:糟了,冰男生氣了。但我也很生氣!因為覺得參賽的人是我,冰男無理由因為我不fit in他的理想模式,而在這個時候黑面。明明知道這個比賽是我響往以久的。

不過,跑着跑着,當越來越多人跑過我的時候,我開始調整自已思緒:這是我首場可能會完成的馬拉松。無論我跑成怎樣,這場也會是我的PR,我最好的成績。難得又在異地參加,就儘量多看一點風景,儘量接過給我遞水的小朋友手上的那樽水,好好的感受吧!

跑步的速度,提腿的方法嘛,肯定是強差人意了。不過比賽的氣氛,真的很棒。工作人員對我這種「死剩種」,仍能夠滿面笑容,真誠的說:「you can do it」、「well-done」。他們之前不是已經跟數以千計的跑手說過這種話嗎?跟在香港跑的時候,所聽到的有神無氣,這類的工作人真是交足貨,一點也沒有因為我慢,而給我差別待遇。

我起跑時的面色一定很壞,有個穿上british heart foundation運動制服、年齡跟我相若的女士,主動跟我談起來。她說是首次參賽,是為了幫組織籌款而參賽的,只要完成就好。大家互相鼓勵一番,然後她發力,跑到老遠了。

還有debi。其實我沒有跟她說過話,但當她經過時,圍觀的人就會看到她t-恤上的絨布刺繡,向她叫:「come on debi, well done debi」。我跑在她旁邊,實在沾光,有點借來的鼓勵。有時debi跑在我前面,有時被我趕過來。雙方都知道對方的存在,與及代表甚麼。

完成了半程(21.1公里),因為開始時跑得不順,又經歷過像颱風般的海岸強風,好像特別消耗體力似的,我就告訴自已:之後的半程,我要逐一跑過在我前面的人(雖然應該過不了多少個),與及不要再讓任何人趕過我。

真的很感動,大會仍對我們這種可能要六個小時開外,甚至七小時才能完成的人很愛護。沒有落雨收柴地收拾水站及食物站(老實說,我忘記了我接過了甚麼來吃),仍然有工作人員跟我們說加油鼓勵,說我們可以完成賽事的。

一路上我都有看錶作預算,過了大約35公里以後,知道自已能夠完成賽事,不過成績就真的很抱歉那種。

可是,經過這個早上發生的事,經過以前跑到被攔下來,到終點時計時儀器都被拆下來之後,我覺得只要完成就好。

25里(1里大約1.6公里)、26里的路牌,全程馬拉松是26.2里。終於終點在望了!是在馬場內的終點站。我跑入馬場範圍時,聽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是冰男,與及同行的朋友!冰男不是在生氣的嗎?他竟然還帶朋友來看!

結果,我以6:18:xx,完成首場馬拉松。真是很差勁的成績。(跟debi同時跑的時候發現,如果我早一點決定用急步行而不是用我那種(慢)跑步法,可能會快一點完成也不定。)

不過,管他哩。改善跑步是以後要擔心的事情。當場首要的,是將完成獎牌掛在身上(當日怎樣也不肯脫下來),然後找個好地方喝一杯。

而且,我真的無穿無爛,雖然第二天跟大部份人一樣,上落樓梯時真的很痛苦。仍能繼續行程,到我們朝思暮想的單一麥芽威士忌勝地Islay朝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