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9, 2006

a brief reply

公園仔、nikita:

公平地說,一整年來,老媽在我婚事上沒有太大意見。只是在請帖事件上,「審查」剛巧點了我的死穴而已。

婚紗照不預她一起拍這一點,因為母親自已沒有拍過婚照,可能看到朋友的照片有感而發吧。我也希望儘可能滿足她的希望。

nikita,另外多謝你提我印帖上的字眼問題。

曾經一再給我回應的「匿名者」:

可否留下姓名/芳名/常用別稱?你不留下e-mail也可以。我希望向「某個人」回應,而不是3樓的那位匿名氏,好嗎?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哈哈,一搞結婚你會覺得婚禮唔係兩個人的事,係一個家族的事,突然間有很多長輩的善意提點,都幾煩架。不過咁,到左結婚當日大家都喜氣洋洋咁,你就會乜都唔記得了。

Anonymous said...

指的匿名者是我嗎, 想是打擾了, 不好意思, 大概是仍未有從bbs(還是大陸的)過渡過來blog, 當中定存有一些文化差異.

網名是有的, 但都是在有需要時胡亂找個來濫竽充數的, 過後便又忘了, 所以, 在我而言, 還是匿名來得比較真實.

diana said...

2樓的匿名者:

「所以, 在我而言, 還是匿名來得比較真實。」

我真的服了你。

我也有在bbs留言的經驗,一般而言,留個稱號也方便網上溝通吧?

Anonymous said...

好想問結婚到底係兩個人的事,還是阿媽的事呢?我認同自小認識的長輩要請,但我真係想爆頭都不能理解,點解連不認識的阿媽朋友都要請呢?點解要為阿媽威而唔係仔女開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