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5, 2010

讓座

自從再也「瞞不下去」之後,開始有朋行和行家主動問起我的情況。有朋友勸告我乘搭地鐵的時候記住要拉開外套,令其他乘客讓座給我,不用那麼辛苦。

很多謝朋友的好意,可是她實在想得有夠天真。截至今日為此,我都沒有遇到這種禮待。

很多時候,車廂太擠迫了,特別是繁忙時間。誰會留意到其他乘客的身型?

有時候,車廂的人會盯住我的肚子良久,然後閉目養神。

遇過有年輕人讓座給我--隔離隻手紮住三角巾的阿叔。講真,如果坐在位子上的是我,也會讓給他。

遇過以為有空位子,但有個內地女人用購物袋阻住我想坐的位子--原來她是霸位給走得比較慢、肚子比我更大的朋友坐。雖然她霸位的氣勢好可怕,但至少算是為朋友着想嘛。

最經典事才剛發生:我在半滿的車廂上找到位子,坐在右手邊有中央柱位那個。左手邊有一個空位,右邊不記得是正隔壁、還是隔壁再隔壁有一個位。車廂對面也有兩個位子,但分開在長椅的兩邊。然後列車開動,有個男人走過來坐在我左手邊,然後他的30+女伴走過來,叫我起身讓開個位,等佢「可以同男友一齊坐」。

問一個穿着洋婦會穿的那種孕婦上衣(即是proudly showing off the bump、而不是收收埋埋個肚那種),還戴着口罩的我,在移動的車廂中,讓個位出來,找另一個位坐?真是「O晒嘴」。記住我原來坐的位置,不是就這樣移動屁股就成,至少要起身繞過柱位,或者坐在對面的位置。

--就算我不是很見肚那種,「戴住口罩」不會令人覺得這個人不是在病,就是很擔心自已會染病的那類人嗎?怎會還有人問得出口,叫人讓座?

--就算我不是「大肚婆」,你們兩個人健全人士結伴同行,也不是老奉讓位,要陌生人給你們孖住坐吧?咁恩愛,就一齊唔坐,或者一個坐一個站在對方前面都得啦。你又不是要湊住細路的媽媽。

我差點說出口了:「大肚婆周圍郁唔多方便囉。我都係坐兩個站啫,你可唔可以等等先?」不過立即想到,佢連咁嘅要求都問得出口,個位就豪俾佢啦,自已再挑另一個位坐好了。天曉得對方會否因為未能得逞而發癲,可能我的說法會刺激到她,到時演變成網上熱播港女車廂抓狂事件關係人就不好了。

雖然在移動的車廂走動有點危險,但走幾步還是可以的。如果不是擔心會跌倒,真想走去另一節車卡,避得有幾遠有幾遠。

我從不曾抱有自已是大肚婆,就會有人讓座的順理成章心態。有得坐固然好,但沒有得坐也沒有法子,地鐵的車費從來都不包座位嘛。不過這次被要求起身「讓位」的經歷,還真令我眼界大開。

Friday, January 22, 2010

捉依因.紅綠燈

在公司忙到連上洗手間的機會都沒有的時候,在車廂內人迫人的時候,就懷疑肚內的「蛔蟲」在動。

趕路的時候,又是。還好像很活躍的樣子。是心理作用嗎?

終於有時間溜到洗手間了。掀起上衣一看,金睛火眼望住,沒有異樣。用手按住肚皮,又甚麼感受不到,除了自已正常呼吸時起伏的肚皮。

可時,回到位之後,又好似有甚麼在扯住扯住。

洗澡的時候,盯緊肚皮,又是甚麼動靜都沒有。

現在安坐電腦前,得閒了,還有播音樂,又是甚麼都感受不到。

可惡呀!咁快就識玩躲貓貓同紅綠燈。有無搞錯呀!沒有確實感到有動靜,其實是很可怕的呀。好乖乖現身啦!剛才我在公司也是在電腦前打呀打,為甚麼當時你就在擾擾攘攘。而家有爵士樂你聽,就收收埋埋。

就因為知道我當時沒有法子眾目睽睽逮到你嗎?信不信下次我不顧廉恥,就在公司坐位伸隻手入件衫內,就為了感受你的存在。

Wednesday, January 20, 2010

守株待兔

發現的時候,我用右手像湯碗那樣蓋住,生怕會走掉。

不敢亂次。

是真的嗎?「喂,整多嘢俾我感受吓好嗎?」等了幾秒,有反應!

冰男在浴室幹麼?他不是認為「人不一定會晚都要沖涼」的嗎?喂,不要再擦牙啦。還有,你為甚麼挑這晚洗頭?差不多想起床拍門叫他出來,但這樣我不就要郁動嗎?不成哩。你快一點出來好不好?

好難維持同一個姿勢十幾二十分鐘,血液運行不好哩。我嘗試動動左手手臂膀頭,但右手怎樣也不敢亂動。

鬆一口氣,冰男終於進來房間了。我立即勾勾手指,輕聲說:「快點過來吧,不知道還在不在。」其實我為甚麼要輕聲說話呢?

對嗎?感到有甚麼在動吧?我好久沒有吃個魚生壽司之類,總不會是蛔蟲吧!

之前一直覺得沒有真實感。除了從小肚腩變成大肚腩之外。甚麼都感覺不到!冰男聲稱近月會聽到「疑似心跳聲的感覺」。但他老是一臉迷惑的樣子。而且我又沒有甚麼附助器材,從來都不知道他有時會不會說白色謊言來令我安心。

雖然未有感到傳說中的踢呀打拳呀,突出來一舊舊的感覺。亦不是跟其他朋友那樣,老早就感覺到了。但至少在動哇,在已經還有「半馬拉松」的距離的時候。管它是在裡面幹甚麼。

每日守株待兔,不「手株待虎」,終於等到啦!

碎濕濕.為了你至得

1)讓我節錄我近日在顏冊說的話,立此存照:(無法paste and copy,奇怪。)

「如果聽到有人用粗口罵你、拒絕接受訪問都受不了,覺得道德淪亡;討論警方處理事件手法的時候,你就偷換概念,將行家受到不公正對待跟警方應否施用胡椒噴霧對付示威者當同樣事件討論;你不如轉行,或者返去火星吧,地球是很危險的。

我對於行家被起底、財物被偷、被罵,都好嬲,但警方當時不是因為這個,而向示威者噴胡椒噴霧。警方做法是否恰當,示威者當時有無使用暴力,可以討論及持不同意見。

但認為示威者當時的行為未至於暴力的行家,不等如他們是「支持暴力的行家」囉。」

2)我本來有很多話想寫想講,可是這幾天,真的倦得不得了,雖然腦海不停在組織句字,但想寫的越拖越長。

這樣搞法,實在不夠時間休息。只能挑最想說的來寫好了。 結果搞成這篇這樣子,雜碎。

3)我因為身體關係,關鍵的這幾天都沒有去現場,不論是支援忙到趴地的同業,還是支援參與示威的朋友。我這樣決定,主要是不想萬一自已身體不適,會連累同行或者示威者,幫倒忙。但這亦令我無法以個人感受、以自已觀察了解當日發生的事。

4)不過,六月頭的那場廿一周年燭光晚會,如果我那時仍未要坐月,我已經跟冰男預警「我要去我要去」。(嗯,預產期恰好在六月頭。)

5)我只不過跟冰男說了三分鐘(注意:不是三句鐘)咁大把,講有關同業及自已對整個示威的看法、及討論時發生的問題。冰男就好認真的跟的說:你可不可以唔好再用顏冊?至少唔好成日睇。我擔心會影響到......

我相信是某人認為,這跟他近月來要求我多聽古典音樂這類「陶冶性情」行為有所抵觸有關。

我要引述經常「老母前老母後」的美眉給我的短訊回答他:「(我男友)都驚我會血壓高,不過我覺得唔寫出嚟,屈住仲易癲。」

6)好啦,冰男先生,就聽你的,我以後少點看顏冊就是,少一點點吧。因為你最重要。

7)那麼我留言說想早點收工這類言論;就算在部落格,都主要在談我們未來的「大型基礎發展項目」,總可以吧?

8)與及,我現在在電腦前打呀打呀的同時,是為了等雪櫃那個乳酪放暖才可以食,同時亦有在聽martha argerich 的,知道嗎?如果你有在偷看的話,應該很滿意吧。我現在就在乖乖洗澡休息。你放工後千萬要早點回家喔。

Thursday, January 14, 2010

醫生,可唔可以快啲打針?

終於以高危人士身份,打了豬流感疫苗。這個獨排眾議的決定,希望是正確的吧?關於整件事,有幾點就算捱眼瞓,乘我記憶還新,不能不講:

1)政府又話叫高危人士儘快注射,成日開記招話注射率低呀,呼籲大家早點打呀,要行動配合先得(口架)!

之前看過區樂文醫生在生果報談及他的遭遇,我的經歷跟他不盡相同,但在某些方面極有共嗚。

早在去年十二月計劃推行不久,我就打電話查最快何時可以注射,結果打到去衛生防護中心問,得出的答案是:「其實你的情況都不是那麼急啫(曾醫生、周局長不是鼓勵我們這些特別高危者儘快注射嗎?)你一月去政府醫院覆診,那麼到時先打都得啦。反正,而家幫你排期,都要一段時間你先至有得打。」

甚麼?

於是,我等到上星期覆診,以為可以順道打針。結果是:不是話打就有得打,又要再約,搞到今個星期才有得打。

2)晨咁早起身去醫院。醫護人員說:「醫生一會兒會過來,請等一等,請先看注射者須知」,後來才發現我是當日(至少是上午)惟一打針者。預留給我注射的房間,立即有很多人忙碌起來,搬這搬打再清潔一番。

究竟上一個打針的「同類人」,是幾時的事?

不久,一個年青醫生,加兩個相信是護士和一個醫務助理圍住我,好大陣仗的樣子。醫生問我有甚麼要問,我其實是關心如果出現甚麼副作用,我如何發現不妥--不是擔心自已不妥,而是擔心細那個呀,醫生--他一再說:「疫苗無問題,不會影響到的」,又說不會因為注射而另外幫我照超聲波。

他答得很有禮貌,並無弦外之音、或者表現出很高高在上的樣子。不過我心裡難免有「我就算想照多次超聲波,會自已俾錢去私家照到夠,不會為此捱一針囉,我連甚麼3d、4d都無打算照啦」;與及心忖:如果政府要我們排期約時間、又要見醫生,都只不過叫醫生解釋這番話,又不會安排注射後有額外檢查甚麼的,為甚麼要花那麼多時間?之後又說某類人士不踴躍......

3)年青醫生被我問過一輪之後離開。打針的工作由護士們負責。她們打針時很細心。打針之前,護士問我:「你知道之前那起吉巴氏綜合症個案嗎?你知道了還決定打,對不對?」

多謝提醒。

打完之後,我跟她提及自已是同類朋友當中惟一一個決定注射的,她問我為甚麼,我答:「因為信你們嘛。」

「信政府。」她九秒九澄清。

我其實好想問她們有沒有打。但又擔心知道之後,不能忍住不講出來,所以還是沒有問。真是沒有職業精神。

4)是的,後來很多私家診所都有得打豬流感疫苗,只要願意付政府補貼以外的金額就成。說的也只是一百幾十元而己,你不是以為我沒有想過付鈔了事吧?

問題是:我見到診所壓黑黑、很明顯有大批傷風感冒病人在排隊,就怎樣也不想入去跟其他病人一樣輪候。而且,政府不是叫高危人士遠離醫院這類高危地方嗎?我無病無痛又怎會自投羅網?

5)我想跟那位打針前提醒我的護士姐姐講,我都係做細做(口靚)嘅,有甚麼事,我一定找「最上面那些」算帳,怎樣也不會賴到你們的頭上。

6)我近幾個月,都響應政府呼籲高度防禦,除了在家裡和吃飯以外,基本上都當口罩人,同行和同事可以做證(冰男有傷風的時候,我甚至戴口罩瞓)。如果我身體還是出了甚麼問題,我好可能會算到疫苗的頭上。

7)題外話了。開始明白為甚麼以前有人說:有些人在生產時出現問題,講到「兩個只能保住一個的決擇」,會選擇保細而不是大那個。以前覺得很奇怪,應該保住的,是大的那個吧?我現在也會想:保細的那個。可是現在週數太少了,出了有甚麼問題,恐怕是一鑊熟......

Sunday, January 10, 2010

半馬拉松的距離



2009年/m半馬拉松賽臨近終點線/早己完成的朋友l為我陪跑打氣


今日(1月9日星期日),有m半馬拉松賽。前年,跑得太慢,去到終點時,大會連終點站都收起了;去年,跑快了一點,趕在還有終點的時候抵達,但因為剛剛超過大會兩個半小時內完成的上限,連有參加的名份都沒有。


今年,我不能參加哩。(而去年跟我同樣是disqualified的跑友t,終能趕在大會時限前完成。可喜可賀。)


另外,過去兩年,在香港舉行的全馬拉松賽,我都未能完成全程,在尾段被捉上車了。


全馬拉松是42.195公里,半馬是21公里;以正常妊娠期40周來計算,我也差不多跑到半馬的距離了。


不知不覺就開跑了,忐忑不安的跑下去,連廠都入埋;只吐過一、兩回,但有一半食物的味道跟本無法下噎,就連公司提供的蒸餾水和滾水都不成,要天天自攜其他品牌的蒸餾水飲用;12周之後,好像順利起來了,但仍然驚慌失措,老是在想:會不會無得繼續跑?


當我開始懂得放鬆心情的時候,至少已經是15周以後的事了。


雖然辛苦,雖然不安,其實明明應該享受「起跑」開始帶來的種種樂趣,可是都給我以「都不知道之後跑不跑得完,如果一開始就為此快樂,到時出事就會很傷心」,而壓抑自已興奮的情緒。


可是我之前沒有想通的是:難道如果出了甚麼亂子,未能完成全程,開跑之後所累積的里數,起跑所帶來的快樂,就會失去了嗎?不是的。只是代表,今次因故未能完成而己。


當然,到時一定會傷心難過失望。可是有些感覺,是帶不走的;經過的風景,亦會長存在腦海中。正如之前跑全馬,跑到西隧出口不遠處,就被捉上巴士一樣,但之前的路段,我的確有努力在跑。


現在距離終點,還有大約另外一個半馬拉松的距離。我要提醒自已:好好享受,好好記住這段時光。無論賽果如何。

Friday, January 01, 2010

展望




2009年初/荃灣某山頭


背上的,不是巨型撲克牌,而是用作戶外攀爬矮牆用的可攜式安全墊。


記得那天跟冰男上山,每人背一塊,加上前面用來裝糧水的背囊。安全墊不算重,背包也不,但兩者加起來,再加上要上長長的斜路和樓梯(我們還是用跑的上山),我覺得很辛苦,老在想:要背多十來磅走路,當然吃力!只要我輕磅一點,沒有帶包包,沒有那塊墊的重量,減少了十來磅重量,一定會走得很好......


只要我輕磅一點......


可是,今天起的未來四、五個月,如果我沒有好好增加十來廿磅,才是不妙。


o9年對我而言,整體上變化不算多,但亦出現了多年以來,從來沒有考慮過的變數。對於今後的發展,我都是戰戰兢兢的,但亦期待伴隨驚喜而來的新挑戰,看會如何為我與冰男帶來新的歷程。

年尾埋單

受到同行啟發,忍不住寫出來。

消閒玩樂

09年,少買了許多許多書,但光顧公立圖書館的次數多了。特區政府的德政不見得有很多,但圖書館的藏書的部份,至少是我有興趣的項目,已經蠻不錯了,值得一讚。至少n本想買回來的跑步書,各大書店都找不到,首次見面都是在中央圖書館。

《1Q84》還是買回來了,很村上近年風格的黑暗調子,可是不對口味。(我不覺得卅幾歲人仍對那段純純的初戀感覺執迷不悟而覺得感人,只覺得有些人不懂move on極為恐怖。)反而老是在翻看《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與及《sydney》等村上其他非小說作品。

o8年起迷上東野圭吾,但獨是《嫌疑犯x的獻身》沒有看過。今年頭好不容易才拜託朋友從台灣帶過來。為甚麼繁文版出得那麼慢?年尾逛書局才見到有《伽利略的苦惱》賣,實在太過份了。

07年底好、08年也底好,甚至到09年,如果要我挑對我而言很上心、很影響我一整年生活的一本書,我仍是會選《可不可以一年都不買?》(Not buying it: My year without shopping, by Judith Levine)。雖然我不可能過作者的生活,不可能跟她一樣工作專業及自由到穿破睡衣交稿都無所謂,但努力減少無謂的消費,包括消費欲望。

電影的話,我會選《快樂的傷逝》(cherry blossoms)。如果它將賣弄日本色情光影的那幾分鐘刪掉的話會就更棒。

另外,突然挑起條筋,決定圓成老媽想好好跟家人去旅行的心願(她自已也會跟朋友去內地短程遊,但那種不同嘛。)幾經轉折以火速的時間,兩個人就跟了去沙巴的團。自忖應該超額完成了吧?可是又聽到老媽說,其實最想去,還是北海道花田......總有機會的,老媽。

怎可以忘了說這個:《鋼之鍊金術師brotherhood》的動畫出現,對原著忠實粉絲如我,沒有更令人興奮的事了!而鋼鍊原著連載的發展,亦去到最後階段。好明顯荒川老師繼續不妥協,不單不會拖長故事,更說不定連艾力克兄弟兩人的夢想也不能達成。愛德華的身體也算了,但艾爾怎樣辦?(可是,荒川老師也這樣對上校下毒手?實在太殘酷了......)

雜項

竟然被抽中當陪審員,在「福爾摩斯」的庭內,還是第一個被抽出。跟他說我當港聞記者都不管用,結果嚇得我連位置都坐錯。雖然那宗聆訊是很簡單、很程序上的半日完案件。也許這是他認為無所謂的原因吧。

工作

我呢,職位和工作情況原地踏步,薪水不進則退。

人如果沒有夢想的話,跟一條咸魚有甚麼分別?最近看到一條咸魚狀mousepad後,一直反思這點。

發生過入行以來最令我難受的事。雖然下決定的不是我,自問己經儘力阻上,仍然沒有令我好過起來。

如果有夢想,但行為仍然是一條咸魚,是不是更加大鑊?

冰男,我更好的那一半,九月底轉工了。從原本性質自由、全港九新界四圍走的工作模式,改為要返辦公室開會,要研究發甚麼相,要跟部門溝通如何整理處理圖片系統......諸如此類,而且是上夜班,辦公室族放工的時間,才是他開始上班的時候。對於屬於早睡早起身體好體質的他來說,算是一項大挑戰。

我一直對他決定要轉工感到內疚。老是覺得,如果我工作情況比較理想,可以令他安心的話,他就不用放棄原來的工作崗位,為了考慮我們的未來而嘗試新的領域了。他原來的公司雖然對工作的要求很高,但如果一直幹下去的話,憑他的EQ和AQ,應該可以做到退休。

不過,冰男對新崗位有興趣,亦似乎發揮到他的潛質。返夜的問題,紀律性高的他,很快就適應到,只是將原來放工後才做的事,例如每週兩、三次的攀石,調到上班前做。似乎轉工對他也是好事,也令我安心不少。

看來我也應該想想,自已的前路如何。

跑步

在香港挑戰全馬再次失敗,又被捉上車了。

不計馬虎完成的若干十公里賽事。另一次半馬趕及終點線崩潰前跑過去,可是,原來也剛剛過了大會的時限,屬於「未能完成」的群組。

不過,我知道我在進步。全馬跑不成,但無穿無爛,第二天就像沒事人那樣走動。而且,今天首次嘗試、並成功在夏天好好跑步。跑得不怎麼樣,但加上行山的鍛鍊,看到自已無論是速度還是耐力也有改善。雖然,缺乏跑步神經的我,距離正常人的情況,還有很遠很遠。

反正正如跑友所說,長跑長有。未來要練習的機會多着哩。

而且,跑到連冰男都肯買隻跑步心跳錶給我做禮物,應該不是完全原地踏步吧?

心跳

生日當天收到附心跳測計帶的手錶當禮物,即時在附近的海濱試用。等等,怎會跑到一分鐘接近200下,搞錯了用法了吧?再試,好了一點,但心跳率在太陽不太猛、濕度不完太高,與及我跟本沒有出盡全力跑的情況下,動輒就跳得那麼快?不可能。

翌日再試,都是那麼高的心跳率?而且還跑得死去活來,怎麼了?等一等,跑步書有提過這種現象,原因是......

嘿,原來這不單是我一個人的心跳,難怪會快成這樣。

就是這樣,所以2010年對我而言,將會是充滿挑戰的一年。

Wednesday, December 30, 2009

聖誕趴地埋單

聖誕節?我和冰男的鄉下都沒有這個節日,有甚麼好慶祝?

多年來,大家無論是跟對方,還是跟朋友,都很少為這個節日而聚會,或慶祝甚麼,更不會因此買甚麼禮物。熟朋友都知道我們對大食會、自助餐、「燒嘢食」、打邊爐之類的飲食活動深惡痛絕,也省得作邀請了。

不過今年有點特別,主要是冰男轉工之後,有幾天公眾假期給他連續幾日喘喘氣,而不用做甚麼平安夜倒數之類的奇怪採訪工作(為甚麼有商場的PR,知道耶誕是GMT+8hours的半夜出世的?)反正他轉工後的工時日夜顛倒,除了是星期六,不容易約朋友。於是有兩天聖誕假期,都跟他在朋友家中聚會。

都不算是很正式的聖誕派對,都是朋友間摸摸杯底,聊聊天而已,食物方面,最特別的都是買了隻潮州卥水鵝、買了中式齋菜,給老外朋友嚐嚐而己。沒有吃任何可以形容具有聖誕氣氛的食物。不過對我而言,這種趴地才是正點,除了有一晚有人喝到「斷片」,翌午在暖呼呼的床醒來時,完全不知道自已如何回到家,還已經更換了全身衣物(和全晚搶走了最暖的那張羊毛帔捲着來睡)。先旨聲明,這個人不是我。

另外,承蒙一位行家大力統籌,較早前也有幸參加了一次同業聖誕趴地,更幸運是在交換/搶奪禮物環節中,帶了一條鬆弛熊浴巾回家,還作出(自以為)「替天行道」的行為,誰叫原來抽到毛巾的人,竟然送出五本不同品牌的記者常用筆記簿,作交換禮物之用!

當初知道這個趴地有交換禮物環節,其實有猶豫要不要參加。說起來,也是因為討厭這種鼓勵無謂消費行為。(我這種人真不易相處。)不過,難得有行家搞活動,偶然也要放開懷抱,參與吧!而我就買了一條男女合用的抓毛頸巾作交換用。後來收到的行家好像也蠻滿意的樣子,太好了。

09年的聖誕節,就這樣完結了。

(可惜,當我們在歡樂的時候,有遠方的人卻為了莫須有的罪名,而在冷冰冰的牢獄度過。這點我和很多香港人都不會忘記。)

Sunday, December 20, 2009

近況


(攝於某年結婚紀念日長跑比賽前)


之一;前陣子看中醫,醫師叫每當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吃點蘋果會有幫助。我將這個點子寫在顏冊的status後,意外地收到很多朋友的反應。之後,每當發老脾時,有人會勸我食蘋果;又稱打算在我公司樓下開檔買蘋果。


所以,我打算將蘋果取代咖啡之後,成為敝人辦公室長備之物;跟「白色太陽窗」一樣,送禮自用均可,特別是危急時候。


與及,好想在公司種棵蘋果樹。


之二;這陣子未能好好跑步,整個人毛躁到不得了。上星期開始試跑,雖然只跑了極短極短的距離,仍然感覺良好。


待我在聖誕假期間再接再厲。


之三;有人問我最近怎麼了?我會說,一向以來我都是速龍,現在成為「暴龍」,當然比速龍更加暴力和急躁,人也不見得慢了下來。算不算是升呢了?


「被迫的」

直到今日,仍反對搞甚麼五區總辭作為所謂公投。為甚麼要迫我這等蟻民參與?

以選票來向中央/非普選說不這一類呼籲,零七年已經在港島區用過一次了。作為港島區選民,我已經被迫投了一次我絕對絕對不想投的人。我大致支持她背後所代表的陣營,不等於我支持某候選人,特別是行行下遊行會走去恤髮、老是自命不凡的人。老實說,就性情而言,兩者比較,我較喜歡另一邊那個候選人。(不成麼?我就是喜歡另一邊那種處事態度。如果單是選人的話。)

知道白鴒派拒絕去馬,令我舒過一陣子氣。不過,五區總辭還是要來真的。現在浮面的候選人當中,我最想投的,只有不屬於我選區的長毛(正確來說,應該說仍在議會單打獨鬥時代、老是走去JR的長毛)。好了,那麼,我那張選票,又被迫要投給我沒有興趣的人嗎?(雖然我對那位疑似候選人本身無甚麼反感,甚至有好感。但今次情況相反,我對某人沒意見,不等於我對某人背後所代表的政黨沒有意見囉。)

那麼,我因為是支持香港儘快有普選的,就又要去投這個目的是證明「阿媽係女人」的所謂公投?難道有人以為,香港人不支持普選嗎?如果我不去投,就要加罪於我,說我是罪人嗎?

頂,我們兩年前港島區做過一次啦,而家又要迫我們。是不是覺得我們港島區的,就好恰一點?

那一億五千萬,拜託用來起番條多兩條緩跑徑,或者草地足球場仲好啦。雖然我同意,就算錢省了下來,特區政府還是不會用來做這等有建設性的事。

也評將來我會改變主意,但明顯不是現在。

Friday, November 27, 2009

題目,重要嗎?



07年1月/澳洲中部某處


奇怪,無論發生甚麼事,看到藍天白雲,事情都好像會有好轉的傾向。


不,我其實還好,除了有點小毛病以外,大致還好。只是還未到好好說話的時候而已。在此,報平安而已。我還在,還未忘記部開啟部落格的鎖匙。


雖然因此錯過了談《尋找簡東拿》這類好電影、懶得再提閱畢《1Q84》的感受,未能及時表態反對五區總辭,不過,那有甚麼關係?

Thursday, November 05, 2009

好想好想吃呀!

朝思暮想,好想好想好想吃這些呀!

1)moxxburger或者pokxa風漢堡包加薯條全體,喜歡那種快餐但乾淨企理感。(但牛肉因為濕疹要戒。至於薯條,很明顯不是病人良友。)

2)某滿地花生銅鑼灣酒吧的意式煙三文魚橄欖薄餅。(薄餅也罷了。但在酒吧內,點甚麼來飲佐餐?那裡又沒有熱檸水,難道又來支chimay blue?)

3)灸燒三文魚壽司和灸燒(魚尤)魚。(門都沒有。)

4)罐頭芥末味沙丁魚。(那麼油膩,好明顯都不成啦。)

5)那麼,來個煲得綿軟的生滾粥總可以吧。(可惜,現在已經很少粥舖有這個賣了。連鎖店的更是粗製濫造。雖然的確是的米煮成的,味道就是不一樣,簡直是將米磨碎就煲熱了事似的。)

而且,現在是甚麼時候?病人小姐,明天請早吧。

Wednesday, October 14, 2009

幾句後話

關於那個我沒有做的「編輯決定」,還有點零碎話要說。請容我不討其煩的呻呻。雖然,我也希望我的部落,可以只講暢飲威士忌和鋼鍊劇情發展,而不是提及如此難受的事:

1)其中一個朋友安慰我的說法,就是即使敝公司沒有這樣做,也許也有其他公司「唔生性」,包括幾日後出街的某本周刊。也許,過幾天也是全行都會寫前僱員的全名和身份。

時間無法逆轉,這些理論無法證實。我只知道,我堅持星期日晚,向公司表示不滿,是正確的決定;與及,可惜,我孤掌難鳴。

2)我不認識「前僱員」本人。就連有沒有聽過其名字也只是「好像是呢」那種程度,連她長相怎麼樣都不知道;她過去的履歷,我的確星期日大約聽說過。

可是,無論她之前是不是前行家,我都會覺得,不應該向公眾披露她的具體身份。

我的考慮,絕對不是因為我跟她、或其他行家跟她有任何交情。純粹覺得如果公開她的身份這樣做,很有問題而已。理由之前那篇已經解釋過了。而從翌日絕大部份報刊都沒有這樣做而言,我當時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只可惜......

3)不要跟我說甚麼:「公眾有知情權」、「報道中肯」,而非公開每一宗新聞提及的每一個名字不可。

我不是讀傳媒出身,工作多年,至今仍只是無title小記一名。但從小學三年級就睇報紙睇到大,本地正常報章的風氣,我還抓得住。

也許,甚麼當事人的名字,其本上都可以公開,在美國行得通。在這個小小的香港,我以為,也要考慮這樣做有沒有價值及需要、會不會影響到被開名的人。

有人竟然跟我將「前僱員」比擬做萊溫斯基,認為開名有理。捌開事件性質及嚴重性無法比較不談。在美國萊溫斯基可以生存得很好,還可以走出很多人追棒她當她明星般看待。這裡是香港。表面開放,其實很多想法都很保守。

例如,不幸地,本市一般人仍然覺得性暴力罪案受害人很羞家。(雖然,大家不會覺得被人打劫是很羞家的事。)

而且,條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沒有court order不准開名,就非開名不可嗎?例如近期有起慘絕人寰的案件(我是故意不提案件詳情的),受害人的名字,確的沒有court order保護。可是,負責調查的警方案件主管也說,無辜捲入慘案的受害人不希望再提起傷痛經歷,說希望傳媒不要再報她的全名。為甚麼仍非要提受害人的名字不可?

對不認識事主的人來說,只是一個符號,但對認識的人來說,可能會令他們alert事主捲入這起慘案,然後給對方麻煩。在這個時候,別跟我說甚麼「如實報道才是大道理」。去你的!

4)也許,我需要為這件事而做心理輔導。

雖然,放假多做點運動,可能已經對心情大有幫助也說不定。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儘管如此我沒做過(可惜,這已經不重要了)

這個多星期,除了身體連環出故障外,有一件事令我很煩惱。人已經很累,但腦海仍然non-stop繼續開動想到這件事。

其實,這陣子已經很多朋友和同行親口問過、以至「問候」過我,當然還有我所工作的機構。

可以說的,可以呻的部份,我都說了。可是要black and white的交代事件,說我想說的部份。我有猶豫。off the record、朋儕同事間一問一答是一回事;我自已寫出來,誰都可以看,又是另一回事。

可是,我還是決定說。特別是當連我請病假回老家吃頓飯,席間都因為事件而被家父「問候」的時候,(當然老爸不會對女兒講粗口)。

這只是我要說,及可以說的部份:

上星期日,我要跟進某議員先生被前僱員嚴重指控一事。其實議員的前助理是誰,行內人都心中有數。我即使從沒有跟對方接觸過,也聽過對方的名字。

可是,全行知道她是誰,是一回事,跟「讀者有沒有需要知道她確實是誰」,翌日見報是不是誰都可以identify那位是前僱員,是另一回事。

這件「看此是勞資糾紛而顯示有議員行為失當」一事,究竟前僱員的具體身份,需要令公眾知道嗎?只是「小薯仔」的我認為不。原因包括:她本身不是公眾人物,只是一名普通打工仔。對公眾來說,只需要知道是那一位議員可能出問題,而不是那位前僱員的詳細身份;事件涉及的指控,有可能令前僱員相當尷尬。誠然,沒有court order說不准公開她的名字,事件亦未必會引申成刑事案件。但,是不是只要法庭沒有下令,就甚麼都可以刊登?還有,直到當晚,她也沒有現身交代過事件。也許,將這件勞資糾紛曝光,跟本不是她的意願(無論原因是甚麼。僱傭關係鬧得再反,最後大家和解,條款保密不可以麼?很多民事案件都是這解決的),公開事件可能只是她某位「朋友」的主觀意願而己。是不是大家都要被她的「朋友」牽着鼻子走,她說甚麼就quote甚麼?

但我的上司們,認為有需要及堅持要公開前僱員的全名,與及她的履歷。我姑且引述後來在「社論」的部份解釋,就是公司認為涉及公眾利益,公眾有權知道。

對此,對,我持異議。星期日晚,我作為小薯仔一名,兩度向上司提出異議,希望他們再三考慮。第一次,我提出的理據之一,是:「我相信其他報章,對這種做法會很猶豫」。我不是在盛氣之下,跟老細吵架下提出理由。我只希望委婉地表達,希望老細三思這樣的做法是否理想。可是抗議無效。我不想引述會上我聽到甚麼回應,總之結論是維持原來的決定。

兩、三個小時後,我再跟上司表示抗議。理由是「樓上」都決定不會這樣做,也不會刊登會令人知道前僱員確實身份的內容。結果,我仍然無法力挽狂瀾。

還有一點,關於前僱員個人資料的部份,跟本不是我寫的。那是我的同事,按上司指示「必須要寫前僱員身份」而寫出來的。星期一見報的時候,我跟同事所寫的內容合併成一段。然後發現,敝公司是全行惟一一間採取這樣的「編採決定」。不管如何,同行很容易就找到我的頭上,一再要求我解釋,究竟我怎能這樣做,有沒有想過這樣會帶來甚麼後果?亦有同行撰文表示不齒。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某行家打來道:「你們這樣做,我們整間newsroom都在x你們。但當老細知道你們這樣搞法,就話:「既然佢地都出咗,我地都要出」,然後就叫我找那位前僱員的照片......這正是我最擔心的情況。結果惡夢成真,星期二,又多幾間跟隨這種「編採決定」。

星期一晚,我忍不住問一位星期天沒有上班的老細:「如果翌日其他報章所做的,跟我當初建議的一樣,這是顯示我的關注有道理,還是你會覺得我們才正on 9?」

沒有答案。或者應該說,上司仍然認為,那樣的編採決定才是正確的。

我這樣講出來,其實兩面(甚至更多面)不討好。外面的人會認為,我只是為自已開脫;公司亦不見得會歡迎有下屬對其英明的編採決定公開表達異議;對於那位前僱員來說,更是無補於事;而且,我亦不見得會省卻甚麼麻煩。下次工作時遇到行家,仍然會有人繼續問候我,及我所任職的機構。

我只是,想寫我認為應該要寫的,報道應該要報道的。當初入行的時候,就是抱着這樣的希望,到現在仍然是一樣。

雖然,這樣的夢想,跟現實的情況,老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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