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25, 2009

「雞肋」無錯,錯的是我

總是這樣。打算跑步的那天,就下大雨兼打雷。下雨也罷了,打雷就因為安全理由,不能跑了。為甚麼兩天連假,放在優先次序的事,不在第一天就去做呢?

算了,既然不得不留在家裡,就去處理「這個難題」吧。就是那個只能以鋪天蓋地來形容的藏書問題。(還未計算留在老家的那兩個書櫃和床下底那些。)

再這樣下去,別說是沒有位置買新書,連原有的,也因為給塞到書架後面(每層書架都要放前後兩層書,否則跟本放不下),然後給我忘記了。

有十來本前陣子早早執出來打算先行處置的,我還在猶豫要放到那個回收舊書的地方。冰男有天乘我不覺,將它們帶到他常去的攀石倉了。那裡也有人閒着無聊會翻翻來看,也好。

可是,接下來的難題就大了。大學時因為讀文學的關係,買書師出有名,書單上有的,買,書單上沒有提的,也買。因為,將一本書本買回來,是對它最大的尊重。我一直這樣認為。

出來社會工作以後,這種行為變本加厲。剛開始當代課教師,錢比較多,買書不心疼;然後當傳媒人,只有那麼的一點點薪水,股票以至名牌衣飾買不起,可是一本半本書的奢侈,還是可以的。加上「買來學習用」,與及「在報紙工作的,怎可以不支持出版行業」這些那些堂而皇冠的理由,好想看的,翻兩頁也覺得買來也不妨的,買呀買呀,就發展成今天的困局。

糟糕的事,單是絕對絕對不會丟棄的部份,例如村上書樹、柯南道爾、Raymond Chandler等等和一堆跟英文有關的書籍,已經勢力龐大。

然後有很多雞肋書。雞肋者,它們本身沒有錯,例如the adventures of huckberry finn,例如jane eyra,大學時修讀的關係要買。可以畢業至今多年,因為不是我那杯書,都沒有心思再翻了。丟棄它們嘛(即使是將他們帶去舊書回收店),好像好浪費,當年可是一百元、兩百元那樣買回來的。是不是總有一天我有慧根的時候,會耐着性子再看?甚至好喜歡它們?但看現在的情況,想看的,不少還未看,更不消說這一群?

海明威也是。我知道他是大文豪,可是看了幾篇,沒有心機看。當然又不是它本身的問題。

另外有些雞肋書,是因為我不自量力而買下來的。甚麼《極簡風手縫皮革》,我買的時候,宏圖大許,實際上又怎會有奢侈時間和金錢,去買皮革去做手製皮具。全新的書,就這樣給放逐書架?

記得有個推理故事說,謀殺案最難解決的,就是屍體。很多時候,只要將它弄不見了,就可以省卻很多問題。也許,偵探也就不會找到真相了。

說的也對。可是我不會謀殺啊!沒有心恨手辣,只有猶豫不決。怎樣給那些雞肋書給處理掉?

幸而,對於某些不能容許舊書回收,看了只會教壞人的書,我還能忍心啟動碎紙機。(是誰寫的,因存厚道而不在部落開名了)因為我知道如果當它們是廢紙該處理,回收商發現是書,還是會給識別出來將它們成為二手書。可幸的是要分屍的,在書櫃中算是少數中的少數。

然而,雞肋書又該怎麼辦?將他們交給救世軍嗎?還是某個社區二手書店?可是我連是不是將它們放棄,在這個下雨天,還不能作出決定......

你孤獨的身影

幾天前,因為偶然想起一件事,回憶起那一年見你的場面。

你太太設靈那天,我因為之後還有工作的關係,很早就來到靈堂,那時才發現原來接待時間還未開始。雖然你說過婉拒花圈,它們還是擠滿大靈堂。

雖然靈堂還未完全預備好,你知道這行工作時間不定,還是讓我來給你太太作最後致敬。就因為這樣,讓我看到你一個人在家屬位置孤獨的側影。當時你難過得說不出話來,我這種晚輩也結結巴巴的,不懂得可以做甚麼令你好過一點。

這個星期初,突然憶起你的身影,是因為不知誰提起夫婦相處之道這個題目,令我想起你太太說過一點意思。然後,很自然地想起你,你當日在大靈堂內孤獨的樣子(重申一點,我看到這個,純粹是因為我冒失早早闖來了,而不是當日正式設靈後的情況)。

想不到那個回憶,就是看到你最後一次真身的時候。兩天前聽到你突然離世的消息,就想到你當日孤獨的影像。

也許,至少你以後不再寂寞了。

Wednesday, April 22, 2009

「做就對了」

朋友說我最近很少寫部落了。她問:最近不是發生了些趣事嗎?舊地重遊拍攝婚照的場所、又出席了朋友蠻有意思的婚禮?或者是,不是最近感慨良多嗎?為甚麼都不寫出來?

其實,是我不想寫得馬馬虎虎寫兩句近況就算。facebook 我會這樣做,但這裡的門檻應該要高一點的,我是這樣認為。(雖然有時嘔心瀝血寫出來的,在其他部落朋友看來仍然好爛。)

「做就對了」,最近在看《卜洛克的小說學堂》時,這位當代美國推理小說作家這樣認為。他指沒有心情的時候,即使深信自已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寫下呆滯了無生氣難看至極的作品,至少迫自已坐下來寫好它,以趕截稿的心態來寫,總會寫到一點出來,總好過磨蹭時光,老是說自已寫下去也沒有意思。

這種想法,我在平時生活會派上用場。沒有食慾,不用工作嗎?沒有氣力怎成?沒有心機跑步的時候,還是要練練跑,至少也要走走路;沒有心機交稿,喂,要截稿啦,再爛也要交一點東西出來見人!

但放工以後,我就有職場後遺症,拜託,不要迫我再「趕截稿」了,為甚麼非要時不時寫一點在部落裡?就算我有心情寫,如果因為忙着其他事的關係,不寫又有甚麼大不了?

反正嘛,誰會在看?我說得對嗎?還是,我只是又在給自己亂寫發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