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05, 2009

好想好想吃呀!

朝思暮想,好想好想好想吃這些呀!

1)moxxburger或者pokxa風漢堡包加薯條全體,喜歡那種快餐但乾淨企理感。(但牛肉因為濕疹要戒。至於薯條,很明顯不是病人良友。)

2)某滿地花生銅鑼灣酒吧的意式煙三文魚橄欖薄餅。(薄餅也罷了。但在酒吧內,點甚麼來飲佐餐?那裡又沒有熱檸水,難道又來支chimay blue?)

3)灸燒三文魚壽司和灸燒(魚尤)魚。(門都沒有。)

4)罐頭芥末味沙丁魚。(那麼油膩,好明顯都不成啦。)

5)那麼,來個煲得綿軟的生滾粥總可以吧。(可惜,現在已經很少粥舖有這個賣了。連鎖店的更是粗製濫造。雖然的確是的米煮成的,味道就是不一樣,簡直是將米磨碎就煲熱了事似的。)

而且,現在是甚麼時候?病人小姐,明天請早吧。

Wednesday, October 14, 2009

幾句後話

關於那個我沒有做的「編輯決定」,還有點零碎話要說。請容我不討其煩的呻呻。雖然,我也希望我的部落,可以只講暢飲威士忌和鋼鍊劇情發展,而不是提及如此難受的事:

1)其中一個朋友安慰我的說法,就是即使敝公司沒有這樣做,也許也有其他公司「唔生性」,包括幾日後出街的某本周刊。也許,過幾天也是全行都會寫前僱員的全名和身份。

時間無法逆轉,這些理論無法證實。我只知道,我堅持星期日晚,向公司表示不滿,是正確的決定;與及,可惜,我孤掌難鳴。

2)我不認識「前僱員」本人。就連有沒有聽過其名字也只是「好像是呢」那種程度,連她長相怎麼樣都不知道;她過去的履歷,我的確星期日大約聽說過。

可是,無論她之前是不是前行家,我都會覺得,不應該向公眾披露她的具體身份。

我的考慮,絕對不是因為我跟她、或其他行家跟她有任何交情。純粹覺得如果公開她的身份這樣做,很有問題而已。理由之前那篇已經解釋過了。而從翌日絕大部份報刊都沒有這樣做而言,我當時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只可惜......

3)不要跟我說甚麼:「公眾有知情權」、「報道中肯」,而非公開每一宗新聞提及的每一個名字不可。

我不是讀傳媒出身,工作多年,至今仍只是無title小記一名。但從小學三年級就睇報紙睇到大,本地正常報章的風氣,我還抓得住。

也許,甚麼當事人的名字,其本上都可以公開,在美國行得通。在這個小小的香港,我以為,也要考慮這樣做有沒有價值及需要、會不會影響到被開名的人。

有人竟然跟我將「前僱員」比擬做萊溫斯基,認為開名有理。捌開事件性質及嚴重性無法比較不談。在美國萊溫斯基可以生存得很好,還可以走出很多人追棒她當她明星般看待。這裡是香港。表面開放,其實很多想法都很保守。

例如,不幸地,本市一般人仍然覺得性暴力罪案受害人很羞家。(雖然,大家不會覺得被人打劫是很羞家的事。)

而且,條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沒有court order不准開名,就非開名不可嗎?例如近期有起慘絕人寰的案件(我是故意不提案件詳情的),受害人的名字,確的沒有court order保護。可是,負責調查的警方案件主管也說,無辜捲入慘案的受害人不希望再提起傷痛經歷,說希望傳媒不要再報她的全名。為甚麼仍非要提受害人的名字不可?

對不認識事主的人來說,只是一個符號,但對認識的人來說,可能會令他們alert事主捲入這起慘案,然後給對方麻煩。在這個時候,別跟我說甚麼「如實報道才是大道理」。去你的!

4)也許,我需要為這件事而做心理輔導。

雖然,放假多做點運動,可能已經對心情大有幫助也說不定。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儘管如此我沒做過(可惜,這已經不重要了)

這個多星期,除了身體連環出故障外,有一件事令我很煩惱。人已經很累,但腦海仍然non-stop繼續開動想到這件事。

其實,這陣子已經很多朋友和同行親口問過、以至「問候」過我,當然還有我所工作的機構。

可以說的,可以呻的部份,我都說了。可是要black and white的交代事件,說我想說的部份。我有猶豫。off the record、朋儕同事間一問一答是一回事;我自已寫出來,誰都可以看,又是另一回事。

可是,我還是決定說。特別是當連我請病假回老家吃頓飯,席間都因為事件而被家父「問候」的時候,(當然老爸不會對女兒講粗口)。

這只是我要說,及可以說的部份:

上星期日,我要跟進某議員先生被前僱員嚴重指控一事。其實議員的前助理是誰,行內人都心中有數。我即使從沒有跟對方接觸過,也聽過對方的名字。

可是,全行知道她是誰,是一回事,跟「讀者有沒有需要知道她確實是誰」,翌日見報是不是誰都可以identify那位是前僱員,是另一回事。

這件「看此是勞資糾紛而顯示有議員行為失當」一事,究竟前僱員的具體身份,需要令公眾知道嗎?只是「小薯仔」的我認為不。原因包括:她本身不是公眾人物,只是一名普通打工仔。對公眾來說,只需要知道是那一位議員可能出問題,而不是那位前僱員的詳細身份;事件涉及的指控,有可能令前僱員相當尷尬。誠然,沒有court order說不准公開她的名字,事件亦未必會引申成刑事案件。但,是不是只要法庭沒有下令,就甚麼都可以刊登?還有,直到當晚,她也沒有現身交代過事件。也許,將這件勞資糾紛曝光,跟本不是她的意願(無論原因是甚麼。僱傭關係鬧得再反,最後大家和解,條款保密不可以麼?很多民事案件都是這解決的),公開事件可能只是她某位「朋友」的主觀意願而己。是不是大家都要被她的「朋友」牽着鼻子走,她說甚麼就quote甚麼?

但我的上司們,認為有需要及堅持要公開前僱員的全名,與及她的履歷。我姑且引述後來在「社論」的部份解釋,就是公司認為涉及公眾利益,公眾有權知道。

對此,對,我持異議。星期日晚,我作為小薯仔一名,兩度向上司提出異議,希望他們再三考慮。第一次,我提出的理據之一,是:「我相信其他報章,對這種做法會很猶豫」。我不是在盛氣之下,跟老細吵架下提出理由。我只希望委婉地表達,希望老細三思這樣的做法是否理想。可是抗議無效。我不想引述會上我聽到甚麼回應,總之結論是維持原來的決定。

兩、三個小時後,我再跟上司表示抗議。理由是「樓上」都決定不會這樣做,也不會刊登會令人知道前僱員確實身份的內容。結果,我仍然無法力挽狂瀾。

還有一點,關於前僱員個人資料的部份,跟本不是我寫的。那是我的同事,按上司指示「必須要寫前僱員身份」而寫出來的。星期一見報的時候,我跟同事所寫的內容合併成一段。然後發現,敝公司是全行惟一一間採取這樣的「編採決定」。不管如何,同行很容易就找到我的頭上,一再要求我解釋,究竟我怎能這樣做,有沒有想過這樣會帶來甚麼後果?亦有同行撰文表示不齒。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某行家打來道:「你們這樣做,我們整間newsroom都在x你們。但當老細知道你們這樣搞法,就話:「既然佢地都出咗,我地都要出」,然後就叫我找那位前僱員的照片......這正是我最擔心的情況。結果惡夢成真,星期二,又多幾間跟隨這種「編採決定」。

星期一晚,我忍不住問一位星期天沒有上班的老細:「如果翌日其他報章所做的,跟我當初建議的一樣,這是顯示我的關注有道理,還是你會覺得我們才正on 9?」

沒有答案。或者應該說,上司仍然認為,那樣的編採決定才是正確的。

我這樣講出來,其實兩面(甚至更多面)不討好。外面的人會認為,我只是為自已開脫;公司亦不見得會歡迎有下屬對其英明的編採決定公開表達異議;對於那位前僱員來說,更是無補於事;而且,我亦不見得會省卻甚麼麻煩。下次工作時遇到行家,仍然會有人繼續問候我,及我所任職的機構。

我只是,想寫我認為應該要寫的,報道應該要報道的。當初入行的時候,就是抱着這樣的希望,到現在仍然是一樣。

雖然,這樣的夢想,跟現實的情況,老是不一樣。

Thursday, October 01, 2009

hooligans don't fall in love

雖然我不是南華(及任何球隊)的支持者,不過能夠成為2x,xxx之一,親眼在大球場看到南華贏波,還要是頭兩、三分鐘就在我坐的那邊球場入球,睇得好清楚,好高興呀!

Thursday, September 24, 2009

實際上,我的假期......

如果有灌水成份的行動結果都算數的話,假期給自已的目標,大部份都達到了,除了去龍應台的講座外。

(我這個死蠢加死腦筋,原來公眾席晨早就預約爆滿,我又不想以「持狗牌人士」身份進場。)

跑步嘛,的確四天假期跑了三天。只不過跑得一塌糊塗,特別是冰男陪我(企圖)跑向汀九橋那天。我們的確到跑了橋底,可是我的步姿就非常抱歉,而且回程時完全不行。我沒有死於中暑,真是有夠好運。

我想某人除了說了n次「你以後唔使旨意我會陪你這樣跑」之外,應該還暗罵多句「唔該回水」之類。

不過,睡房確實收拾得很好,好到有回音那種。雖然相信不久,又會被我最近左塞加塞的書本堆滿。

特別銘謝

my dear fellow:

多謝你,竟然將那本少年gangan從京都抬回來給我當手信,還要是整本帶回來,今期成千頁,辛苦了。

可惜現在未拍到照片,不然可以給大家分享一下,少年gangan版的馬斯丹手機飾物跟FA brotherhood版馬斯丹的異同。(我懷疑,只有我關心這個。)

大螞蟻敬上

p.s.你竟然可以單憑「我明白」、「我不明白」和「英語」幾句日語(還有「少年gangan」),單人匹馬7日縱橫大板及京都,全部消費連機票住宿只用了6000港元,沒有擦卡下,返抵香港機場時還餘下10yen。十個服。

你以為,我為甚麼到現在還沒有去日本?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09

牛一禮物

生日禮物,冰男送我附有心跳監測帶、c牌的跑步手錶。

我想買有心跳監測器的跑步手錶許久了,但一直沒有看到心儀而又價格合理的,直至最近。可是冰男一直認為「反正你這樣hea跑法也不會用得着這玩意」,今年才買來送給我,而且明批我是「新屎坑三日香」。

星期日在灣仔購買以後,立即在附近有「狗狗公園」美稱的海濱試用。匆匆輸入了基本資料和更正時間,就隨便的跑了一會來試用。發現好些時候,它說我的心跳達205下,雖然天氣很熱,但我還沒有來全速跑,不可能心跳高成這樣吧?後來才發現好像應該以每分鐘量度的數字為準,而不是霎時顯示指數。

昨日(星期一),小休假的最後一天。於差不多正午的時候出發跑步。以距離來說,結果是大失敗,不過當endurance run就超額達標了。而且,我從來沒有流過那麼多汗,還有命拖着腳步爬回家去。至於心跳錶的數據顯示也比較正常。也許首天配戴得不好吧。

我一定會好好使用這份禮物的。才不會被冰男批中。

p.s.在狗狗公園跑步,並不是理想選擇。即使絕對絕對不會跟狗狗碰撞受險,近海那邊的木地板,看起來很有美感,跑起來的時候,老是會「唧」出污水/狗尿之類。除非你跟我一樣,真的只是有路跑就沒有所謂。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假期的理想與現實

四日假,不多也不少。本來預來去旅行,好像有點短。現在旅行去不成了,但四天都留在香港,數到未來幾天(其實此刻已經開始計數)有甚麼要和想做,就覺得:早知再取多兩天假啦。

這四天,我希望做到:

1)每天(或至少有三天)有跑步。

2)睡房大清潔。

3)書房大大清潔加清倉。再將一疊「無家可歸」的書長期占用椅子,四日後我恐怕會被休掉。

4)希望有傳說中的生日禮物之旅。將那隻放在shopping list有n年的附有心跳監測器的跑步手錶買回來。

5)跟冰男買新鞋仔。

6)要陪冰男買禮物送給一個他很想多謝的人。(咦,好像是冰男一直讚不絕口的女性......)

7)龍應台星期五的講座。(要去,還是不要去?反正我的國語那麼差勁。但上次兩位村上翻譯家的講座,我都聽得懂。也許這是鼓勵我多聽國語的好機會。)

8)為工作而溫書。不單是phrasal verbs,我好似連a、an、the都不大會用了。

9)一晚跟老爺奶奶吃飯;一晚跟老媽老爸吃。順便將老媽之前拜託要燒的光碟給她。

10)將手機說明書取出來。未諗得掂買那一部半自動數碼相機的話,就儘量發揮e71功能吧。雖然我覺得它比我之前那部n93(?),更加不適合用來拍攝。

現在急忙買機,恐怕它只會跟很多「新速速」在dcfever放售的機一樣下場。

11)仲有?做得掂以上的項目,才再談吧!

老實說,我擔心這個跟所有new year resolution 一樣,都是沒有下文居多。所以立此為憑,希望印證自已原來真的有夠爛。

Wednesday, September 16, 2009

顏冊的等價交換原則

開始在顏冊使用remove from friends。以數目來說,這幾天的成績不明顯。因為最想移除的人,已經在更早前,給我處理掉了。

行動其中一個難度,是我採取「等價交換原則」,而不是純粹跟對方熟不熟,算不算有交情可言。

有些朋友或同行,平日工作上只是點頭之交。但在顏冊上,大家從時事、運動、養貓以至「到那裡訂購好看的日本t-shirt」之類,都可以有交流。跟在討論區留言情況很相似,雖然實際上不了解對方本人如何,他們都不會被刪除,相信對方也不會刪去我吧。

我其實逐個朋友的profile打開來看,逐個看:幾個月都沒有更新資料的、成立至今仍然沒有profile picture的,再見了。

即使經常更新顏冊,有交情或是舊同學老朋友,但好一陣子我跟對方跟本沒有在顏冊上交流過甚麼的,大家都是活在互不關的網絡世界,也bye bye了。

還有在我而言,沒有顏冊/部落/web 2.0(?)精神的。那些就只會在我的牆上,我的status留下負面或九唔八搭的評論。我每次看到留言,基本上都會回應對方留言(公開或inbox),但對方又永遠不會再回應的人。平日再有交情,你太太你個老死係我個死黨都好,無情講,係咁先。

至於不知道何時,已經將我(或者還有很多很多人)放在monitor list。令對方可以看我的照片,而我不可以看他的。這是比我被人removed,更令我火起三丈(我最近已經夠多火傍身、很燥底了)。

難道你們要將remove from friends這種快感,留給我嗎?真是多謝夾盛惠,我不客氣了。

p.s.檢查時發現有些原本在名單上的朋友,自已取消了帳戶;也有人remove了我。可見會為顏冊名單而微調,甚至取消服務的,為數不少。

Tuesday, September 15, 2009

難道這是最近燥底的原因

加上銀包內暗格袋了個平面版、造型來自上套動畫的馬斯丹,我似乎帶了太多火上身。

也許應該找個帶水的來中和一下, 可是還沒有看到以泉師傳來造型的手機吊飾......

Sunday, September 13, 2009

雜碎:朋友.遊行.鋼鍊99話

1)近日深受「話不投機半句多」啟發,決定以此作為最新行為指引之一。

2)因此,決定由精簡顏冊朋友名單開始。

3)所有平日少用顏冊/只會看人家顏冊的內容而八公八婆/原來「我當你係老友,我當你係老襯」的朋友們。有怪莫怪。我在顏冊除去你們的原因是:加入你們,從開始就是一個錯誤。

4)對於部份人而言,以後我們還是朋友,只是少了一個聯絡機會而已。如果你們覺得被不小心/不公平地除名,自已打電話來問候我,我們重新聯繫起來吧。

5)對於屬於八卦一類的人而言,你們只要再add幾個朋友湊合就成,少我一個唔少。

6)我今天要上班,沒有去上街;對於很多行家,特別是之前跟我一樣,都認為「既然你們搞得咁hea,只係行兩條街,連開場時間都不理nooncast,不如唔好搞啦」,但最後都願意出席撐場的行家,深表致意。

7)不知道被《鋼之鍊金術師》第99話的劇情嚇呆;還是還未能購入刊有第99話的少年gangan十月號而苦惱。想不在網上先睹為快都不成。

8)都說荒川弘是漫畫界說故事的皇道啦。好了好了,雖然今集沒有寫明,但.我.懂.了,終於明白為甚麼愛德跟艾爾在「那張名單」了,為甚麼馬斯丹有機會,而金布利「沒有具備適合打開門的質素」。天呀!為甚麼「是這樣的一回事」?(為免被扁為劇透,說到這裡為止吧。)

9)早知死死氣跟旭屋訂啦,而家又要玩全港大搜查啦。難道又要等船運版?還是厚顏無恥地叫日內會去日本旅行的my dear fellow幫我揹回來?my dear fellow,本雜誌成本黃頁咁厚,但我只要載有鋼鍊的部份和馬斯丹的手機繩,你千萬不要拍心口應承。

Thursday, September 10, 2009

what's next?

工作期間遇到穿黑衫的行家。「響應呼籲嗎?」、「對呀。」然後大家給對方一個會心微笑,那是因為共鳴、但流露苦澀的笑容。

而且她不是惟一會以這個話題聊起來的行家。

黑色在這行業也是流行色。而懶惰如我,半個衣櫃都是洗得曖昧而不協調的黑衣。不過我留意到,的確有些平日不常會穿黑衣的行家,恰巧就如呼籲那樣,穿上黑色了。

那麼,我們沈默、低調的表達完感受,對疏導情緒,可能有點幫助。但之後又應該如何做?難道真的如某行家建議,穿到三個星期以後嗎?還是要走上街抗議那條路嗎?

Wednesday, September 09, 2009

一名準黑衣人的自白

睡醒以後,即是9月9日(星期三),我打算穿黑衫上班。

我、跟很多同業的要求很卑微。希望無論在甚麼地方,只要是進行合法合理的採訪,無論是對當地是正面還是負面的,當地政府及其部下都應該給予尊重,而不是阻撓、使用暴力同老屈。實在,只是很小很小很小的要求,而己。

對於官方近年以至近日的處理手法,實在懶得去動筆桿反擊了。

不久之前,有同行參與遊行聲援無辜被扁的同業。我沒有去。說真的,這方面,我是舊派人。對於傳媒人、以傳媒人身份、參與一個會被傳媒採訪的活動,有所猶豫。

但我認為,只是大家對同一件事的處理方式不同,沒有誰對誰錯。

有同行說,不如杯葛以後所有官方慶祝活動的採訪。這點我也有保留。即使很多同業在採訪甚麼,不採訪甚麼,公司也給予很大的自由度也好。畢竟我們應該堅守崗位,這點在我而言,並沒有商榷餘地。

那麼,穿上平日的黑色的衣飾,以沈默去表達已經無話可說的感受,總可以吧?

我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同業對我所說的有同感;或者不約而同地,明天都穿黑衣上班。如果恰巧有的話,這也不錯。

其實有些事,是不需要煽風點火的。因為大家對於某些事,都已經很有共嗚了,大家心照。

Monday, September 07, 2009

手機牆紙真不能亂用照片

乖乖不得了。



自從我將在Islay拍攝的這張照片,用來作手機的wallpaper之後(亦即是現在放在部落header那張),就有快樂,然後失落的感覺。



每次用手機,就以為自已可以穿越時空,按個鍵就可以立即跳進去,再次去感受那陣咸咸的海岸風,再在那個小島好好的喝lagavulin和其他威士忌。




但我仍然在香港!而且還要上班。每一次看手機屏幕,明知道只是一張照片,都有這個false hope。以為那個是天窗。



要將它換回其他照片嗎?又捨不得。人就是這樣矛盾。

Saturday, September 05, 2009

「為甚麼又想去旅行」

前陣子,我在顏冊個人現況一項這樣一寫,意外地有不少朋友留言。其中yy說的很好,旅行是希望自已從旅程中有反思和retreat的機會。

可是旅行是一種消費行為。做得好一點的,會得到比回憶更好的東西吧;做得不好,就只有「以錢買經驗」這樣的一回事。


近日,由於冰男即將轉工的關係,我今年內跟他去一趟旅行的點子,正式宣告壽終。


既然去不成旅行,那麼,就讓我重新回憶去過的地方,希望從當中,再次挖到甚麼,給自已反思反省,與及逃避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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