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5, 2009

you rock my world

Dirty Diana (say say say), "Bad, they don't care about us. Dangerous. Smooth criminal, ghosts, beat it!''

Friday, June 26, 2009

特級雜碎:關於遊行

1)有政黨搞一個「71個遊行的理由」的活動,不奇,奇在有其他組織搞一個「628個不去遊行的理由」,而第一個是「預期參與的人數太多,超過原來設定」,而且不單是個別人士不去遊行,而是索性整個遊行取消。我以為只有(口靚)模簽名會,會因為太多人希望參與而要腰斬。

2)其實,點解會有人認為,香港警察於休班的時候,就不能打正旗號為其勞工權益遊行?難道遊行會誘發他們潛在一面,他們會放火燒車同闖入超市破壞?這些連長毛都唔識做啦。

3)點解政府高層,甚至「更高層的人」,認為警察遊行,就天下大亂?如果不是接近七一,會不會就o.k.過到骨?

4)誠然,警察的待遇已經是幾個紀律部隊當中最好的。如果要為職系架構檢討而吵,嚴重人手不足,工作地區偏僻的懲教人員更應該上街,ID精英也應該摻一腳。警察訴求有沒有理由,市民支持不支持,相信各有見解,可是,為甚麼要打壓阻止他們遊行?

5)很奇怪連身邊不少民主意識較強的人,都說反對警察遊行。難道他們以為,遊行是民主派專利活動?

6)因為警權無限大,因為沒有獨立法定機構處理警察投訴,因為他們曾經對保育人士這樣那樣......所以他們不可以去遊行。這是我近日聽到最難頂的「反對警察遊行」的理由,最難過的是,是出自我很尊敬的前輩口中。

7)難道你們認為,警察「不配」去遊行?我以為大家爭取平等民主自由,這些權益適用於本港每一名市民。

8)不說警察的遊行了,因為已經成為泡沫。那麼,就說另一個遊行吧。

9)我從沒有以市民身份參加過七一遊行。我堅持平反六四。不是開玩笑,六四屠城,是我少年期的精神創傷。物理上可能的話,我會去六四燭光晚會。但從來沒有事情,能夠trigger到我去七一。至今,我從不後悔沒有去過七一。

10)我知道民主重要,可是我到現在,也未能找到那個失落的環節,令我下定決定七一上街。多謝一位網友,某夜跟我極詳細解釋為甚麼香港人要爭取民主。他的logic我跟得到,但我天資低,還未入到腦。

11)可是,多謝警察叔叔。我懂了。

12)多得你們「以和為貴」(我尊重你們的決定,正如我尊重你們打算去遊行一樣),我終於完全聽得明網友的解釋了。因為如果我們現在不爭取,可能將來連現有僅有的一點自由和表達的手段,也沒有了。

13)嗱,就像警察叔叔那樣。因為「上面」認為遊行就是不和諧。正如去年京奧只有一個欄到無雷工咁遠的示威區,還要最後不批准人遊行或請願。

13)今年七一,我仍是要上班。這種時節很難請到假。我如果又能以工作身份來到,也會很高興,可是警察在觀察點算人頭的時候,會排除我在內吧?

14)所以,我希望更多朋友,七一放假的朋友,可以代我上街,無論是為了我其實覺得比等待果陀更加遙遙無期的爭取雙普選、釋放大氣電波、還是最新的訴求:釋放劉曉波。

15)各位,也為了,只能以平民身份才能上街的警察哥哥,不能挺起胸膛上街遊行的警察哥哥們上街吧。

Friday, June 19, 2009

新的目標

經常參加馬拉松比賽的朋友問:你下一場馬拉松的目標是跑甚麼?

我答:我的目標是今年夏天跑步。

朋友再問:下一場全馬是跑那裡?

我仍是答:我的目標,是今年夏天,能夠跑步。

雞同鴨講,朋友好像不太高興了。

我雖然03、04年開始跑步,但每個暑假都老奉「抖暑」,改去泳池游泳,也不大會去行山。所以,從來沒有在炎夏跑過步。

春天的長跑季節結束後,每年總有幾個月不跑步,然後秋天起再從因為想起「幾個月後要比賽」而重新踏步,也許這就是我過去都跑得不怎麼樣的原因吧?不想再這樣混混下去。

所以希望今年可以夏天連續的跑,日間跑(當然我總不會專挑正午來跑)。老實說,跑了兩、三次,都是跑了一會就決定提早收工,太熱了,因為原本春季時足夠的水量,夏天遠遠不足。原來老是要中途補給,否則身體一定會出問題。

朋友,這是我很小、很小的目標,一點也不宏大,沒有我又要參加甚麼甚麼海外全馬的氣勢,但這是我最新的目標。

p.s.有關近日的新聞,每日工作過後,自已未來得及來寫部落,已經有數以十個網友說了我的話,每個都字字珠璣。只是,如果有支持正生書院學生的遊行請願,若我是放假的話,我知道我會摻一腳。

Thursday, June 04, 2009

之之現在怎麼了?

這個時候,再看亦舒的《傷城記》。

這本小說的背景,正是二十年前的香港。女主角之之大學畢業不久回港,有份穩定的工作,有個感情穩定的男友,滿以為這個世界蠻不錯的時候,北京就發生了這件事。

虛構劇情中,有學生領袖經過香港逃出來的經過。劇中暗示的是那一位主角,看過的應該的都心水清了。二十年來,經歷過很多不得志、被批評的日字,真實世界裡的他說想回京了,即使是被逮捕也沒關係。但,還有這個選擇嗎?

二十年後,另一個世界裡的之之,又怎麼了?她會在澳洲,跟先生在默默哀悼嗎?還是忙着照顧青年期的子女(理想中會有的三女一子),只記得學校幾時開課?又還是受不了那裡的生活,早就回流回港了?

又或者,正如亦舒近年的小說經常流露的一個可能性,就是主角已經跟先生分手了。

今晚,因為工作的關係。不能以個人的身份去維園。但至少抽到支中簽,可以以工作的身份去。

希望警方計算人頭的時候,也將我的計埋一份。

各位,今晚維園見。

Saturday, May 23, 2009

起底

見到nikita媽媽同其他網友都突然玩「起底」,等我呢個因為雷暴而被迫濟留在家嘅都嚟晒晒冷先。

1)你第一次偷/借母親或姊姊的化妝品來玩是幾歲?

唔記得啦,不過記得係玩唇膏。

2)第一次正式化妝?

如果大學期間朋友結婚幫手做姊妹,由化妝師化那次不算的話,應是大學畢業典禮那天,在M.A.C.那裡找櫃台化妝姐姐請槍,順便買番盒兩用粉同埋眉粉。

有兩件事我印象深刻。一,當晚黃昏時接到x報的電話話請我,二,那盒眉粉我用到前年(!)才捨得丟。各位放心,那是例外例子。

3)每天化妝需時?

呢條算唔算刺探國民機密?

上班前,就五至十分鐘啦。遮瑕膏遮黑眼圈、makeup base(或防曬霜)、碎粉(optional)、眉粉同眉gel、睫毛液(optional)、唇膏。時間長短視乎當日會不會趕時間省工序,或將部份工序留在搭車時做。

跑步嘛,即使是朝早六點跑,我都堅持用遮瑕膏同夾曉眼睫毛。(明明我是四眼族,仲要戴全視線鏡,點解仲有呢種堅持?)

4)有沒有天天拔雜眉的習慣?

每天早晚擦牙前必修科。

5)如果只可以用一件化妝品,會用甚麼?

bobbi brown的瑕遮膏creamy concealer+sheer finish loose powder pack。已經用了第n盒。

Monday, May 18, 2009

朋友,請對號入座

朋友,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着金龜婿直跑吧。雖然那隻金龜可能仍未出現,雖然那可能不是用金鈹的。

舊嘅唔去,新嘅唔來。你現在當遇到更好的人的時候,不用再猶豫不決了。有沒有下文是一回事,至少你可以心安理得地跟他試着來往看看。不會只是跟對方飲個茶,也要內疚上半天了。

受到「可憎的過去」所糾纏?你的那種「過去」,你不是第一個有,很不幸的,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有。有些人會介意,但肯定亦有人不介意。咁大個人,你應該懂得這個道理,不是嗎?

你還年青,人生的路還有很長。假如你擁有平均本地女性的壽命,還有超過一半的日字要你好過。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這句話:「鬥.長.命。」是我說的。

只要你現在起自愛,那怕沒有人愛你。將來一定找到個更好的,凱撒而歸。(借用了亦舒《癡情司》一段來改寫。)

所以,我的朋友,早點將那個臭傢伙從你心底裡狠狠甩開,展開新的人生吧!

p.s.此時此刻,其實只想跟某一位朋友談這個。可是也預計到,可能有另外半打朋友對號入座。各位隨便吧。

Thursday, May 14, 2009

曾特首,我不多謝你。

特首先生,不好意思,你的道歉,來得太遲,也不對題。

特首先生,有些朋友說,你這番「代表整體香港人」的偉論,其實曲線幫手宣傳平反六四。也許是的,但這是by-product。我不會因為這樣而多謝你,正如我不會多謝我一直很尊重的馬力主席當年那番碌豬論一樣。

特首先生,雖然你說民意如浮雲,不過你是否在意,大家心照。請參考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看看歷年支持平反六四的人有幾多成。

特首先生,擔心你忘記了,要提醒你,其實,你不是由一般市民選舉產生的。所以拜託,你代表中央管治香港無問題,香港沒有絕對自治是不能改變的事實,我們不打算爭辯,亦不會有興趣搞獨立。

只有一件事,特首先生,我們的願望很卑微,只請你不要老屈我們,將認同國家近年有發展,將我們對國家增加了解和認識,自動演繹成我們等同會忘記平反六四就成。

我其實但願你沒有這樣說過。讓我們以為你在心底裡,可能還有一點點良知。

Wednesday, May 13, 2009

海邊的丈夫卡路


先旨聲明,這樣爛到不行的標題,不是我的點子。而是冰男自已先講的。

也許是他現在開始看「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所以特別在意村上的書名吧。

生活有時真的很不容易。不快樂的時候,好像往往比較多。所以,更應該記下快樂的時候。讓自已可以振作一點。

陽光海灘藍天白雲,還有滑到不得了的海沙。這裡不是馬爾代夫爾,而是只需要個多小時車程可達的貝澳。幾天前,我跟冰男就這在這裡渡過小假期。



在沙地赤腳跑步的感覺,好得不得了,好久沒有跑步得那麼痛快了。

原來跑步應該是那麼快樂的。而在潮退時的貝澳海灘跑,從一邊跑到別一邊,長長的自由跑道,實在過癮到不行。

也許久沒有愉快的露營了。雖然結果被蚊(或者其他不知名的蟲)咬得雙腿像蜜蜂窩一樣;雖然一起煮食的時候,我又被人挑三剔四的說「煮食次序很有問題,利用露營器材時,應該更加小心規劃」之類。

但,重拾了久違的,輕鬆的感覺。

其實很多時候,我也沒有說話,只是躺在營地內的長椅上,仰望那株高高的樹。是不是我只要一直在看,就可以看透更多世事?

Sunday, May 03, 2009

港人.港女快速測試法?

坐在我對面位的同事,秀外慧中,英文流利得不得了,也會說流利的廣東話,雖然有時夾雜了美式英語,可是跟本地人溝通無甚麼難度。如果你跟她面對面談十來廿分鐘,不會懷疑她是不是香港人。

只除了戴口罩的時候。

她一戴上,就知道她不是「本地薑」,至少,沒有經歷過零三年沙士。有鐵線的那邊,怎會在下巴一方?等一等,這樣也不對,深色那邊才是正面。你沒有看過電視教你如何戴口罩嗎?來來來,跟我學戴一次,首先找出口罩的正確方向......

不過,她早於上星期,就以預防性質去戴口罩,已是入鄉隨俗的表現,抵讚抵讚。反而不少女同事(包括我),因為「擔心口罩焗住皮膚會爆瘡」、「化不到妝實在太可惜了」、「這樣戴,人家會以為我病會避開我」諸如似類的理由,至今誓死不戴,流感罷就。這是港女心態嗎?

所以同事雖然老是戴錯方向,可是其實也不打緊吧。只除了她對面那位老是挑剔她「戴錯就不能好好保護」的女同事,亦即是我。

Saturday, April 25, 2009

「雞肋」無錯,錯的是我

總是這樣。打算跑步的那天,就下大雨兼打雷。下雨也罷了,打雷就因為安全理由,不能跑了。為甚麼兩天連假,放在優先次序的事,不在第一天就去做呢?

算了,既然不得不留在家裡,就去處理「這個難題」吧。就是那個只能以鋪天蓋地來形容的藏書問題。(還未計算留在老家的那兩個書櫃和床下底那些。)

再這樣下去,別說是沒有位置買新書,連原有的,也因為給塞到書架後面(每層書架都要放前後兩層書,否則跟本放不下),然後給我忘記了。

有十來本前陣子早早執出來打算先行處置的,我還在猶豫要放到那個回收舊書的地方。冰男有天乘我不覺,將它們帶到他常去的攀石倉了。那裡也有人閒着無聊會翻翻來看,也好。

可是,接下來的難題就大了。大學時因為讀文學的關係,買書師出有名,書單上有的,買,書單上沒有提的,也買。因為,將一本書本買回來,是對它最大的尊重。我一直這樣認為。

出來社會工作以後,這種行為變本加厲。剛開始當代課教師,錢比較多,買書不心疼;然後當傳媒人,只有那麼的一點點薪水,股票以至名牌衣飾買不起,可是一本半本書的奢侈,還是可以的。加上「買來學習用」,與及「在報紙工作的,怎可以不支持出版行業」這些那些堂而皇冠的理由,好想看的,翻兩頁也覺得買來也不妨的,買呀買呀,就發展成今天的困局。

糟糕的事,單是絕對絕對不會丟棄的部份,例如村上書樹、柯南道爾、Raymond Chandler等等和一堆跟英文有關的書籍,已經勢力龐大。

然後有很多雞肋書。雞肋者,它們本身沒有錯,例如the adventures of huckberry finn,例如jane eyra,大學時修讀的關係要買。可以畢業至今多年,因為不是我那杯書,都沒有心思再翻了。丟棄它們嘛(即使是將他們帶去舊書回收店),好像好浪費,當年可是一百元、兩百元那樣買回來的。是不是總有一天我有慧根的時候,會耐着性子再看?甚至好喜歡它們?但看現在的情況,想看的,不少還未看,更不消說這一群?

海明威也是。我知道他是大文豪,可是看了幾篇,沒有心機看。當然又不是它本身的問題。

另外有些雞肋書,是因為我不自量力而買下來的。甚麼《極簡風手縫皮革》,我買的時候,宏圖大許,實際上又怎會有奢侈時間和金錢,去買皮革去做手製皮具。全新的書,就這樣給放逐書架?

記得有個推理故事說,謀殺案最難解決的,就是屍體。很多時候,只要將它弄不見了,就可以省卻很多問題。也許,偵探也就不會找到真相了。

說的也對。可是我不會謀殺啊!沒有心恨手辣,只有猶豫不決。怎樣給那些雞肋書給處理掉?

幸而,對於某些不能容許舊書回收,看了只會教壞人的書,我還能忍心啟動碎紙機。(是誰寫的,因存厚道而不在部落開名了)因為我知道如果當它們是廢紙該處理,回收商發現是書,還是會給識別出來將它們成為二手書。可幸的是要分屍的,在書櫃中算是少數中的少數。

然而,雞肋書又該怎麼辦?將他們交給救世軍嗎?還是某個社區二手書店?可是我連是不是將它們放棄,在這個下雨天,還不能作出決定......

你孤獨的身影

幾天前,因為偶然想起一件事,回憶起那一年見你的場面。

你太太設靈那天,我因為之後還有工作的關係,很早就來到靈堂,那時才發現原來接待時間還未開始。雖然你說過婉拒花圈,它們還是擠滿大靈堂。

雖然靈堂還未完全預備好,你知道這行工作時間不定,還是讓我來給你太太作最後致敬。就因為這樣,讓我看到你一個人在家屬位置孤獨的側影。當時你難過得說不出話來,我這種晚輩也結結巴巴的,不懂得可以做甚麼令你好過一點。

這個星期初,突然憶起你的身影,是因為不知誰提起夫婦相處之道這個題目,令我想起你太太說過一點意思。然後,很自然地想起你,你當日在大靈堂內孤獨的樣子(重申一點,我看到這個,純粹是因為我冒失早早闖來了,而不是當日正式設靈後的情況)。

想不到那個回憶,就是看到你最後一次真身的時候。兩天前聽到你突然離世的消息,就想到你當日孤獨的影像。

也許,至少你以後不再寂寞了。

Wednesday, April 22, 2009

「做就對了」

朋友說我最近很少寫部落了。她問:最近不是發生了些趣事嗎?舊地重遊拍攝婚照的場所、又出席了朋友蠻有意思的婚禮?或者是,不是最近感慨良多嗎?為甚麼都不寫出來?

其實,是我不想寫得馬馬虎虎寫兩句近況就算。facebook 我會這樣做,但這裡的門檻應該要高一點的,我是這樣認為。(雖然有時嘔心瀝血寫出來的,在其他部落朋友看來仍然好爛。)

「做就對了」,最近在看《卜洛克的小說學堂》時,這位當代美國推理小說作家這樣認為。他指沒有心情的時候,即使深信自已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寫下呆滯了無生氣難看至極的作品,至少迫自已坐下來寫好它,以趕截稿的心態來寫,總會寫到一點出來,總好過磨蹭時光,老是說自已寫下去也沒有意思。

這種想法,我在平時生活會派上用場。沒有食慾,不用工作嗎?沒有氣力怎成?沒有心機跑步的時候,還是要練練跑,至少也要走走路;沒有心機交稿,喂,要截稿啦,再爛也要交一點東西出來見人!

但放工以後,我就有職場後遺症,拜託,不要迫我再「趕截稿」了,為甚麼非要時不時寫一點在部落裡?就算我有心情寫,如果因為忙着其他事的關係,不寫又有甚麼大不了?

反正嘛,誰會在看?我說得對嗎?還是,我只是又在給自己亂寫發洩?

Monday, March 30, 2009

兩位「被非禮」的女士,請給非禮受害人一個公道!

昨日知道補選活動出現了一起「非禮事件」之後,氣得說不出話來。好不容易才能繼續工作,打電話追反應。

非禮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被非禮」亦是很嚴重的事。但跟「被打荷包」不同,受害人會猶豫報不報警,為甚麼?

身邊至少有兩位朋友,在不同的情況下在公眾場所被非禮、悲憤之餘鼓起勇氣捉疑犯,還報了警。結果,被疑犯責難;認識疑犯的人,之後特地接近事主,向她單單打打;就連事主身邊的一些朋友,也會以「其實你會不會搞錯了?」、「你不會不小心站好而被撞到?」來理解事件。一句話,不相信她們的遭遇。

另一方面,為甚麼有時人們會對非禮案,對事主有懷疑?因為有些人會混水摸魚,為了某些目的而說自已被非禮而去誣衊另一個人。混水摸魚的人也成為「被非禮」的一群,這種技倆用多了,就令其他人對真正的受害人,也採取不信任態度了。

我好想親口問那兩位圍住對方助選人,阻住對方拉票之餘又大叫「非禮」,還要報警令對方去警署落供,阻止對方繼續幫手拉票的「候選人女支持者」,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們這種行為,不單是抹黑對手,亦同時抹黑其他被非禮的受害人?是非常卑劣的行為。

正如日前有個女官員在立法會說,有些詞語,作為父母,是不會教字女讀和寫的。你們會教子女用喊被非禮,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嗎?

Friday, March 20, 2009

大笨象快速測試

這是my dear fellow給我的點子。

「『大笨象,揸支槍,去打仗』,下一句是甚麼?」她問我。「『打完仗,返嚟食碗辣椒醬』。」我答。不過好像也有聽過是「打贏仗」。

「你是在港島區大,對不對?」她問。對呀,我是根正苗紅的港島人。

據她自從大學時代起的觀察,本來住新界的人會這樣接下去:「打唔贏,返嚟食碗辣椒醬」。她對n個朋友進行測試,萬試萬靈。好像中學時讀那些supply and demand 的理論那樣。

我才不信港島區的人的爭勝心會比新界區人強。但這首童謠/順口溜(?)為甚麼會有地域上的差別呢?

不過,my dear fellow說只問過「二十代」和「三十代」的人而得出此結論。沒有向年長一點的一測試嗎?

「他們都不記得怎樣背了。」她答。

Monday, March 09, 2009

跑者的憂鬱

微雨寒風下參加在河畔舉行的十公里賽事。四、五公里時還好端端跟着目標時間來跑,前一刻還在想:有在愛丁堡海邊跑的感覺。那天的賽事,好懷念。

然後,那種感覺不知在何時成功攻入我的身體。突然,我不想再跑了。不想再繼續比賽了。

身體有問題嗎?沒有。舊患全都跟我問好,「親戚」來訪,常有的事,那跟本不算是甚麼,也沒有任何需要我立即停跑的刺痛;沒有體力嗎?不;沒有精神嗎?也不是;就是突然想停,不想再跑了,一步也不想再動了。

被這種感覺攻擊以後,四肢關節開始鎖緊。但無法再按原來的步伐動了,讓誰過我也沒有關係了。用手勢跟和我同一步調的跑友表示:不用等我了。你繼續跑吧。然後,真的想跟前面的工作人員說,喂,我要退出了。

等等,十公里的賽事,無穿無爛下說要退出?你以為會有人載你上收容巴士嗎?十公里的賽事沒有這種玩兒!

而且,行李在終點站。即使是爬,即使放棄比賽事,還是要去那邊吧?

冷靜一點,即.使.是.走.路,也要去終點。沒有穿爛的情況下,怎可以說不跑就不跑在鬧情緒?

......那麼,我又為甚麼要在跑,在這裡幹甚麼?

畢竟,我沒有被巴士追着,不是大會要掃走我,我又怎可以就這樣放棄?如果不講速度的話,平時練習,不時也輕輕鬆鬆也會有十來公里,這個距離對身體跟本不是問題。跑吧,跑吧好嗎?

我的心靈退到洞穴裡去。但還是迫自已跑,即使是用龜速在跑。沒有步行,保持好慢好慢,但平均的速度在跑。結果還是完成賽事。時間很差勁。不是史上最慢的一次,但是目標跟實際距離最遠的一次。

憂鬱的感覺仍沒有散去。我還是在跑,我完成了。但這種感覺,何時會消散?

Wednesday, February 18, 2009

postmortem:基本錯誤

那天馬拉松,究竟怎麼了?

跟5:25一組跑的時候,一直都很順利,速度令自已很舒服。如果我沒有做到愚蠢的決定的話。我想,完成賽事應該機會蠻高的,九成九吧。 可是我犯了基.本.錯.誤。

自首吧。由於理由實在太蠢兼老套,再難為情也決定公諸同好,希望沒有人會再犯這種蠢事。(我鼓起勇氣跟熱情講出來的時候,有人露出非常不屑的表情......)

我跑了十來公里,跟另一個跑員跑去流動洗手間了。

洗手間要等,這樣一搞就擔擱了差不多十分鐘。然後為了追回失去跟上其他組員的時候,我要拚老命追,於青馬橋折回點追回隊友。是的,趕得及衝過首個上車位,但已經把自己的步伐攪亂了,更不知不覺「跑爆了」。

另一位同學可以這樣快跑跟上來,而沒有甚麼後遺症(她結果跑5:20),但我明明是勉強才能達標的那種人,為甚麼也要做這種事?

更致命的是:其實是可以忍住不去那種。只是人去我又去,以為去完會令自已跑得好一點。

於是,在30公里開始,就追不上5:25一組了。有時拚命加速跟在後面,希望不要跟甩,但因為調較不了步伐,很快又遠遠墮後,然後又加速......這樣比自已保持平時跑開的龜速來跟,更加大件事。於是,終於完全跟不上組員。雖然還可以跑入西隧,但離開西隧口不久,37公里後不久,親眼看到開網封人,(再次)無法達標了。

或者,我應該學paula radcliffe當年倫敦馬拉松那樣,當眾解決好了,連褲也沒有脫的解決。雖然她為了pit stop事件成為英國人好一陣子的笑柄,但她還是贏了比賽嘛。

這種事,罰抄一百次也沒有用。因為教訓實在太大了。

Sunday, February 08, 2009

比賽結果:望門興嘆.屢戰屢敗

再次挑戰失敗。

本來跟隨另外三位跑友帶5:25跑,pacing明明很適合自已。有些時候更比預期快了一點,只要一直跟着後面跑,應該是可以無穿無爛返回終點的。可是我在30公里左右,還是跟甩了(原因日後再談),據說是全會惟一一個無法完成全程的。我慶幸自已沒有穿跑步會的t恤跑。

如果要挑正面點的來說,至少,今次親眼看到被封網的時候,我可是跑足37公里多,而不是去年那樣,連汀九橋都上不了,卻不知為甚麼聽了工作人「指點」,有幾多跑幾多地在上環被截。其實比其實在那個位上車的少跑了幾公里。

跟那個去年的半馬比賽一樣,又是親眼讓我看到代表終點夢碎的影象(今次是封網)。傷腦筋,我又不是拍照的,不用給我看那麼多圖像。

可憐的冰男,天未光就要起床陪太子讀書,然後又沒有得看衝過終點,又要去巴士站接人。據他的說法,我下車時至少看來無乜穿爛,面色還好,跟那些要用背脊對人下車的、「跛跛吓」、要人扶的比較,再跟我去年下車的情況比較,算是「有進步」了。

下次吧?嘿嘿。明明對跑步沒有天賦,後天學習能力亦特別弱。身邊每一個從零開始練跑的,不消三、兩個月就遠遠拋離我。就連練跑有一搭沒一搭的賢淑,即使不跑,用急步行的速度也跟我用跑的差不多。為甚麼我還是要去參加跑步比賽?還老是要跑會令自已失望的全程馬拉松?

Friday, February 06, 2009

兩日前:vs.~味覺與痛楚的螺旋

未夠早上七點半,要上班的冰男就捉我起床,說我要適應比賽當日「時差」,不能睡到那麼晚才起床。

我只不過打算八點起來而已......

胃麻痺/抽筋感覺持續。除了喝幾口水,吞了魚肝油丸,起床後極其罕有地(對上一次可能追溯到求學期),甚麼也不想落肚。但我去年實驗過一次空腹跑,不足十五分鐘就要收隊,幾乎是爬回家的。勉強迫自已吃了包梳打餅,又用益力多來為自已打氣。來吧!就算不是carbo loading也總要吃點才成。

為當日帶不帶手機頭痛。已經跑得那麼慢,不要加磅好了。除了兩包power gel,幾粒葡萄糖、兩包tempo、和作不時之需的止痛藥以外,甚麼也不要帶。帶電話的話,只有一條短褲裝得下,而那條不是我的首選。帶腰包?「碧x珠」給我背部的後遺症還沒有過去,不要再給它負擔好了。

還未出門口,n萬年前的每個關節舊患都來跟我say hi;還有,為甚麼「親戚」不早不遲挑這幾天來訪?嫌我還不夠煩?

可是,竟然除了「無得揀」的冰男以外,熱情和一位舊同事竟然主動說,星期日要來終點等我。「喂,讓我知道你大約跑到那裡,等你也方便一點吧?」熱情說。好像來港還沒有幾年的舊同事說:「呵呵,我想去終點等你啊,不過,終點在那裡?在甚麼地方可以開始等人?」不如今日就試試手持電話來跑步,看看成不成吧?

不成。開始跑了不到十分鐘,持電話的左手掌感覺麻痺的,加上胃的抽筋,看來這個方案還是不行了。對了,還是不要再想電話的問題,要跑五小時的話,步伐應該是跟腦海裡中響起甚麼音樂?對了,開始的時候,應該是宇多田光的「prisoner of love」,要快一點的話,應該是「galileo」的主題曲。不過,為甚麼我開始忘記了它是怎樣子的,如何來打拍子?

拉拉筋,再跑,從烏煙瘴氣的這邊,跑到沒有那麼烏煙瘴氣的那邊吧?再在那邊跑幾轉?空氣這樣差,準是給香港人練習當空氣氧氣含量少的時候,如何迫身體吸收更多氧氣,像現在雄霸馬拉松界、生於高原的非洲人那樣......

然後......怎麼了?當我再有意識的時候,發現自已已.經.在.跑.了,already into THE zone,沒有平時腦內響起一堆噪音,我何時帶着手機來跑的?幾時已經跑到這裡?

我不知道,那跟傳說中的runner's high(註一)有沒有關係?還是因為身體為了止痛而給自已麻醉的感覺,而令自己不知道自已在動事實?平時帶傷跑,傷痛感覺是絕不會離開的。

跑了幾年,還是第一次遇上這種事。

看看手錶,我剛才跑了半小時左右,已有虛脫的感覺。不是跑得不怎麼快嗎?至少不是marathon pace,就有這種感覺的話,那麼兩天後如何捱到餘下4個半小時,多9倍的時間?

可是經過這樣一跑,平日熟悉的肚餓感覺回來了。再吃個正常的早餐,胃沒有再拉扯了。

也好,就當是新年奇遇吧。

(註一)這個字原來的解釋不贅。個人對於runner's high,最同意在「spirit of the marathon」受訪的那位65歲才參加首場馬拉松,而在紀錄片中跟女兒一起跑的長者跑手說:我感到有runner's high,就是終於跑完的時候......」

折墮期結束記念

(工作了五天,通常放假前夕,頭腦最不清楚。這天更甚,如果現在是星期四晚的話,那麼,是不是還有三日就到「約定之日」?還是計只有星期五和六?)

星期一至三,於內心交戰,腳步浮浮兼負面情緒下,完成carbo depletion。

星期一:已提,不贅。

星期二:(早餐)一隻蛋/(再來早餐)兩件家鄉雞(又來炸雞?這個星期第三餐啦!)加菜絲沙律(不忍浪費,偷吃了原本不准的幾粒水果)/

(午餐)飯局上自選羊架扒(將半份薯菜留給鄰坐的俊男記者,然後跟請吃飯的政客一起眼巴巴看到另外半碗薯菜被收起來。那位先生大概會blacklist我;想哭,又再暗罵自已折墮)/

(下午餐)一碟菜和一碗紫菜湯/

(晚餐)三條豬串燒外賣(負責叫外賣的編輯,大概認為我最近不單是文筆有點毛病)

星期三:(早餐)兩隻自已煮的蛋(還好)/

(午餐)特地跑到老遠買品質可靠的刺身(好食。但以為這樣就不會浪費食物。錯。我買的時候,忘了我平時一定會吃光刺身下的籮白。雖然我不知道日本人本身會不會不吃這個......)/

(下午茶/晚餐)雞和豬的串燒(用陪碟的薯仔沙律,跟行家交換沒有沙拉油的菜葉來吃)/

(宵夜)宵甚麼夜?胃麻痺。不想再碰任何燒肉/煮肉。一直夢想睡醒之後,就可以飲支益力多加煮過烏冬/出前一丁慶祝carbo loading新階段......

老實說,這種儲肝醣法對我有沒有用,還要未知之數:又要看我未來兩天有沒有乖乖多「儲飯」
;亦有可能跟本不是食物的問題,而是我怎樣跑,也不可能限期前跑到終點裡去;實行起來,第二天起身體情況沒有我想像中糟,其中有天還有力來小段疾跑。但這種飲食法,真的跟自已個性非常、非常不合。明明有不多也不少的食物下肚,胃也有餓到麻痺的感覺,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消去......

Monday, February 02, 2009

5 or 6 days to go? carbo loading or carbo depletion?

早餐:一盒牛奶(犯規了)

午餐:兩件家鄉雞、加熱檸茶(為甚麼茶內有蜜糖?又犯規了)

下午茶:三文魚沙律加黑咖啡

晚餐:一罐沙丁魚

宵夜:(希望有)一碟菜

今日,星期一。跟據教練建議,要開始carbo loading(註一)的部份。首先三天是要進行carbo depletion。簡單來說,是儘量戒清碳水化合物,戒糖(包括水果),只吸收蛋白質(各種肉類,蛋,但不能喝奶。我飲了一半,看到教練的電郵,才發現搞錯了),只能吃少量蔬菜幫助腸道活動。首三日同時進行有點劇烈的運動以消耗身體上原來的肝醣儲備。

之後三日(星期四至六),餐單就以碳水化合物為主。此時身體會加量吸收,令身體可以儲更多肝醣,以應付漫長的賽事。

教練所推崇的,是傳統的做法。六十年代的原始發明。近年有主張認為,即使首三天不用戒清碳水化合物也可以達到接近的效果,反而是六日前起續步增加碳水化合物於餐單的比例,從六、七成至八九成,同時減少訓練量。或者是「西澳洲法」,只在比賽前一日進行。

跟據傳統做法的話,會有很多麻煩,例如沒有飯吃很容易會疲倦和感覺肚餓,上洗手間會有難度,身體抗拒力亦會大減,很容易鬧傷風。我現在就開始流鼻水了。

不單這樣,我從來對只吃肉的餐單很抗拒,覺得很「折墮」,亦因為向來對食物豪不浪漫的實際想法,有生以來從來沒有跟過任何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的餐單(例如減肥餐單)。為了要不要跟教練的做法思索了幾天。

執行的時候,亦會有很多問題。早餐還可以自已預備,午晚餐要靠外食,叫餐的時候說走飯嗎(好折墮)?零吞水餃魚蛋也no way,因為總會有點澱粉質。那麼,每餐都叫一客燒牛扒走薯菜吃?還有,工作飯局時,如何胡混過去?

冰男知道我內心交戰幾天,早就建議我以餐單增加碳水化合物比例的方法就可以了,不要跟教練的做法。「指定每週要完成的跑步的里數,又不見你跟得那麼足!」冰男質疑。

我嘛,覺得要100 percent跟足有難度。教練也說預了我們會不自覺吃了兩成澱粉質或糖份。但既然我是「上車高危一族跑手」,而教練教了那麼多年,仍是推薦這種做法,亦有很多師兄師姐實驗過證明使得,我就儘量跟吧。

不過,明明吃了食物,仍然覺得肚餓,加上腳步浮浮。這種感覺真的不好過。我真的有耐力忍耐這三天嗎?

註一:是一種藉以增加人體內的肝醣儲備,以促進比賽當日耐力的飲食法。長時間耐力賽事(例如全程馬拉松)時,選手會考慮選用的一種方法。但因為經過多年民間體驗,對carbo loading的定義和做法亦有不同解釋。

Sunday, February 01, 2009

6 days to go

本來是7 days to go,昨日就應動手寫的。可是昨晚掛着看電視,看晚了。

看的是dvd「spirit of the marathon」,一套藉訪問幾位不同理由而參加2005年Chicago Marathon(芝加哥馬拉松)的跑手,而探討馬拉松比賽歷史和意義的紀錄片。之前一直希望這套片會來香港上演,還是沒有,幸而出了dvd還可以在amazon訂。其實不是為了應景才選擇這個時刻來看。只是這隻dvd剛剛運到而己。

幾位「素人」當中,有一度超重50磅的失婚媽媽為了重新出發而參賽、亦有希望與同樣熱愛跑步的太太一起參賽,希望取得boston marathon參賽資格的男子,卻因為傷患而被迫棄權。還有兩位國際級跑手參與製作,兩位都有點「二奶命」,在傳統上最受注目的五項馬拉松大賽(波士頓、紐約、芝加哥、倫敦、柏林)經常名列前矛但又老是跟奪標擦身而過的,一位是04年雅典奧運女子馬拉松取得銅牌的美國選手Deena Kastor,另一位是來自肯亞、於十多年前就到日本發展的Daniel Njenga。他們兩人都希望贏。畢竟,對於職業選手而己,輸贏關乎生計,而不是旨在參與就好。

除了他們以外,紀錄片還訪問到多位跟近代馬拉松歷史上有重要影響的前選手和其他啟蒙者,例如是女子馬拉松賽先驅者,1967年闖進當時只准男性參賽的波士頓馬拉松跑道上的Kathrine Switzer,例如是「企鵝」,主張享受賽事,即使步行到終點也沒有關係的John Bingham。他們的故事,當然以前也在書本上雜誌上知道,可是看到導師找到當事人再說出來,還是令人興奮。

說回自已。還有不足一個星期,之前「交不足功課」、傷患、過去的暗影......種種帶來的負面情緒和身體反應,全體向我報到,似乎覺得我好得閒似的。

被人捉上車仍是我最大恐懼。但這個時候,補回里數是不可能的了,「碧x珠事件」之前拉傷的背肌又不時向我打招呼,明明不是自已的錯也會遇到這種傷患,灰爆。

昨日參加跑步班的講座,2個半小時(大約是女子精英跑手完成全馬的時候吧),有播出比賽時的路線提醒大家要注意的事項。看着看着,好像安定了一點。可以告訴自已:喂,今年的準備怎樣說也比去年好得多,求的是限時內完成賽事,均速已經加快了、上落斜也有明顯改善、對路線又熟悉了、去年也叫做完成了一場全馬(雖然時間強差人意),不是沒有機會的。不是沒有機會的,吧?真是嗎?

從我昨日竟然忘記了是時候去取號碼布,(幸而在街上見到大批拿着選手包的人而醒覺。而且,大會只要是當事人出事身份證就成,沒有那份接納通知書也可以),可見我潛意識中,連應戰也想拖延得越遲越好。

現在最迫切要面對的,是明日要不要全套參與「carbo loading」。這點之後再談。

Tuesday, January 13, 2009

原來,我仍然沒有分數

之前提及的那場半馬拉松賽。朋友通知我網上的賽果:我雖然趕得及在終點前衝線,可是還是沒有成績,因為己被列入無法在2:30之內完成的那一群,disqualified。簡單來說,相等於會考的unclassified吧,我想。

我以為計算晶片時間,會在2:30 之內;也以為會跟去年一樣,成績在2:40之內的,至少也給我一個時間。結果是:甚麼也沒有。

仍然是連分數也沒有的人。

那麼,至少不是absence 吧。大會的記錄,至少記錄到有我這個人參與過(正式來說,是持有我那張晶片的人參與過,)這算不算是一種進步吧?

這種鼓勵也真是......

Monday, January 05, 2009

推理小說讀者的苦惱

「大半的小說在被改編成兩小時單元劇的時候,主角都會被改成女的呀!因為大多數的觀眾都是家庭主婦,不這樣改的話,收視率是拉不起來的!」

--《名偵探的守則.陸章》.東野圭吾

當喜愛的推理小說作品,被改編成電視戲的時候,廣為人知了,讀者是不是應該很高興?

是的,從老早的《超.殺人事件-推理作家的苦惱》、《名偵探的守則》這些以「推理小說這種類型小說」來惡搞的作品開始,我就已經是東野圭吾的粉絲了。《偵探伽俐略》系列裡面出現的代版福爾摩斯和華生組合,雖然難免對兩人的能力有所比較,可是兩個主角的行動力,其實旗鼓相當。

跟柯南道爾原著裡的華生一樣,其實不見得比福爾摩斯蠢,雖然華生曾經說過這種負氣話。

當福爾摩斯的物理學家老是比當華生的刑警早一步找出真相,但不等於後者只有聽結局乖乖等運到。好幾次物理學家瞞着友人私下查案,對方也嗅出異樣亦步亦趨迫近真相,迫友人作出交代,這樣才出現互動,亦可以說,其實年齡相若的刑警對物理學家來說,有若干制衡作用。

這樣有意思的故事,改編成電視戲,不是應該會很有趣嗎?但是東野圭吾的《偵探伽俐略》改編成電視版後,雖然作為物理學副教授的湯川還可以保住男兒身,但本來經常向他請教的,是大學時代結識的男性友人、當刑警的草薙,在電視劇卻成為閒角,加了一個年輕十年八載的美女刑警來當華生的角色,跟在福爾摩斯背後當綠葉、當「女性默默守護男性的角色」(?)。很明顯跟原來的設計,有很大的出入。

如果是欣賞原著而要將它轉成電視戲的話,為甚麼非要這樣改動主角不可?

--「你是個與女主角......有着若即若離,看似戀愛關係的重要角色吧!」--《名偵探的守則.陸章》

我看過其中幾集,福山雅治跟柴崎幸的互動很明顯就是落成這種設計。說真的,看到福山雅治當伽俐略不但賞心悅品,造型跟原著也蠻忠實的。這一點的確很難挑毛病。但是其他的嘛......如果我不是先看原著光看電視戲,也許會看得很過癮也說不定。

--「將小說改編成電視戲是不壞啦,但是不知道為甚麼,改編成電視戲總是會跟原不一樣,而且內容幾乎百分之百地都會變得比原作無聊很多......到底是怎樣一回事啦?寫電視戲的人難道是真的發自內心地覺得這樣改,劇情會變得比較有趣嗎?」--《名偵探的守則.陸章》

喂,改編自小說嘛?有些改編的確比原著有意思,可是在這個戲的例子,如果保留草薙的華生角色,找個男演員,比方是,例如吧,竹野內豐來跟福山當對手戲,難道就沒有市場了嗎?沒有太太來看嗎?為甚麼非要將原本寫得好棒的故事,改成這種格調?

最苦惱的是,喜歡這個作家,之後還會捧他的書的讀者,是不是應該愛屋及烏,學習愛上他的所有副產品?

另一方面,我大概明白為甚麼陶才子會在專欄將東野圭吾的推理小說和電影《嫌疑犯x的獻身》讚上三天了。剛剛才發現,東野最近將柴崎幸演的角色阿薰,搬到他原來的《伽俐略》系列了!真是個與時兼進的作家。難怪才子跟他惺惺相惜。

同時推理小說愛好者my dear fellow解釋:「請記得當年柯南道爾是被利誘,所以將福爾摩斯從谷底救回來起死回生的。」這樣程度的改動,算不了甚麼啦。

對於,那本東野的新書,就叫做《伽俐略的苦惱》,不知道跟「推理作家的苦惱」有沒有關係了。

等埋呀,半馬終點線

巴比倫在我眼前崩潰了......一年了,我還是這樣想。

有看開這個部落格的朋友,可能還記得去年這個時候,我去參加一個半馬拉松比賽,結果去到終點前幾百米,親眼看到終點站在我面前崩潰(吹氣巨門給放氣了),跑到去終點的時候,發現連計分用的鐘都停頓了準備搬走。對我這種程度的跑手來說,真是有夠鼓勵性。

對我來說是trauma也不為過。

今年,我又報了這個賽事。對,今次的目標是:在終點站被搬走前跑畢全程。全馬被捉上車也罷了,這個半馬的終點站再在我眼前消失的話......說不在乎是假的。

今天(1月4日)的狀態不算好,昨日起,除了所有舊患跟我打招呼外,還加了個腰痛。我閃到了腰?有我不知道的史前舊患復發?因為種種原因,昨晚又再休息不足;雖然準時出門口,但搭車時又搞錯了一點事,無法如計劃在比賽前一個小時到會場。只有半小時多一點,又不夠時間熱身了。

還有:終點呀終點!今次會不會又趕不上。

許是參加了跑步會(註一)加上冰男的跑山訓練,速度似乎有點點改善。只是一點點,但也有一點點,雖然跟「其實我最近也沒有怎樣練習」的熱情相比,還是差了一大截,雖然仍然屬包尾那一群。可是累積起來,我跑着跑着看手錶,跟理想的時間還有一段距離,但兩個半小時左右,應該還可以吧?終點站還沒有收吧?

速度最不平均的,是最後的兩公里左右。終點在那裡?為甚麼看不到?又過不了終點怎麼辦?不是應該更要全速跑嗎?開始的時候,反而有點像卻.步,明明是挪動了雙腿,但同一時間又做出阻力不想自已再前進。

終於看到終點了!等埋呀,不要走呀!不要走呀!最後的幾十米,我就是一路這樣想(希望沒有大聲叫出來,我忘了)發狂跑向終點。結果終於有瓦遮頭啦。經過終點呀。大會時間好似是2:31:xx,即是說比大會規定的兩個半小時慢了一點,也比自已心忖有機會做出的理想時間差一截(註二)。

另一方面,原來我的均速是大約8分鐘1公里,今次的成績顯示是大約7分鐘12秒1公里。跟正常有練開跑的女性來說,還是強差人意。但向好的方面看,至少,我在時間上真的有了進步,雖然只有那一點點。

對於趕得及衝終點,我一定是高興過頭,差不多離開會場才發現自已腳上還有計時晶片,又沒有換那個甚麼穿這個品牌的運動鞋跑步的特別紀念品。(好像又是水樽,那麼謝啦,去年那個到現在還沒有用過。)

不過,這個速度用來跑全馬,還是會被人執上車的高危族。未來一個月我真的要醒醒定定做人。

註一:因為跟工作的時間不合,無法跟足他們一星期練兩、三晚,每星期只有一課,而且還是最近的事。所以我跑得慢,不是跑步會的錯。

註二:那個是假設天時地利人和的plan a下的時間。亦也許是我對自已的能力不清楚而將理想指標定得太高。

P.S.我的跑姿一定有所改變了。因為我今次並非「無穿無爛」,而是,咳咳,不好意思,史無前例兩邊的「加拿大位」像一口氣做了十次脫毛,現在痛到不得了。明明已經穿着穿了n次的上衣和內衣來比賽,應該不是衣物的問題吧。

Wednesday, December 17, 2008

也來雜碎

心難靜,腦便秘。從每日工時往往由九小時延長到無限大,但明明工作既不複雜、又無俾老細罰留堂顯示出來。

閉塞的不單是腦袋。身體的反應告訴我:喂,不能不注意每個微小的警報。為甚麼那個舊患多年後會持續有痛感?為甚麼那個不通?大件事!

也不是沒有好的事。近月最困擾的皮膚問題大有改善。發現即使吃了海產牛肉,也不會翻發。即是說問題跟皮膚沒有甚麼關係吧?那麼以後飯局或點菜時,就不用那麼戰戰競競了。

等到頸長,終於等到蘇格蘭拜爾戲團的《馬克白》,想不到有人可以大刀闊斧地改動劇本。雖然它將馬克白夫人因罪疚而夢遊的劇情,跟馬克白另一幕獨白重疊,看來令她比較像在丈夫前發瘋的這個改動好像欠了一點點,但整體的改編也很有意思。(如果自已寫稿也可以這樣明快就好了。)

吃罷藥物,禁酒令即時撤銷。可以淺嘗幾口咖啡酒和威士忌也好。

還有,終於將去蘇格蘭的照片沖晒出來了。沒有比看到硬件更開心的了。

之前提及的,好像或多或少跟消費有關。但最後一點不是了:跑步加速好像有點眉目了,雖然跟實際上的快還有一大段距離。

Wednesday, November 26, 2008

有時希望,星期四晚早點來臨

知道老細可能要我這個禮拜臨時返夜,預先跟他說明:總之星期四就絕對不可以。絕對絕對不可以。我還要申請返早更儘早走!

之後又覺得,如果返夜的話,如果我寫得十個慢,那麼我就來不了,就不用面對了,相信事件從來沒有發生過。

總覺得你遲早會打來check assignment,問這個那個地方怎樣去,是不是幾點有單這樣的活動?然後我會忍無可忍:「喂,你們這行不是經常帶地圖在身嗎?」

不久之後某個星期五或六的晴朗天,我們又會結伴行山。到時我又會迫你講,你某年參加毅行者的逸事。然後我又剎有介事提醒你:拜託你跟冰男下次不要又要玩到要黑媽媽坐美洲豹出市區。

沒有同行者有傷患的日字,你就有衝到最前的傾向,老是要做第一。這種特質有時很煩人。但當有人(不知道為甚麼經常是我),你就會自動殿後。

手機仍有你的電話。其實只要打一通電話,就可以找到你對不對?

有時想星期四晚早點來,讓自已面對現實。

有時不。只要沒有出席,就沒有證據,證明你離開過,對不對?

Tuesday, November 25, 2008

紅海.最差的時間.交差點

剛過去的星期日,想不到真的有很多人跟我一樣,聽從大會呼籲(註一),穿着那件紅色紀念跑步t-shirt來參加這場十公里比賽,也許從高位拍起照來很美也不定。我想。

這是我自從夏天以來的首場賽事。明明十一月底,天氣也熱成這樣,又曬。早知道多抹一點放曬。

如果說跑手比賽前應該有幾手準備,分plan a,plan b 和plan c,當然plan a是最理想的情況,我應該用plan d。星期六幫「熱情」當婚禮上的姊妹。在接待處跟(永遠不可能完美的)賓客名單鬥智;又要跟賓客說明,新娘和新郎交託,請他們將人情/禮物留給接待人轉送。去過喜宴的人都知道,很多人死也不肯,認為一定要親手交給新人才有誠意;又有n個人露出怕給我騙財的鄙夷表情。五分鐘後他們才會驚覺:原來新娘的婚紗不可能有口袋裝人情和A4 size那麼大的禮物。於是又要擠在等接待的賓客埋,笑騎騎排隊等我點名收人情。我真的沒有當公關的本錢,只希望沒有黑面趕客。即使預先跟熱情申請早退,也要凌晨一點多才能夠躺在床上。

我乖乖的戒口沒有吃海產沒有吃牛肉。但回家途中醒起:大件事!之前西醫說吃新開的那種皮膚藥絕對不能喝酒精,我今晚沒頭腦點了甚麼來喝?大概不會中毒死吧?只喝了一點點,應該不會吧。但至少,今晚就不能如期吃藥了。然後驚驚驚,大半晚睡不着。也許只勉強睡了兩小時。

明明早到了巴士站等車,還是因為搞錯了甚麼車可以到達會場而比預期遲抵達。好不容易排完去廁所的人龍,只有很少的時間做熱身就要去起跑區。我知道我有麻煩了。

我很老實地排在預計要在51分鐘或更長時間完成的起跑區。但很多人都是開跑前幾分鐘才去起跑區集合,即使明明是跑40分鐘的人,都排在我後面再後面。他們又不甘心在後面磨蹭。結果頭兩公里,後面不停有振翅起跑的人閃出來,險象環生。 聽到有跟我差不多步程的跑手,邊跑邊跟朋友抱怨被人「鬆踭」。

過了兩公里,兵荒馬亂的情況好一點。我暗暗為自已找一個步速差不多的跑步當pacesetter,還為她起了個名字:「月野兔」。如果以自已的均速,跑在她前面也不錯,否則,至少不要跟她的背脊距離超過五米/十米/至少在我視線範圍之內。

起跑之前我在想:應該讓自已以平日的跑姿步速跑,即是被冰男形容是「師奶晨運」,雙腳幾乎沒有離地的那種慢跑法;還是試試用最近開始練習,每一步都提醒自已要提起大腿,步距遠得多但很用氣和力的跑法。那當然,因為那才是比較正確的姿勢。有點是打字用開速成,想進化學習打倉頡,因為那才能打字打得比較快的法門,但又要經歷那個連『我』字、『的』字都不曉打的磨合期。

於是我縮沙,繼續因循。一再告訴自已:下次才用新跑姿吧?否則也不知道自己撐不撐得來。昨晚累透了,沒睡好,今天的熱身又不足夠。

結果我跑了史上最慢的一次十公里,一小時十八分。簡直不知所謂。這個時間,對亦有參加這項比賽的行家h君來說,作為半馬的成績也嫌慢。

而且,因為要趕回家洗澡更衣返工(註二),明知故犯一點cool down也沒有做,走幾步路就上巴士,於是下午就關節作痛,到今天才好過來,活該。

不過熱情,我絕對絕對沒有後悔當你的姊妹。更佩服你們當年在我那份賓客名單失蹤期間,如何為廿幾圍帶位。

註一:官方網站有這樣說嗎?後來發現是沒有的。只是我那天去領取號碼布的時候,不知道為甚麼聽到有工作人員這樣建議,於是覺得:「好啦。就試一次吧。」比賽當日穿新衣是很不理智的行為,因為有機會磨皮膚/敏感/不知道甚麼就是周身不自在,為此還特地在賽前練習穿着它來跑一次,再洗洗。

註二:我都想放假。無薪假照殺,可惜最近公司再無呢支歌仔唱。

Monday, November 17, 2008

你不是我們的東南西北,卻是好隊長

「你有沒有求證過?」這是我跟熱情宣佈這個消息以後,她的第一個反應。

某年某月,就是她告訴我河邊草的事。都是這種衝擊性的事實。不是的,xyz,你搞錯了,誤傳了。誰開這種低俗的玩笑?

差不多一個星期了。在腦海裡組織又組織,又delete,又再重組,不知道應從何說起,或者應不應說;說的話,是不是只留給自已看?明明腦內想打的「開始打出來」,結果卻是「開始,出來」。每句話都要在電腦上重組,每句話。

我對你的了解有多少?你愛動物愛運動愛行山,過去身體沒有甚麼大毛病,不計行山期間出現的勞損疲勞,平日你好像連腰痛頭痛都沒有。

還有,你老是夢想在某個時段之內完成毅行者,希望跑場sub-4 hour的馬拉松。

但有更多關於你的事,你的煩惱你的奔波,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會,也不可能現在才來跟你扮熟。

有人說,你是最勇敢的;我不知道。至少我看到的你,不是這一面。

某年,你抽中籤可以組團參加毅行者,好幾年了,我一直恨找到朋友讓我有份參與這個活動,又很幸運地被你收留成為隊員,我拉了當時你還不認識的熱情加入。但我的快樂很短暫。有次行山,我扭傷了腳踝。明明當時只是很輕微程度的扭到吧,每個人也這樣說。但事實是,平日在路上走動還可以,行山的時候,就只能拖着痛腳走在最後面,只能說比爬行好一點的速度在移動。

有一次,我們跟另外組團行毅行者的朋友半夜操山。那一課你見到我這樣行山法,決定以隊長身份宣佈踼我出局。

平心靜氣的話,任何有一點點山藝經驗的人,都會覺得這個決定很合理。距離比賽還有幾個月,有個行山不精的隊友,還有嚴重的腳患(那時候我連跑半馬的體能也沒有),這段期間跟本無法操山操體能,到比賽時怎麼辦呀?我心底不是不明白,可是嘴巴就是不服氣:「討厭你呀!」、「對呀,我真是很討厭xxx呀,明明是四個人一隊的活動,竟然踢我出局。」這句話我說了很多次,到現在也不會收回的了。

你知道我不是說真心話吧?之後每次冰男搞行山搞郊遊,我也會問,有沒有叫你一起去?記不記得叫埋xxx?可是,我的確說過很多次,很討厭很討厭你這個隊長當年踢我出局。

但是,那次操夜山,大伙兒都在做時間狂奔,你就是留在最後面,在陰森的山頭守着拖着腳走路的我。

其實,不只那一次。我扭到腳的那次行山,其實是我跟一位體溫過高不適的朋友提早離開期間出事的。你就是第一時間幫我朋友做急救,然後陪我們下山;到我扭傷的時候,又靈巧地幫我包紮。你總是守護者傷患。

我又怎能忘記,不夠三個星期之前,跟你,跟冰男和幾位行家行山。當日我未開始行就暈車浪,還嘔吐起來。開始的路段是上斜,男生的腳力又比較好,我只能「嗄嗄嗄嗄」的跟在後面。

大伙兒都說願意等我,除了冰男。說我這樣走下去,只會拖累全隊人,明明下午早段可以完成的路程,可能天黑也行不完:「你,一會兒我帶你在某處某處離隊早走!」同行比較客氣,老是說:「不用急啦,我們慢慢行也可以。」冰男才不接受這套。總之,老婆行得那麼慢,怎可以容忍她影響到其他人的腳程。

不久有人說項:不如,我們幫手分擔揹她背包內的東西,那麼她行得輕鬆一點,可能會跟得上。在所有人有行動之前,你已經一手拉起我重疊疊的背囊,我只要手持一小樽水就可以。沒有負磅下,我終於跟得上大隊完成全程,順氣了,有些路段還是用跑的。

你也許從不是我們的指南針,不是「前進,衝呀」那種隊長,不會是隨時想到十個笑話來激勵士氣的人,反而是像牧羊人,總是守着隊裡的每個人,特別是受傷的。

明明你老是在殿後,豈有此理,為甚麼今次卻走在我們之前?

Thursday, November 06, 2008

迫上梁山

我就說嘛,報渣兜半馬的話,就不會感到壓力了。勤練習不勤練習,我總會在三小時內跑得完的。

還有,熱情復出跑半馬,r又跑半馬,tak ho同xx、yy、zz都跑半馬,學呀r話齌,跑完大家一齊開開心心去飲茶唔好咩?

為甚麼又要我面對這個挑戰?路不算好走,工作人員對我這種企鵝級跑手,只會像趕狗那樣。你以為每個地方都像愛丁堡那樣對弱者友善的嗎?

明知道我的均速那麼慢,還要挑戰時限?老問題又來了,要加速的話,又會牽連到我那雙無力的大腿肌肉,一練肌肉9成機會會痛,如果那不算是傷的話。

早就說嘛,我想報時限長達七小時的東京馬拉松,反正我從來沒有去過日本。

剛才是正在傷風的我在大發牢騷,因為傷風藥令我心跳加速,不宜運動(更不消說魂離肉身的感覺像飈車,連行直路也有問題)。只有等身體復原,才能去繼續面對這個不可能的夢。

還有只有三個月的時間,奇蹟?我其實不太相信會有。苦練才有一點生機。

噢,我的香港全馬夢。

Saturday, October 18, 2008

「海嘯優惠」

路經一間餐廳,玻璃窗上引人注目的宣傳單張,寫的是「海嘯優惠」。

只是想來食餐飯,你來跟提我海嘯的事?即使單張說的是金融海嘯,對準食客來說會不會刺激了一點?既然是金融海嘯,不如買個飽食算了,吃甚麼餐廳......應該會有食客這樣想吧?

而且,我只想到那場海嘯,那場自然災害。而且剛剛今早醒來以前,夢境的內容就是海嘯:跟家人到海灘海浴,忽然海水浸到半身,好不容易逃到洗手間之類的地方,已經看到十層高的浪將一些人捲走了。然後又不知道如何逃到老家,但因為處於低層數,我於是將貓抱入一個環保袋就跑到高層數相識的鄰里求助......

夢境又令我回憶起某年和某年,我跟攀友在喀比的快樂事。我們下榻的酒店就是連着海灘那種。我們住個近海邊的那種只有一層的cottage,也住個只有幾層高的酒店主樓部份。好幾天,我們在餐廳取食物,然後對着海灘吃早餐,在海邊散步。好記得有個很親切女職員,想是經理那種級數吧。兩次旅行都見到她。有時上午見到她,晚上去跟那間酒店有關連的食店,又見到她負責接待。

然後我在香港知道,那間酒店在海嘯期間被徹底破壞。我一想到海嘯,就想到我們在海灘前吃早餐那時候的快樂。

我再沒有法子到喀比了。

我的朋友仍然有去。別跟我說教,說到當地旅遊是災區的最好支持;別跟我說這種事在甚麼國家都可以發生。我知道,我知道。但知道那間酒店的事之後,我沒有法子再去了。

我想,我也沒有法子再去那間餐廳了。

Friday, October 03, 2008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這不單是agatha christie的書名。

當初同行的人,一個又一個,消失了。

who's next?兇器是甚麼?兇手,是當中的其中一人嗎?

(又一個同事派「散水餅」。同時,my dear fellow洗底離開這行。有感。)

生日禮物

年紀大了。今年收到的首份生日禮物,00:1x分收到的禮物,是「炸彈」。(註一)

然後按照傳統,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仍有聯絡的「壽星仔們」致電問好。屈指一算,這個習慣好像有許多許多年歷史了。

到我們這種年紀,又是已婚人士,少不免會問對方:「你打算幾時生仔?」其中一位壽星仔的反應很激烈:「現在這個世界變了,那麼複雜,生甚麼孩子?有甚麼好生?怎可能教好他們?」這類說話我也說了廿幾三十年,可是肯定從來沒有像他那樣說得那麼激動。

「我告訴你一個例子:有親戚的兒子讀幼稚園,暑假過後有同學他話:『我爸媽帶我去美國。』又有一個說:『我們去日本玩。』他家裡沒有錢去旅行,你叫個細路點答?難道說去長洲?你話做佢父母點算?個細路點返學?」朋友說。

「每一代都會覺得,之前一代沒有那麼複雜。」我反駁:「但那個小朋友的例子,反而是要顯示,從小就應該讓他知道,不是每一樣東西他都可以擁有,包括去旅行。旅行是奢侈品,沒有得去也甚麼大不了。父母就是要從小教好他,學習如何接受現實。否則小朋友只會越扭越多要求。」

「就係你哋班傳媒,你哋班傳媒,成日鼓吹消費主義,成日叫人買乜買物,成日趨.炎.附.勢(朋友的廣東話還真流利),結果又係鼓勵消費。就連你做嘅嗰間集團,仲話俾學生睇,都係傳遞呢種意識......(下刪五百字)打八號風球有家長幫個成績唔好嘅仔排隊讀中六,間學校依例不開門,又發老脾話學校應該有教無類。你們其實應該教人,問題係個學生之前唔讀好書,唔係鼓勵個家長撒野......」老朋友還說了十來分鐘。

「總之就係你哋,你哋班傳媒!」這是我老朋友的結論。

真是熱.鬧的生日。

註一:f,不用擔心,我很高興收到你的喜帖。你大婚之日,除非我有事出差,否則一定人到禮到。

Saturday, September 13, 2008

一個香港人心底的村上春樹

先答公園仔的問題,藤井省三的《村上春樹心底的中國》,批評林少華的篇幅不少,但不是重點,這點後面再談。

個人認為,這本書其實是一本入世版的學術論文,教授想解釋村上春樹與中國的淵源,與及村上春樹於中國,與及其中文翻譯的多種版本,對香港與及其他亞洲華文地區的影響。

當中,香港是其中一個題目,非常短的一個。藤井教授似乎想立論顯示村上春樹,特別是《挪威的森林》對港人(特別是文化界)的影響,包括王家衛的電影;又認為《挪威的森林》對回歸前、受到八九六四衝擊的的一群港人,帶來心靈上的安慰。

本地村上迷同意與否,相信見仁見智。其中一個重點是,讀者看書就跟支持泛民派的選民一樣,不是「上面」或者「阿太」叫你捧那個就捧那個入立法會。在香港有「森高羊低」(即是喜歡《挪威的森林》的讀者,比《尋羊的冒險》多,這點跟英語世界,好像是相反的),這從葉蕙的博益版再版多少次可以推算出來,教授是這樣認為。但「村上讀者」這個名詞很廣,看書的優次,亦會取決個人因素,例如是不是從小就上公共圖書館?到那些書局看書?朋輩間有沒有看?我身邊有「羊系人」,幾乎每本村上都看過,但就未碰過《挪威的森林》;亦有只知道直子和阿綠,然後對村上其他作品覺得失望,因為覺得風格不像「挪威」......

至少我嘛,最喜歡的村上小說是《國境之南.太陽之西》,就個人風格而言,這根本並非村上的主流作品;第二本是《人造衛星情人》,《挪威的森林》至少排到第三位;非小說類則最欣賞《地下鐵事件》。

對於天安門事件,我是在意的一群,但並不覺得村上的書對我而言,就這起歷史事件而言,能給我有「甚麼作用」。(如果要說有共鳴的話,反而是李碧華的《煙花三月》。但帶來的感覺,很明顯不是安慰,唉。)

不管如何,也覺得藤井教授的分析方法很有意思,有系統。相信村上的本地迷同意他的觀點與否,也值得一看。

說回林少華,除了藤井的分析以外,我在書展期間,有聽他跟賴明珠的對談。單從那天林教授的態度,就覺得有些人也許活該被批評。一開始的時候賴明珠說了六、七分鐘開場白,林教授按自已的意思說了十六、七分鐘,當中大部份內容不說,讀者也不會有損失那種,主持人好不容易才奪回開咪權。

後來教授為了反駁之前外界對他的批評,又從翻譯理論學說之類喋喋不休地說了好長好長的一段,也不管台下死活。拜託,人家邀請你回來做對談,跟讀者交流,不是你當惟一主講者那種。我記得好像台下發問時,好像也有讀者說林教授的問題,其實是「不夠humble」......

要說村上跟香港的關係,其實還有很多可以說,今次先說到這裡吧。

p.s.公園仔,雖然你說還有村上的書買了回來沒看,藤井教授的書也值得投資。別的不說,單是時報出版的封面設計,令本書軟軟的好翻到不得了,手感100%好,簡直是感動。雖然內裡的紙不夠白淨,不知道是不是近來流行,令讀者看的時候,字粒與紙張之間的對比沒有那樣刺眼。

Friday, September 12, 2008

書債.書緣

村上春樹的《給我搖擺,其餘免談》,買回來接近兩個月,回家以後就碰都未碰過。

好像太深奧了!給冰男看比較適合。我買的時候是這樣想的,但他沒有叫我買,自已也有n本書想先看,所以新書就無辜辜被打入冷宮。

反而遲來的,不是村上自已寫的《村上春樹心底的中國》,買回來不足24小時就被我火途閱畢。而我等到頸長,pageone一上架就給我放在收銀處的村上半自傳《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那天回公司的路上,己看完一半。

那本樂迷寫的《村上春樹的愛樂電台》,就跟《搖擺》一樣鬱鬱不得志。也許他們會跟《blind willow, sleeping woman》一樣,在背後數落這個書主的不是。

《邊境.近境》然後會說:你們吵甚麼!你可知道書主剛出社會工作的時候,就買了我回來!你可知道她對我幹了(或沒有幹了)甚麼?幸虧書主近日福至心靈,還未買入《朝日堂》系列,否則......

今日清晨突然驚醒,看到魚肚白才勉強再入睡,是他們給我報夢嗎?

因為睡不着,於是將數綿羊改成數被我打入冷宮的書。不數還好,我一直心忖是十多二十本左右的問題。結果我數到四十,至少!

這還未計算語言工具書/文法書/習作,中、英、日、德文也有,每種語言至少兩本。難怪我我語言能力那麼差勁;

還未計算因為種種原因朋友/教授轉送的書;

還未計算冰男書庫內一些「我想看已經好久了,幸虧你已經買回來」的書,包括《發條鳥年代記》。

好啦好啦,你們的聲音我聽到了!我立即將在公共圖書館借的六本書歸還以後,就逐一看你們這班跟了我多年的朋友,好不好?

但即使以一本一日的速度,也要到年底才看得完。而且有些書要好幾天甚至一星期,才有機會看完,真是開玩笑。

另一方面,是不是跟書也有緣份這回事?新井一二三的《我這一代東京人》,不知道是不是內文都曾經在內地發表,文法修正得太好,買的時候書店將它封膠袋,我回家打開看了幾頁就不想再看了。而出版了不久的《偽東京》嘛,是急不及待要看完那種。

那本e.m. forster的《a room with a view》,為何會買回來仍是不解之迷,那又應該怎麼辦?至於本《德國文學入門》,唉,還有那本德文版的《jurassic park》,難道它的存在,只是證明我當時好迷jurassic park原著小說而已?

有些書,是不是應該放開比較好?不要勉強,讓他們有更好的歸屬?

Tuesday, September 09, 2008

雜念.配票.改變

多虧星期日晚上電子傳媒公佈的初步民調結果,甚麼?連xxx、和xxx主席都輸?這個賽果也未免太刺激了吧!

知道民調結果的時候還在公司,同事嘩然(因為有些人不當選的話,以後找誰保證覆機?)不久就有「老細」指出,可能今屆民調的結果不準也不定。

但這種結果?怎可以等到第二天睡醒等睇報紙等聽新聞!回到家後勉強洗過澡,就留在電視前不走了不停轉台等票站結果。雖然凌晨三、四點的時候,情況已經明朗點,最後還是六時多才強迫自已睡覺,因為不一會就要上班了。n年來從來沒有通宵達旦過,就為了等選舉結果,(要不是理性地告訴自已,一會兒還有很多工作,否則可能半夜就爬到九展等點票了)。

結果是......「好在」,真是一額汗。

想說點關於投票的感受。正如上屆以及之前的很多屆,我也有投票,更有叫親朋戚友投票。一直以來,我都不會建議他們不如投那一個不投那一個,而只是叫他們盡公民責任(有些人說是權利,這點我在後面再談)投票。

今屆嘛,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說過好多次,一定一定不投給某一張名單,是寧願一拍兩散也堅持不支持那種。甚麼大環境?誰管你?為甚麼我不可以單純的支持誰就誰?星期日工作以前,我也決定了投給誰了,真的決定了。

可是,因為工作關係,經過大半日的巡區,看得越多,越有動搖。告急?勢危?穩守?也許,作出點改變吧?否則整體形勢就大件事。

又也許,正如另一位候選人說,為甚麼不進取一點?雖然那個也不是我杯茶,但「大環境」啊!相熟的行家搖頭,那怎有可能?算罷啦!不要浪費你那一票。

結果?我投票的時候,還是順着自已的本性,不過,當有親友打來,又恰巧問我「有甚麼建議」時(過去真的從來沒有人這樣問我),我竟然人格分裂,話「呀乜乜話自已告急」,「呀物物又話......」,借刀殺人,做出一直覺得違反本性的配票行為。

這種老是迫人使出game theory的事,也許只有香港才能發生。真是豈有此理。

最後真的想說,一直堅持叫朋友投票,無論他們是那一派的支持者,就是因為覺得香港人明明有機會有個相對廉潔的選舉(至少不像某些國家地點,其實投票只是官方/軍方做出來的門面,結果100%內定),卻不珍惜機會的話。將來被沒收了,那一派的人都一定會後悔。

這不是權利那麼簡單,其實是身為本市公民,維持這個相對太平的社會的責任。也許我言重了。沒法子,捱通宵沒有睡好,年紀大的人脾氣就是這樣的了。

Saturday, September 06, 2008

雜念

最近因為皮膚有點問題,前後看了三個醫生,加一個中醫。每個人對於問題,都有一套自已的theory,不知道憑甚麼,信誰最好?

看經驗?聽論點?還是不管如何,看這病時就信這個,這個休假被迫去看另一個時,就信另一個,可以嗎?

還是要像選舉那樣,只能選一個去信?只能tick一個?

x x x

西醫開的藥,無一倖免都令人好眼瞓,加上這個星期還有點感冒,簡直是魂離肉身。乘車回公司的路上,被藥完全支配而睡過了頭,工作n年來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在家洗臉的時候就找牙膏擠,把「洗面膏」擠出來才發現「咦,好似唔多啱」;打字是完全新的體驗,左手好像最近才加入打字行列似的,已經不是打錯字的問題,而是跟本不知道它要打甚麼出來。

中醫師說吃了藥會有點肚瀉,着我最好回家後才好服食,可是「一點反應」也沒有。要「反應」的話,我在早上喝杯咖啡的效果還要好,也許是吃得太多西藥的關係?不過,吃了中藥以後,人好像沒有那麼燥熱,也許對皮膚有幫助吧。

不過,無論如何,明天.我.一定要清醒做人。起床就喝咖啡提神,中藥西藥也好,皮膚的問題先且擱下,投了票才算,否則不知道投了給那一個,或者投錯了我最不想投的人,那就糟糕。

Sunday, August 31, 2008

惡夢

要睡著,還是不是睡著?這真是個難題。

我似乎好會做惡夢。

高中至大學以後好長的一段時間,每次夢境的內容(差不多可以說是每晚)都總是逃婚。父母許配的對象好像蠻不錯,四四正正,但我就是不想跟這個人一起,不要父母的安排,於是夢中的我老是要穿婚紗逃婚。

幸而,幾年以來,每晚都走得甩,但是,都是走得好險那種,差一點就被捉入教堂行禮那種。

(所以,結婚的時候,我特地挑了件又輕又小可以塞入背囊、走動方便的婚紗:還要在註冊署證婚。千真萬確,這點可不是說笑的。)

逃亡,是另外一個主題。有人要追殺我,有人要追捕我,為甚麼?我不知道,總之,就是要逃,不要被逮到就好。

最新而近日頻率出現最多的主題,則是考試。我要入試場考試,考我跟本無準備過、無讀過的科目,當然不會答得好。可惜,考完一份,又一份。沒完沒了。還有同場加演趕不上巴士/火車考試,要急巴巴的找其他交通工具趕入試場。

也許要學馬克白那樣,殺掉睡眠好了?

Monday, August 18, 2008

有些話,只有食飽飯無嘢做、無運動的人才說得出口

望欄興嘆,四年一次的機會,在自已的黃金時期,就因為受傷而無法如願。「欄王」可以有多難過?即使不像教練那樣在公眾前哭出來,也不難想像吧?

我以為,他也來到了鳥巢,也參加過一場選拔賽(只是那場有其他跑手偷步而不算數),電視台重播又重播他痛苦的表現,他不得不退出的原因,已經很清楚了。

想不到,為了工作不得不看網上討論區,竟然看到不少批評劉的說話,說他臨場退縮、無骨氣、令國家失望,甚至稱:「如果他是日本人,就不會退出賽事」。(事實上,上屆雅典女子馬拉松冠軍日本選手野口瑞希,衛冕京奧前幾天宣佈因為操練受傷,連北京都來不了就宣告退出了。)

只有食飽飯無嘢做、無運動開的人,才說得出口這種話。

職業級運動員對自已身體的情況很敏感,何時可以繼續,何時不得不退出。相信有在討論區口誅筆伐的大部份人也不會是職業運動員。除非有確實證據,證明有人詐痛做假,否則,賽事就在前面,幾萬個現場觀眾,加上數以億計的電視觀眾在,一個運動員選擇退出賽事,你以為是容易的決定嗎?如果不是為了傷患,你們又以為是甚麼?難道就是為了你們這些沒有運動的人在指指點點,徙添選手壓力。

贏不了一面金牌又如何?反正國家的榮辱又不是建基了獎牌上。(而且今屆北京也取得歷來最好的成績了。)

難道要劉翔勉強繼續參賽?要他在欄上悲壯地倒下,大家才收貨?

批評劉翔的人,請先認真的參與運動,經歷一下傷患困擾,才好說三道四。

p.s.「萬幸」的是,內地官方媒體也將劉翔的退出,定性為無可避免,還着他好好養傷來日再戰,至少沒有對他踩多幾腳。

Thursday, August 14, 2008

為甚麼就是覺得不安

事件過了幾天。為甚麼在遙遠的北京發生的一件事,仍然令我不安?

上台表演唱歌的小女孩,聲音原來不單不是現場聲,更不是她本人,而是另一個小女孩的。這件事(語言會改變事件本質,所以我沒有用「假唱」、「以假亂真」這些詞語,只講至今顯示來出的事實),為甚麼仍令我覺得不妥?

也許事件沒有對錯之分,只有安排得好不好?如果只是這樣的話,為甚麼會觸動那麼多人的神經?

我這個年紀,正常來說,也算是到了生兒育女的年齡。我那麼不安,會不會是我覺得:如果我是上台「唱」的那位女孩的母親,或者,我是負責唱的部份,但因為國家利益而不准上台的那位女孩的母親,我可以怎樣教女?

「你不要因為外表長得比較好看,就那麼洋洋自得!人是講求實力的。」又或者是:「雖然今次那位總監說為了國家形象不准你出場,但你在媽媽眼中是最漂亮的。而且大家都讚美你的歌聲,你不用難過。」

如果我的女兒就是唱得好而沒有得上台的。那麼,這幾天的變化,應該如何處理?

女兒沒有得站在台上獻唱,然後發現台上的聲音是她的。(場刊印成怎樣,又有甚麼意思?)之後,其中一位表演負責人給女兒應有的credit,但又加了句,說原因是「高層」認為她長得不夠好看。官方台也來跟進報道了,要我女兒說:「不遺憾,我的聲音都在台上了。」

然後,新聞網路封鎖,關於我女兒的真相,在這個國家石沈大海。很多人只會知道,聲音打動人心的,是另一個女孩。

單是想像,都想像不到可以怎樣「收科」,安慰無辜辜捲及這場風波的女孩子,你叫我點樣教女?這樣大概解釋了,為甚麼我始終覺得i'm not ready生兒育女。

p.s.我不是基督徙(如果不算是反基督徙的話),但近日的事,老是令我想起路加福音其中一段:「Whoever can be trusted with very little can also be trusted with much, and whoever is dishonest with very little will also be dishonest with much.」(路16:10)

Tuesday, August 12, 2008

毛骨悚然的造假

搞奧運,是為了促進運動員間的良性競爭,要的是他們真實狀態下的表現,不講造假。近年禁藥醜聞不斷,所以運動員代表宣誓時,也強調要爭取沒有興奮劑和藥片的奧運。

是的,個別運動講求運動員展示的美感,例如體操和跳水,但那指的是動作上的美感。歌曼妮茲( Nadia Comaneci ) 被人說得最多的,不單是她的美貌,而是因為她態其身手在奧運會贏得多少金牌,所以她的美貌才會同時被人讚賞。

可惜,在令大家讚嘆的北京奧運的開幕禮上,我們現在知道了,卻原來以美為先,能力次之。所以電視觀眾看到的「巨人的腳印」,有部份是合成片段。

最可怕的,是將這種意識仲展到兒童身上。原來那個紅裙的九歲小妹妹林妙可不單是為了演出順利而「咪嘴」。真正獻唱的人,是一個叫楊沛宜的七歲女孩。楊不能站在台上,是因為她「不夠好看」。

跟據最新的報道發展來看,兩個女孩子在開幕前都被蒙在鼓裡。不是那種有幹部要捧某個親屬那種更醜惡的事。打她們主意的,都是為了演出完美的大人。但從事實來看,已經夠恐怖了。

在真相公開前,林小妹妹以為是自已真正的歌聲和表現,贏得世人的讚譽,喜孜孜地接受官方媒體訪問。

兩個小妹妹,都是事件的受害人。

另:現在很多評論此事的內地網路,都被封鎖了,兩地國情不同,這也罷了。可是連本地兩間免費電視台,連至少一間收費台,至今晚仍然一字不提。今天是不是真的沒有新聞?有電視台還得閒到可以在新聞時段直播籃球賽,簡直不知所謂。

Sunday, August 10, 2008

看奧運.選擇權

其實我沒有打算看奧運開幕禮,(只關心有沒有襲擊)。但在老家跟老媽老爸吃飯,他們覺得「開幕禮又怎可以不看?」其實為甚麼非看不可?算啦,做乖乖女,別爭辯,就看一會吧。

看過也好,看過才有資格說三道四。而事實上比我想像的好多了,難怪媒體評論以正面的多。雖然很張藝謀,很千人操,也很大國盛世(但是,這種題材,跟有百多年歷史的奧運有甚麼關係?),但整體來說,真的算蠻不錯了。我個人就比較喜歡畫山水畫的一段,人扮鳥巢一幕也很有趣。

至於飛天點聖火,外型已變成「中年生意人」李寧仍能保持美好「跑姿」,真是沒有話說。

其實即使老媽不迫我,我也想看的,是看每個國家隊伍出場。那是一個每四年一次提醒自已,世界原來除了中英美日德法意,還有其他國家和地區。原來加勒比海有好多國家,數萬人口就是一國了。巴基斯坦和巴勒斯坦是兩個不同的地區,xx跟xx共和國又是不同的。

有些國家少得只有一、兩名運動員參加,甚至只派個觀察員來。但奧運除了是高水平運動才,還應該讓每個國家也有參與的機會,反正奪標並不是每個國家的目標。

看到新聞說,美國取得開幕禮獨家播影權的電視台,拒絕現場轉播。理由竟是要考慮收視率。即使奧運在中國舉行,也不等如美國人不想看開幕禮,更何況美國每屆取得的金牌,都是數一數二。但就為了「收視率」(或者我們不知道的真正原因),就剝奪觀眾的欣賞權。跟香港比,兩間免費台都主打奧運,要選擇就只有付款看收費頻道,那一個比較幸福呢?我不知道。

不過,即使是兩個免費台有奧運播。同一時間播甚麼,都取決於他們,好想知道他們基於甚麼決定去選。他們「轉台」速度之快,實在跟不上來。甲台播一場柔道,然後另一場就乙台播,電視機頻道這樣轉來轉去,不會壞嗎?

又,他們會不會播足全場女子馬拉松賽事?兩間電視台不播的話,我又有甚麼法子可以看?

p.s. 昨晚看到韓國柔道選手於劣勢下,以一招「KO」對手(很抱歉,忘了柔道的正確術語)。他激動得當場跪在地上哭出來,要裁判提示他起來,落敗的選手還給他來個安慰的擁抱,他跟對手來個結賽敬禮後,還是在哭,對手再上前給他擁抱。很感動,我在電視機旁,也差點掉下淚來。

求生應變能力

星期四晚放工,我在公司附近吃糖水,提早慶祝休息日。卻收到老媽電話,說地鐵站發生「緊急事故」,要關閉地鐵站云云。問我知不知道發生甚麼事?

我已經放工啦,而且如果有甚麼事,糖水店就在地鐵站附近,怎會不知道?也許是來過突擊演習吧。雖然是這樣想,我還是三爬兩撥灌下糖水,去地鐵站看看發生甚麼事。

車站大堂的人流的確比以前少,站內老是有「緊急廣播」,入閘機不能使用。平日在票務中心的職員,一個都沒有。我等了一會,發現有消防員從月台走出來,後面已經跟着幾個行家。

發生了甚麼事?消防員都沒有回應。在我仍然發呆的時候,有些行家已經跑回月台拍攝。我還有意識去問大堂商店的店員,也想到要問乘客(但等不到,後來才知道已經從另一地鐵站離開了)。可是,就是沒有意識要入閘走入月台看看發生甚麼事!但其實,我沒有想到危險的問題(覺得危險,也不會留在大堂不走),當時的氣氛,也沒有一點點恐怖的感覺。

算了,至少將我所知的報告公司,也打電話去相關部門查問,期間也一直跟同事聯絡,看看辦公室那邊知不知多一點?結果換來一句:只是停電嗎?小事,不要了。(一轉頭又問我乘客搭車的情況,又要我弄隻甚麼「即時新聞」,氣得我。)

離開地鐵站時,已經下雨了,之後越下越大。近半夜時聽到響亮玻璃碎裂聲。後來才發覺是掛在老家睡房的畫架掉下來,一地玻璃碎。而那個在床尾的位置,是老貓其中一個至愛的藏身之處。幸而當時牠留在客廳,才沒有事,而事發時我亦在場。否則,貓踏到碎玻璃也很危險。

第一時間是將貓隔離,然後清理碎片。將玻璃碎放在報紙上,用掃把掃我還懂。可是老媽知道後,第一時間用吸塵機吸了差不多半小時,床下底每個地方也抖出來清理。(玻璃碎會飛到床頭嗎?我真的想像不到。)還找來菜刀(!),利用刀柄將玻璃再打成更小的碎片才放入垃圾袋。說不然的話很容易會弄破很危險。仔細程度,令我只有發呆的份兒。

我不單沒有當突發的料子,更連家裡的突發事故也不會做,避免家裡發生意外的意識又沒有(那個畫架掛在老家多年了,遠在貓來以前。從來沒有想到畫架會傷貓的可能性),求生應變能力零蛋。

Monday, August 04, 2008

寂寞

不知從那裡看到的,說孤獨和寂寞的分別:孤獨是一個人獨處,寂寞是無法溝通。

跟大伙兒跑這個活動,跑那個採訪,有時見到相熟的同行,有時不,好彩的話可以好好的聊幾句。

可是回到辦公室,發現要做的,老是跟我在活動中理解的有出入。

「這個呢,好像不是重點......」、「其實這個point呢,好多報紙上星期(甚至前一個星期,你有沒有看過報紙的?)已經寫過了。不如用另一個角度寫吧?」、「其實那個機構負責人不是這樣講......」、怎樣抗議都無效。好彩的話,就沒有捱老細一頓罵。不好彩的話。

即使報料時一切順利,交稿時平安大吉,沒有追魂call。第二天看到報紙,改到阿媽都唔認得,這篇是「我」寫的嗎?

如果你們堅持要換成這個意思的話,為甚麼還要我寫全篇稿?不如報point寫point給你們好了,餘下的任由你們隨便演譯夠。

當大伙兒寫主流會寫的題材的時候,當「打正旗號」的跟據其公司立場而寫的時候,那麼我寫的是甚麼?每次一跟其他主流非主流比較起來,高下立見。讀者準是會想:這個記者有沒有新聞觸角的?有些議題不是已經說了好久的嗎?有些主題真是who cares,怎會寫得出來!

最灰的是,這不是「跑某條線」才會出現的問題,而是「跑甚麼」都有可能發生。

我又不是寫專訪的,為甚麼老是覺得好寂寞?老是在寫沒有人會寫的東西?

「母乳友善」的場所在那裡?

前幾天有篇報道講到全港最佳育嬰間的所在地,與及母乳育嬰的好處。幾間主要報章都有報道。

可惜,對媽媽來說,有時連「開步」都不容易。別說要持續餵母乳,到公眾場所找育嬰間了。

去私家醫院探望喜獲麟兒的朋友。已經是她生育後第三天了。她因為醫療理由要剖腹生產,首兩天都不准下床要插尿喉。幸而她精神很好,說:一會兒就可以去試餵啤啤了。

試餵?這兩天醫護人員不會將啤啤抱去你床邊給你餵的嗎?或者好像我們另一位朋友那樣,啤啤箱索性放在母親床邊,方便廿四小時照顧。

「那是公立醫院的做法。」朋友解釋,她住的私家醫院,好像是以「沙士」之後要確保嬰兒健康為由,將母嬰分隔。母親要餵母乳的話,就要去育嬰間,醫院會有特定時間,讓母親可以入育嬰間餵母乳。可是對母乳育嬰有點認識的人,都知道餵母乳要餵得比餵奶粉頻密,不能說你每四小時餵一次就可以,而是看啤啤幾時又喊表示肚餓,就要再餵。

我朋友的情況,生產後首兩天都不准下床,醫院又不會抱個啤啤給你餵,跟本無法餵母乳。至於產後一小時可以給啤啤抗體的「黃金母乳」,當然門都沒有。這段期間,醫護人員會給你用奶樽餵奶粉,出院後啤啤是否適應到,會不會肯飲母乳,就看母親及啤啤造化了。

幸而朋友上一胎有經驗。上次她也是在私家醫院生產,也遇到類似的問題。但回家後「搏鬥」一番,也可以上奶給啤啤餵。希望她今次也能成功。

能夠提供較為舒適服務的私家醫院,收費不算便宜,為甚麼不能有更便利母親的措施,令她們可以第一時間餵母乳呢?既然剖腹生產的情況私家醫院比較普及,為甚麼沒有基制,令不能下床的母親們更方便親自餵自已的啤啤呢?也能減少護士的工作量,反正要用奶樽逐個餵也很花時間。

那裡有母乳友善的醫院 ?

Friday, July 25, 2008

書展的去與不去.折扣卡

今年書展要不要去?朋友知道我愛看書、更愛買書,都隨口問。

老實說嘛,書展本身,如果指這個「可以買好多書的市集」,今年的興趣是零。經驗告訴我:

太.混.亂.了。

好懷念開首某年(註一)的書展。展館沒有太多人,行得好舒服。除了幾間本地出版社有一點合理數目的人群而不是暴亂式的人群,環境是輕鬆得會令人主動看看平日不會有興趣,亦不會看到的其他展覽項目,例如是賣中英文以外的外文展覽攤檔。那樣才是書展嘛。

現在?為甚麼會有青年人通宵排隊?為偶像的寫真集/文字集!拜託拜託,熱鬧就熱鬧了,但對於本來打算去書展看書的人而言,愛看書的人而言,真的不知說甚麼好?

反正藝人搞甚麼活動都會有固定捧場客,即場唱埋歌,做埋泳衣show都可以,可否「過主」,謄出空間給真是賣書的參展商?

書展老是強調折扣優厚,但近三、四年巡過書展後發覺,真的比書店折扣卡好、而我又有興趣買的,跟本就不多。

另一方面,買開書的,身上也有些書店折扣卡。我高峰期好像有四張,分別是商務、三聯Page One和一間樓上書店。如果不是my dear fellow有次死按着我叫我「你冷靜一下」,我會有第五張:「石屎森林之神」(註二)任職的那間書店,我也會買到夠資格持有扣折卡。

我當年有那麼多扣折卡,就是因為獲得書店折扣,「以後買書就可以便宜一點」而買了多出我需要的書,我以前老是墮入這種消費陷阱。

有次在商務買了二千多元書(!)取得優惠卡,雖然當中有字典之類的工具書,當時覺得「是實用書就沒有關係了」,但以後用得着的機會不多。大部份仍在家拍烏蠅。小說類的情況也差不多。其中有本E.M. Forster 的A room with a View,n年了,至今連包裝都沒有拆掉。我到現在也不明白怎會帶了一本從來對這位作家、或者書本身,都完全沒有興趣的書回家。

現在我的折扣卡數目是零。Page one好像剛過了續期,很可惜,但自從中環Page One結束後,沒有最就腳的分店,我又老是沒有空去其他分店找書買。至於其他的書店,都沒有幫折扣卡續期了。

我現在的策略很簡單,總之要買的,沒有打折也照買;不想買的,有猶疑的,就不要買。不會再聽店員遊說:你多買一點就可以有扣折卡了,或者多買一點,今次就可以平多一點了,還只差許而已......

不過,今年書展有個賣點,是賴明珠對林少華兩位村上春樹華文翻譯家的對談,一個翻繁文一個翻簡體字。是今年我想去書展的惟一誘因。但我沒有訂到座談會位子,周未書展的人流情況又惡劣,不知道要不要去碰運氣?

註一:好可能是第一年、或者是第二年。

註二:有關「石屎森林之神」,有興趣知道背景的請翻看部落舊文。其實不單是那位女士,那個書店集團本身也很棒,選購的書也明確有花心思。

Tuesday, July 15, 2008

安檢,不是最難受的部份

(現在才張貼出來,遲了。)

「大人物」來訪。三天都被派去作「跟進報道」。(原文是「跟蹤」嗎?還是我的普通話太爛?)有行家提到當時的安檢,我也要說。

即使有預先報名,核實身份,也要做很徹底的安檢。袋要先打開給爆炸品搜查犬嗅,人要過金屬探測器不在話下。袋內有甚麼都被翻得徹底。我見到有同行每本書、每本地圖、銀包內每張名片都給人翻來逐頁看。我嘛,也有搜書,但就沒有逐頁看,化妝品就看得很仔細。有搜查人員翻到我袋內的生理用品,不過他很「識做」沒有在眾人前抖出來。因為有同行不停在拍攝同行被安檢的照片,特別是女行家被搜的時候。

安檢後被安排上指定車輛。要上洗手間嘛,袋可以留在車內,人又要重新安檢。而且還要分批出發。我是toilet monster,不管手續有幾麻煩,總之你給toilet break這點卑微的人權就成,再安檢十次都無問題。但我跟隨身背包有嚴重「分離焦慮症」,要我留背包在車內,很不安心。(說安檢做得再仔細,留個袋在車內unattended,萬一被人插贓怎麼辦?)

對於有份幫手安檢的各人,包括我相信是剛出學堂/仍在學堂受訓的那些阿sir、madam,我真的想跟你們說:「thanks。」我討厭制度本身,但接受,誰叫來的是國家領導而不是德蘭修女。你們都很有禮貌對我們。其實大家都係打份工,你們卻聽到不少冷嘲熱諷。

第一天。下午一點半安檢,五個小時後,即是六點半,在沙田解散。有專車送回市區集合地點。

第三天。上午七點安檢,十一點多在機場附近解散。亦有專車送回市區集合地點。

第二天嘛,下午四點排隊安排,五點二十分輪到我,負責單位翻查記錄後說:「你公司不是報你名,而是報了另一位同事。」我立即打去跟老細說看看怎麼辦。叫已報名的同事飛的來成不成。單位說不成,因為十分鐘後就收安檢站。我知道有人幫手說項,但最終決定權明顯不在港方。於是我就被請出來了。

現在才說我沒有資格做安檢,在這個時候?說我回去看直播也是一樣,我回到公司,都差不多播完啦。我差點哭出來。灰爆加嬲爆(誰說已經確定報了我的名而派我去的?)那麼我在這裡罰企個多小時在幹麼?比安檢更難受的是,連安檢的機會也沒有。

第三天只是早起,難度不太大。最難頂是第一天。六點半散水本身不算太晚,但這裡是沙田,而且是工作了五個小時之後!因為要做安檢,加上沒有想到要搞那麼多個小時,沒有甚麼同行有帶食物,都餓得半死。

致命的一擊,還要老細落井下石的指示:「車程那麼長,你在notebook(指的是筆記簿、不是筆記簿電腦)上寫稿,回到公司應該寫得完啦!快點回來。回來還有其他的稿等着你。」那晚雷雨交加,車廂內黑漆漆,在非公共車輛內亮燈是犯法的,你叫我在途中諗定點寫都算了,難道我用手機照明?

所以嘛,安檢算得是甚麼?

Sunday, July 06, 2008

當年今日.後遺症

首次旅行會影響日後的人生,也許不錯。

翻開特地從老家搜出的日記。當年今日,我和熱情從蘇黎亞乘火車回慕尼黑。火車未開的時候,她去洗手間,一群男子走過來用德文問我:「現在是甚麼時候?」我已經覺得好奇怪,為甚麼整車白人不問,就挑我這個黃種人講德文,我答了他以後,問我的男子好像要用整張臉來靠近我。我望望熱情放袋的方向,他的同黨已經仲手到熱情小背包的手挽位置。我.嚇.呆.了,連叫都叫不出聲,但同黨知道我已經知道他們的把戲,於是放開把手,扮跟我雞同鴨講,然後乘開車前一刻衝出火車。

熱情這個時候才回來,因為她甚麼都沒有經歷過,即使聽我訴說剛才的經歷,仍然未驚過,在車上呼呼大睡。

至於我,一路在想如果當時他們偷到手,個個牛高馬大,如何阻止他們?如果我沒有看牢而令熱情的財物被竊,那怎麼辦?(致命的一擊,是她說小背包內有她全副身家、與及護照。)一直在腦海裡想着當時與及萬一會發生的情況。之後的德國之旅,我無法在車上睡覺,全程提高警覺。

記得了。原來如此,我對朋友隨身財物像牧羊狗那樣緊張,老是提醒他們要放好,有時嘮叨到連朋友都覺得有點煩,自已也會盯得緊緊的,原來就是那個時候開始。

至於對自已的包包緊張,經常跟「龜殼」形影不離,又給我記起來了,是因為旅行期間的另一件事。

那時在某城的德國學校讀書,來自同一間大學的德文同學,除了熱情以外,還有5個人。「四人夜話」的其中兩位成員J和T以外,還有3位亮麗的女大學生。之前跟她們的交情也不錯。她們身材高挑,都很會打扮,旅行期間的衣着仍然華麗。我跟她們一比之下,簡直是醜小鴨。

可是開學不久,我已經發現她們有在學校偷廁紙拿回家用,而且不只一次。由於其中兩位跟我住同一個單位,我已經跟她們理論過:「喂,一卷只是4元港幣左右,我以後買回來好了。」但我買了廁紙以後,她們照用如儀,然後仍然偷廁紙自用。(她們要用那麼多廁紙幹麼?至今仍是一個謎。)

在德國期間也經常shopping,行李裡從毛巾到晾衣夾都有錢買全套hello kitty的人(十年前還不流行用LV和Gucci),為甚麼要偷廁紙那麼cheap那麼無公德?我實在給她們氣死,但難道跟學校告發她們?

有天,我在課堂休息時碰到她們,我說要上洗手間,其中一位「亮麗」說幫我看管背囊,我就聽她說。回到單位以後她說要用我的背囊,一打開就是六、七卷廁所,當然又是偷回來的。

「你個袋夠大嘛!」她說。我當時只是覺得她們無藥可救,沒有想到其實她們的行為,還是一種侮辱。明知道我反對她們的行為,還要在我背包插贓,背足半天。

對了,經此一役,trust no one,我對自已的隨身物品都很小心,生怕有甚麼狀況。再好的朋友,也未必肯讓他們代為保管;直至現在,我坐最好朋友的車,死也不肯將背包放在車尾廂,許就是這個緣故。

真是傷腦筋,我本來希望藉記憶重組,令自已以後能執筆記下更多快樂的事,可惜最先勾起的,還是最不愉快的回憶。(明明日記記載的,旅行上快樂的事也不少啊。)

Saturday, July 05, 2008

糟了,真的胖了!

胖了。發現的原因,竟然是:跑步的時候,發現兩條大腿內側有互相磨擦的情況,而且還是很嚴重的。大件事!怎樣跑下去?

之前聽跑步的朋友說,比賽前要擦凡士林,避免衣物與身體磨擦受傷,我想像不到為甚麼會發生這種情況。想不到我現在有更嚴重的狀況,是因為胖了。

那些脂肪,分明是乘我自從愛丁堡以後疏於跑步,加上冷飲一杯接一杯,冷飲一來對身體不好,二來在茶餐廳點冷飲時,大部份待應都忘了顧客走甜的要求,廚房落的糖漿又多(我平時喝熱咖啡奶茶都不加糖),而佔據有利位置落地生根。

(為甚麼是大腿呢?許是脂肪已經在肚內有強大勢力,腰間再增長下去,我每次出門都會被人問候預產期的了。)

將離任的馬局長說自已為了令自已有時間做運動,減那十五二十磅而呈辭。我要減的磅數,不幸地不比局長的少,可是我此刻仍是貧窮在職人士,為減磅劈炮,好像折墮了一點......(為其他理由倒是比較容易)。

還是冰男行動力比較快,立即監場勒令我跑夠才准回家吃晚飯,不准我再用「今天太陽太猛」之類的籍口。也不聽我說其實大腿某處好像仍有點傷患,說甚麼我只要不是一拐一拐,就即是不是很傷。其實痛死了,害得我一回家又要用冰敷。

然而,相比起那些「修身減肥」公司廣告裡的那些「真人真事」,說男朋友/丈夫嘲諷她們有甲組腳、水桶腰,而搞到女方要花錢修身的「實例」。冰男從來沒有這樣嘲笑過我,但會捉我去做運動,我想我還是幸運的。

告別禮

我離開香港去旅行是5月22日的事,一去就接近三個禮拜。回來的時候,每次經過報攤,總覺得有點不對勁。

後來發現,Amy Magazine到了那兒?又是賣光了嗎?從它99年初創刊以來,我訂閱過好一陣子(也許長達兩年以上,可惜忘記了)。後來斷訂了,但每個星期六(近年才改在星期五出版)看到封面介紹的內容對口味的,也會買來看,大約四、五本期會買一本。多年來都是這樣。

前幾天在地鐵站內等冰男,終於在便利店看到了。「乾物女」不是我特別有興趣的主題,但看清楚一點出版日期,是23 May 2008,一個月多月前的事,也是我剛抵達愛丁堡的日期。為甚麼?那原來是最後一期。或者這樣說,是紙張版的最後一期,以後它會以網上雜誌形式出現。

張小嫻在雜誌內說:「我們不道別。」只不過是換過頻道跟讀者見面。

也許時代不同了,大家認為在報刊在網上生存會好一點吧。但翻紙張的自由自在,從此不再。想到以後在乘車期間失去了一個閱讀選擇,很是難過。

不過,雜誌結束了一個多月,仍然給我看到了,給我有機會買了下來,算是一個告別禮吧。

Friday, July 04, 2008

新書發現《從減肥到馬拉松》

昨天路過書局,本來是想看村上春樹那本關於跑步的自傳來了沒有,無論是繁文版還是英文版也好,等得好心急呀!卻讓我看到《從減肥到馬拉松》這本書。


老實說,當初看到作者是馮兩努的時候,我的反應是:馬拉松的部份,大概只是gimmick吧?而且對於馮先生的講故仔手法,我也很熟悉--那是《三國演義》卡通、《三國演義》電視劇在香港還很流行的年代。他那時在電視台(好像是亞視吧)講三國演義等故事,然後以古喻金。這位推銷員現在又有甚麼故事要說?

對不起,馮先生,對你的作品有先入為主的看法。不過,我只是翻了兩頁,已經跑到收銀處付款了,即使那間書店沒有打折也沒關係。

單是訪問內容涉及廿來位不同程度的本港馬拉松比賽參與者(雖然好像都是來自他參加的長跑會會員),已經有足夠理由說服我去付款了。這種關於本地跑手的記錄/訪問在本市不大好找,除了季刊Hong Kong Runner 以外,只會在每年渣打馬拉松舉行前後才在報章雜誌中零星顯現。

買了回來以後,急不及待要看,又不捨得一次過看光所有跑手的訪問,那麼就沒有得看新的訪問了。

而且,看到不同程度的跑手,無論是教練級還是中上游、中下游跑手,對於當局推廣跑步以至馬拉松運動不精極的痛心及無奈,都不吐不快,實在要向他們脫帽致敬。

對於跑步,我一直好多想法,都只是我作為企鵝級(每次比賽都是死剩種那撮人)的「賴地硬」兼認為「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心態作祟。想不到原來也有很多人持這種想法,而他們是跑畢全程、洗過澡以後,仍未輪到我衝線的那群跑手。

會有人聽到跑步者的訴求嗎?

也許正如其中一位跑手說(大意如下):我們惟有做出成績來,令改變現狀變得可能吧!

Wednesday, July 02, 2008

是如何到起點的?

開始動筆寫今次蘇格蘭之旅才發現:現在不說過去旅程的部份,至少說出重要的部份,就無法執筆寫現在的事。

可是,要如何談起?

苦思了一個星期,仍然記不起來,究竟當初為甚麼會跟熱情兩個人約定結伴旅行,直至去到那個城市的德文學校為止?忍不住驚動熱情。我相信她的說法,應該是我自已先決定去那裡,而她決定去另一個城市。後來因為幾班同學中只有熱情報名去那個城市,那個又屬於前東德,各老師對它認識都不深,於是建議她另選地點。然後,她聽了我的建議覺得蠻不錯,就決定結伴了。

那麼,為甚麼我選擇去那個城市?嘿,我終於想起來了。原因下文(如果有的話)再交代吧。

我手頭上的資訊仍然不夠,無法作記憶重組,也許要回老家搜集證據,才成完成記憶重組。

但另一方面,那又有甚麼關係哩?反正結論是:我就是跟熱情兩個人大膽起行程,到石峽尾訂青年旅館(不知道那個地址現在還在不在?)然後就約好那天出發。

而且,首次旅行的模式,影響了我和熱情以後的旅行決定。當初我們有考慮過去意大利,我只要去龐貝(!)。她嘛,說要去佛羅倫斯,想法正路多了。考慮到我倆預算的旅行日期、安全考慮等等,就索性大刀闊斧,不去意大利算了,改為集中火力去德國和瑞士兩個國家,作我們口中的「深度遊」,我和熱情告別以後,再去英國會合另一班朋友。

這種「貴精不貴多」的想法,當年受到很多朋友和同學的挑戰,至少我有這樣的記憶,他們問:你難得一次出門去歐洲,就只去兩、三個國家,有無搞錯?咁浪費呀?

但結果我們都很喜歡這個模式。十年來,我和熱情沒有再次同遊,但大家仍然遵守/按照這種模式去旅行。其實沒有甚麼對錯,只是這種模式,我們覺得最舒適吧。

(最近,總是好想記住這些看法。好像寫出來以後,一切就會好辦一點似的。希望不是突發新聞報道那種「......其實當事人似有預感要交代一切」吧?)

Monday, June 30, 2008

那天,我踢足球

從小學起,以至大學都愛看《足球小將》,後來又看《我們的足球場》。未戒睇波的時候,買足球雜誌從不手軟,連教踢足球以至講當球証的書也買了。可是多年來,都從來沒有踢過足球。

今次去英國旅行,在某個小城的某個草地場,作生平首次踢波。










正如圖中顯示,我當然踢得不好,還差點兒「踏波車」,難看更是不在話下。第二天一對足踝腫起來。原來是用錯了踢的部份。


我3x歲人才第一次踢波,單是幾個人互相搓波,也覺得很吃力。


踏在草地的時候,也開始明白為甚麼英格蘭可以有那麼多優秀足球員,因為很容易就接觸到草地,知道如何在草地跑步,如何運球。從小就習慣了踢草地。相比之下,也難怪香港的足球員一直投訴,沒有草地練球真的很難踢得好。

那天下午,好像沒有做個甚麼「旅行時應該做的事」,除了覺得很快樂以外。

德國.睇波.與首次旅遊

今日凌晨睇波,是戒睇波後n年來看的首場賽事。我曾經熱捧的德國隊輸波添(雖然,其實它是歐洲國家盃亞軍)。

其實當年捧的,不完全是德國隊,而是(當紮的)奇連士文。8字頭的朋友們,奇連士文當時是踢拜仁慕尼黑而不是當教練的!

我讀大學時有修讀德文。德文老師總會問為甚麼要學,我當時答案大致如下:「德國經歷過二戰,能夠面對過去,於各方面造出輝煌成就(說的應該是西德)。很想了解這個國家多一點;而且哩,德國有奇連士文......」老師就表現得很高興的樣子,教我們如何用德文讀好Klinsmann這個名字。還教我們,奇連士文first name其實是Jürgen、而不是Jurgen。

(我說的都是實話,只是後來的部份從來沒有提到:其實對德國的興趣,又始源於《足球小將》的若林源三和《挪威的森林》,但這樣又怎樣跟德文老師解釋好?反正到最後,我真的是因此而對德文有興趣就是。)

就是因為有讀德文,1998年,大學第二年升三年的那個暑假,就以「讀暑期班」之名出國旅行。是生平的首次出門,之前連「返大陸」(當時已經回歸,但還不流行用「內地」兩個字,都是說返大陸)都未去過,就膽粗粗跟熱情兩個人,約定了首站是在法蘭克福火車站某處等!這樣做是因為她有德航獎學金送出的機票,而我就為了最後一站要去英國旅行,而買英航(熱情對去英國沒有興趣)。於是兩個首次出門的大學女生,就於不同時間在香港機場出發,然後約定翌日在一個非英語國家、非乘火車不可的地點等!簡直膽生毛。現在想起來都一額汗。

如果當年對奇連士文一點興趣也沒有,也許就不會讀德文,乾脆讀日文好了。於是那天暑假就不會跟熱情去了德國旅行了。然後今天去蘇格蘭和英國的時候,就不會感嘆:咦?對上一次去英國,是十年前的事了......

Monday, June 23, 2008

關於分享

熱情看過愛丁堡馬拉松的那一篇後,跟來投訴:「很失望,你只肯說關於馬拉松的部份。旅程的其他內容,完全沒有提及!」

我很意外她會這樣講。回港以後我跟她談了至少半小時電話,除了馬拉松以外,應該也有提及到一點點行程吧?但我想起來了,的確,的確除了威士忌,與及去過的地方名字以外,我都沒有跟她談到。難怪她要投訴。

前幾天跟借英國電話卡給我的朋友吃飯,她問我:「旅程上有甚麼趣事?」很正路的問題,我竟然無言以對,呆了。(明明有趣的事多着哩。)

這幾天睡得不好,索性回憶過去,醒起多年以來,我似乎一直沒有跟朋友訴說旅程上經歷,除了是倒霉的部份。

關於我在雲南跟朋友被人從頭騙到尾,還在國家認可公園內遇到神棍兼迷暈黨的事,要我再說一百次也可以(除了跟老爸老媽以外,拜託大家不要多嘴);在澳洲渡蜜月時,到uluru朝聖到玩熱氣球,跟好朋友也只是「提過有這個行程」這個程度而已。在部落裡更只寫了被酒店無理過數的事。

為甚麼?因為我對於說令自已快樂的部份,並不自在。

跟朋友不是沒有說快樂的事,但比率原來不多。而在部落裡,都是訴苦/不吐不快的話(其中一個原因,是快樂的時候,通常跟運動或旅行有關,不會接近電腦)。

雖然我私下跟你說過飽也可以,不過為了熱情你這個讀者,我就嘗試改變一下,給你寫多一點旅行的事吧。

慢工出細貨,可能要等上好幾天,你就忍耐一下吧。

keep me out of the pictures, please!

無論甚麼情況,有些人很抗拒被拍攝,即使是跟朋友合照也好。被迫要照的時候,總要用書用毛公仔遮面;有些人則是會因為當日狀態欠佳,而拒絕拍攝。

近年還多了一些人,本身不抗拒拍照,但就很討厭有的朋友沒有問過對方同不同意,甚麼沒有跟對方說過,就隨隨便便將合照上載在網絡上。以前上載照片沒有那麼方便,但現在facebook 和其他電子相簿都觸手可及。幾個步驟就令認識和不認識自已的都看得見,甚至比當事人更早看到照片。我自已,就是很討厭這種情況。

大致上而言,我不算很抗拒拍照那種人。但真的很希望朋友在上載照片的時候,問問我同不同意。我反正是可有可無的人,為甚麼要post這個?

雖然,有時說朋友將x年前的照片上載了,叫我去看。看的時候,都覺得蠻好笑的,生朋友氣的時候,確實不多;但也有情況是,明明拍照時我已經清楚說過「其實我不想放上網給人看」,但朋友聽過就算。

總之,如果我已經明確地說過了「我不想拍照」(也許是我今天穿得很爛,看起來很沒有精神之類,我畢竟是個女的!你少管我為甚麼!)還要被迫參與其中,然後對方還將照片上載,讓所有人都看得見,我真的很討厭。

也許,我當初抗拒不肯拍照,就是因為明知道有些人跟本不會理我同不同意,而照樣將照片上載,還覺得很有趣,很威風的樣子。

這樣子在網上坦白說出自已的感受,未必對自已有好處。有朋友(?)知道我對上載照片的態度,第一個反應是落井下石:「是那一張你不想上載?在那裡?好讓我也去看看。」也許會引起反彈也不定。不過,真的不吐不快。

可能有些人就是聽不到,白紙黑字寫出來可能也沒有用,但我怎樣也要說明一次。

Thursday, June 19, 2008

目標為本的愛丁堡馬拉松

前言:回來了已經好一陣子,在部落裡寫不寫今次的行程好呢?不寫下來,無論是不是在網絡上寫,擔心自已總有一天忘記了。在部落撰文,竟又有點不捨得。為甚麼呢?

因為今次旅程大致上很美滿,特別是在蘇格蘭的一段。行程不足兩星期,但是嘛,對我而已,影響深遠;一方面,好得實在想找門路,早日到當地移民落地生根好了(!)

另一方面,跟朋友說了這些地方很捧,那個地區的威士忌真的好得不得了,如果訊息落在某些煮鶴焚琴的人,他們會不會破壞當地原來的寧靜?有着諸如似類。好像生怕初相識的男朋友會見光死那樣。

不管如何,還是讓我寫下一點吧。至少先寫馬拉松的部份。

x x x x

好幾個月前,就在某本英國跑步雜誌,看到夾在裡面的愛丁堡馬拉松報名表。當時去蘇格蘭旅遊的日期未定,但我已在想:如果剛巧就是這段時間去蘇格蘭,可以參加這個實在不錯。六個半小時的時限,很適合我這種企鵝級的人。

不消說,落實旅行及出發日期,而愛丁堡亦被同行者確認為其中一個會到的旅遊地區後,我就決定報名。

可是,第二天就收到其中一位同行者的電話,叫我放棄參賽。

「為甚麼?」我不服氣。即使其他人沒有興趣跑,當日大可以自由活動。我又沒有要求任何人當我的支持隊伍。

「不是這個問題。」對方說:「而是愛丁堡是首站,你萬一在比賽中受傷了,以後的行程怎麼辦?如果你受傷了影響行程的話......一定會放棄你的!」

雖然他後來補充,是相信「冰男」一定會不管我死活,繼續原定行程。而他說的話,的確很符合冰男對老婆的行為模式。

我最後還是照報名參賽。不過答應大家,如果有傷的話,不參賽;比賽期間有傷的話,也不會死頂。

今次參賽的惟一目的,就是無穿無爛下完成賽事,這樣就是我所說的「目標為本」。

目標可以很明確,但比賽當日,仍是有意料之外的事發生。我跟冰男在開跑前鬧意見,不歡而散。所以他並沒有如原定計劃,拍攝我在異地起跑的情形。至於我嘛,好不容易才能令自已冷靜下來,叫自已千萬不要一面跑一面掉眼淚。

忖心自問,跟冰男一向很少鬧意見,可能一年最多才有兩、三遭那種。可是卻落在這個早上發生!原因其實早在比賽前一天開始。

冰男當時很生氣,是因為他認為我的行為,跟他心目中的運動員/會做運動的人不符:

1)在比賽前一晚吃海鮮而不是在做carbon loading(p.s.他一向認定:吃海鮮=折墮的香港人
2)我沒有在比賽前一天,跑那五至六公里作最後沖刺。
3)比賽當日,沒有從所住的旅館跑到起跑點熱身(距離大約是五公里)
與及4)在比賽前要買咖啡喝(即使付鈔的人是我)。

除了第一項我不抗辯以外(雖然當初提出要到那間青口店吃的,不是我),其他的罪名,我覺得有夠冤枉。如果我有能耐在比賽前跑那麼多,之後仍一定有能力完成一場我從來完成過的賽事,大家也不用那麼擔心我會受傷了。

至於喝咖啡,雖然有利尿作用,但一來提神,二來那個早上還未出太陽,很冷。旅館房間連熱水堡都沒有,想喝點熱飲有甚麼不對?

起跑的時候,腦海裡一片混亂。勉強跟大隊移動雙腳,心裡一直在想:糟了,冰男生氣了。但我也很生氣!因為覺得參賽的人是我,冰男無理由因為我不fit in他的理想模式,而在這個時候黑面。明明知道這個比賽是我響往以久的。

不過,跑着跑着,當越來越多人跑過我的時候,我開始調整自已思緒:這是我首場可能會完成的馬拉松。無論我跑成怎樣,這場也會是我的PR,我最好的成績。難得又在異地參加,就儘量多看一點風景,儘量接過給我遞水的小朋友手上的那樽水,好好的感受吧!

跑步的速度,提腿的方法嘛,肯定是強差人意了。不過比賽的氣氛,真的很棒。工作人員對我這種「死剩種」,仍能夠滿面笑容,真誠的說:「you can do it」、「well-done」。他們之前不是已經跟數以千計的跑手說過這種話嗎?跟在香港跑的時候,所聽到的有神無氣,這類的工作人真是交足貨,一點也沒有因為我慢,而給我差別待遇。

我起跑時的面色一定很壞,有個穿上british heart foundation運動制服、年齡跟我相若的女士,主動跟我談起來。她說是首次參賽,是為了幫組織籌款而參賽的,只要完成就好。大家互相鼓勵一番,然後她發力,跑到老遠了。

還有debi。其實我沒有跟她說過話,但當她經過時,圍觀的人就會看到她t-恤上的絨布刺繡,向她叫:「come on debi, well done debi」。我跑在她旁邊,實在沾光,有點借來的鼓勵。有時debi跑在我前面,有時被我趕過來。雙方都知道對方的存在,與及代表甚麼。

完成了半程(21.1公里),因為開始時跑得不順,又經歷過像颱風般的海岸強風,好像特別消耗體力似的,我就告訴自已:之後的半程,我要逐一跑過在我前面的人(雖然應該過不了多少個),與及不要再讓任何人趕過我。

真的很感動,大會仍對我們這種可能要六個小時開外,甚至七小時才能完成的人很愛護。沒有落雨收柴地收拾水站及食物站(老實說,我忘記了我接過了甚麼來吃),仍然有工作人員跟我們說加油鼓勵,說我們可以完成賽事的。

一路上我都有看錶作預算,過了大約35公里以後,知道自已能夠完成賽事,不過成績就真的很抱歉那種。

可是,經過這個早上發生的事,經過以前跑到被攔下來,到終點時計時儀器都被拆下來之後,我覺得只要完成就好。

25里(1里大約1.6公里)、26里的路牌,全程馬拉松是26.2里。終於終點在望了!是在馬場內的終點站。我跑入馬場範圍時,聽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是冰男,與及同行的朋友!冰男不是在生氣的嗎?他竟然還帶朋友來看!

結果,我以6:18:xx,完成首場馬拉松。真是很差勁的成績。(跟debi同時跑的時候發現,如果我早一點決定用急步行而不是用我那種(慢)跑步法,可能會快一點完成也不定。)

不過,管他哩。改善跑步是以後要擔心的事情。當場首要的,是將完成獎牌掛在身上(當日怎樣也不肯脫下來),然後找個好地方喝一杯。

而且,我真的無穿無爛,雖然第二天跟大部份人一樣,上落樓梯時真的很痛苦。仍能繼續行程,到我們朝思暮想的單一麥芽威士忌勝地Islay朝聖去了。

Saturday, April 26, 2008

the birthday party

這個生日派對,不比harold pinter的劇本、或者電視劇six-feet under的張力少。

在A的生日派對上,B堅持要向眾人爆C的是非。即使跟本沒有人有多大興趣,但B沒有其他話題可以跟人說,於是無論甚麼人跟其他人在說甚麼話題,B也堅持要以C的事非作對答。

直至後來沒有人再跟B對話,讓他自已孤兒仔一個為止。

然後C罕有地出席A的活動,B此時就扮鵪鶉,當自已甚麼都沒有說過。有人旁敲側擊跟C說了幾句就結束話題,不再深究,雖然認識C的人的面上都有幾個問號。

B和C離開會場一會,C會不會乘機打B兩拳?這似乎是眾人最想發生的事。

夜了,BCDEF都走了。G在偶然的角度下,發現了H隱藏的大型紋身,I、J、K、L都好奇,但主要追問的是G:「為甚麼?」

H如果不想說的話,理應可以幾句話就打發掉紋身的理由,但又欲言又止,欲言,又止。G與H拉鋸了接近半小時,始終沒有套到甚麼,但IJKL心裡又多了幾個疑問。H究竟怎麼了?

M雖然知道談話內容,但沒有時間搭嘴,因為好酒量的N連威士忌都沒有喝過一滴,就在馬桶前吐過不停,掛掉了。M好不容易才將暫時停住嘔吐的N拉到主人房間睡休息一會,N又要吐。然後就在房間內睡着/昏倒,M怎樣拉也拉不動。IJKL輪流觀賞N從沒有展出的一面,當他是新養的怕羞貓那樣看。

L似乎想早一點走,但因為答應了要載N回家,見到N這個的情況,只有忍耐着坐多一會。

A也說:「十多年來,也沒有N會搞成這個樣子。」

然後A跟M討論N的情況期間,失手將那隻祝福他重生的貴價水晶威士忌杯摔破了。GHIJKL都看到他無奈的表情。那個其實是N和E送他的一對水晶杯的其中一隻,不過都沒有關係了。

N還在昏睡的時候,G衝到洗手間,原來她也掛了,她也是一滴威士忌也沒有喝過。

總於N清醒了一點,可以搖搖擺擺地起來離開會場。L終於可以完成任務早點回家,可是發現N下車後仍然在蹲鴨子,要M堅持下才敢離開。

明明下車的地點跟家門只有三幾十步的距離,但N花了半小時才能完成。M心忖:這個算是hit the wall嗎?

總於將N帶上床休息,想不到N在此是竟然還有「更換衣物」的雅興,與及「更換甚麼衣物」的雅興。M好不容易完成整個護理程序,good grief,已經凌晨兩點半了。

為了要照顧N,於是在派對上明明有點睡意,也令自已即使沒有喝過咖啡都精神百倍的M,餘下的難題是:那麼,現在怎樣睡得着....

以上是M對那晚生日派對上的主觀感受,角色的真正身份,各位無謂深究。不過M仍想一拳打在是非精B面上這點,至今仍沒有改變。

Wednesday, April 23, 2008

a month to go, and run

近日太多怨氣,跟朋友聚會,開口埋口就是「萍果橙士多啤梨」。獨自一人時,又跌入低潮。既然是這樣呻呻呻,連部落格也不要去寫了。

想是冰男也看不過眼,主動走去買《run, fat boy, run》的票。好一陣我就跟他說要看這個,結果兩人到戲院看的是最新一輯蘭保。我其實只是看了半套,因為太多時間因為太血腥暴力而要閉上眼和塞着對耳,開場不到十分鐘已開始想衝出戲院,但走的時候又不能不看路,看路就不能不看到畫面,怎麼辦......

還有一個月就要出發去旅行,還特地報了名去跑馬拉松,可是我跟本沒有心情。

看了《run, fat boy, run》還是好的。雖然是想像得到的老套故事,一個麻甩佬要跑一場馬拉松去證明給前女友(還要是孩子的媽)知道:其實我不會永遠都在放棄。還有麻甩英國佬用誠意大敗財大氣粗奸角美國佬的元素,難怪電影在英國大賣。

當初想看是因為說主角要跑馬拉松(拜託,不是鐵人馬拉松,「鐵人」是「三項」賽事的一種,譯錯了!)。如果要挑電影內容與實際上的馬拉松賽、及參賽者們為長跑作準備的不協調的地方,至少想到五點,包括:

1)賽事上的精英跑手們,怎會剛巧穿同一種顏色的背心?即使是接受同一個體育用品贊助商,也有不同顏色的衣着吧?你以為他們在打籃球賽嗎?

2)精英跑手們應該不會穿那種鬆鬆的背心,而是那種超薄貼身、薄到露點的那種比賽服吧?

3)看到他們提腿跑的時候......別開玩笑了,怎會步距幅度那麼少,頻率那麼低?差點就給兩個業餘人(包括男主角)追貼?

4)......還是,導演想帶出「其實精英跑手都是一群面目模糊的人」這個訊息?

5)其實呢,不應該在比賽前幾天,才買新鞋送給朋友參賽。不過,因為主角跟他們的朋友都是一個月前才作準備的外行人,所以才這樣做吧?

另一方面,電影對玩一般人對參與長跑者的偏見或認知,倒也齊全:賽前說要儲存能量的paste dinner,用潤滑油來保護身體免受磨損(但我深信英國的婦女雜誌不會叫人用k.y.膏,而是用凡士林),加上英國似乎特別多的fancy dress running,跑手會穿着奇裝異服去比賽,通常都是為了協助某些慈善機構籌款,還有涉及跑步的電影不能少的一句對白:「the loneliness of the long distance runner」。

總的而言,也是很有誠意的電影。可以估計到主角能否完成賽事,前女友會怎樣看,但至少不是荷李活那種一場賽事完成就bingo,立即娶回愛人了那種還有全場婚禮給觀眾看完才散場的那種happy ending,主角至場還有一場「馬拉松」要跑哩。

而且對我而言,很有「分心」的作用。之前的怨氣、憂慮,好像也吹散了不少。

對了,要加上(6),馬拉松賽事後的十三個小時,計分牌還沒有給拆掉,還在等跑手過終點!

對我輩目標終點站在眼前倒塌的企鵝級跑手(只求完成,不求速度)而言,這一點實在太令人感動了。下個月的賽事,雖說有六個半小時的合理時限,但會考慮跑手的感受,參考一下這套電影嗎?

Friday, March 28, 2008

再談那天小試瑜伽

回想起來,即使當日我聽得懂更多導師的動作指導,之後也不會再去那裡上瑜伽。

不是那裡的錯,只是我其實討厭經過小心調控的室內溫度,經過小心調較的燈光,(據說如果我好彩上夜間某些課程,還會玩點洋燭和香薰),緊閉的窗戶。真是的,這種小心翼翼做出來的理想環境,令我覺得自已活像個溫室西瓜。(為甚麼我的自我形象總是那麼低落,像玫瑰不成嗎?)

風大(有時雨還很大)、大塵、有臭氣的馬路或者海濱公園,好像比較適合我。

如果他們終有一天肯將窗戶打開的話,才考慮再參加吧。

Monday, March 24, 2008

小試瑜伽

報載有團體希望規管瑜伽課程及導師資格。我對瑜伽本身一點怨恨也沒有,自已或身邊的人也沒有被騙財、或受傷的紀錄。不過,前陣子參加過某瑜伽集團的試玩,有點感受:

首先,推廣課程的人知道我沒有玩過,已經幫我安排一個初級者適用的課堂試玩。到導師來上課才知道那班是用英文教授的。我恰巧聽得懂英文(至少夠用來開飯),但上課前沒有人問過我會不會。你怎知道我聽得懂?跟同學做二人一組動作的時候,才發現對手只懂說普通話,那麼她是怎樣跟導師指示做動作的?有沒有人知道她可能不知道導師在做甚麼?

有些動作即使對方換用中文說,我也不會明白,例如「hands powerful, hands powerful」如何譯成粵語令學員明白,要儘量張開手掌支撐身體的意思?

喂,看導師的動作不就成了?你可能會說。我都知。但好多動作都是要躺在地上才能做的,有些又要彎低腰做。要看導師的話,就要「頭岳岳」、將頭頸扯高來看,扯得條頸好痛。有沒有人知道,這樣很容易令新手受傷?

正如推銷的人說,班上同學跟導師的比例很理想,導師也很熱心修正同學的動作,但儒子不可教,我恰好就是班上惟一一個不懂的。課堂前我不懂,上課後,我仍是不懂,覺得很迷惑,不是肉體上疲勞的那種感覺,而是一點瑜伽班所推崇的鬆弛、放鬆的感覺也沒有。

上課以後好幾天,推銷員打電話過來,遊說我入會(這樣的手法不錯,沒有強迫推銷的味道),開出的條件蠻不錯,雖然對我而言有點貴,之前的體驗感受不算好,但做瑜伽似乎是很多女孩子也懂的事,我也想懂(你看我的自我形象有多低落),我也差一點給說服了,只表示有點猶豫要不要入會還是每個月交比較高昂的月費先試玩兩、三個月,與及當對方遊說我「做多點運動令自已健康點」後,我答:「其實我在練馬拉松,每星期跑步四、五十公里,每週運動量也有十小時以上。」推銷員沒有打蛇隨棍上遊說我做瑜伽對經常參與劇烈運動者的好處,例如即使受傷患困擾的時候,也可以靠瑜伽操練體能之類,卻給我「標準答案」:「健康是你的,你自已決定吧。」雖然說得很客氣很有禮貌,再回想我上課時的種種經歷,我還是決定以後也不再參加好了。 

Saturday, March 22, 2008

無能為力

除了工作以外,無能為力的,還有身邊的其他大小事。

前陣子有朋友打電話來,說要大伙兒探望某個剛生了啤啤的朋友,要夾錢買禮物做禮。本來說要買尿片的,因為已經有很多新生嬰兒服裝了。但聯絡人後來打來表示,不能夾錢買尿片,要買奶粉。

「等一等,她好像是想餵全人奶的!」我反對:「而且,這個不能隨便買,也不知道她想要甚麼牌子的。」

聯絡人再打過來:「問過了,要買奶粉。因為她已經不餵了,她還說一罐奶粉不知吃得多快。」

其實,新手媽媽還在醫院的時候,我去探望她的時候,已經知道她餵母乳會有麻煩,大麻煩。

我的朋友好想餵全人奶,生產前亦有做定功課,「貨源」亦很充足,但剛出生的啤啤老是不會吮,頭幾天幾乎沒有怎樣有食物落個肚,體重一直在下降,而且,因為發脾氣吃不飽,而面上出了好多紅疹。

「diana,我好後悔生了他出來。責任那麼大,他又不肯吃......」相識十多年,從來沒有聽過樂觀的她用這種語氣說話。

還有的事,朋友懷孕期間一直都很順利,沒有吐沒有不適,亦沒有超重,簡直是二度蜜月,卻在預產期前不久,才被告知啤啤轉不了頭,一定要剖腹生產,剛生完幾天,開刀的傷口痛死了,谷奶是雪上加霜。

「用奶泵弄出來,給他喝成不成?」我試探問,先不要理乳頭混淆的問題。朋友搖頭:「醫院說直接餵最好,否則用奶泵、用奶樽,有機會令奶受到污染之類。跟本不主張我這樣做。」

「給他餵葡萄糖水,迫他學吮奶?」朋友苦笑:「政府醫院才沒有空給你做這種事。而且啤啤不是放在育嬰房就是跟媽媽睡大房。他沒有奶吃哭,就會吵醒同房的其他人。」

「要不要給你介紹對母乳育嬰有經驗的朋友?」說到這裡,開始覺得自已是不是在落井下石?不過,由於朋友明確表示有心餵母乳,所以試着再給她出主意。她說,她先生工作崗位那邊也有一位。但自已的個案是啤啤不肯吮,而不是沒有「貨源」,相信幫不上忙。

後來朋友的母親來探望。伯母跟我說,想女兒給孫兒餵母乳,因為這樣對啤啤最好,叫女兒絕對不能放棄。可是伯母跟朋友的對話是這樣的:

朋友說:「阿b不肯吃,幾天啦,怎樣都不肯吸。鄰床的啤啤個個也肯吮,有些媽媽無奶他們也肯吮。」伯母說:「你傷口痛而己。忍幾天就沒有事了。」朋友說:「不是呀,阿b不肯吃。」伯母再說:「你傷口痛,轉過姿勢餵就成了。」「我都說不是我不肯餵奶。」「你傷口痛,過幾日就會好一點的了。」如是者一再重覆,完全牛頭不搭馬嘴。我真想失禮地說:拜託伯母不要再說下去吧,你令你個女煩上加煩。可是當然沒有說得出口。

出院後不久,朋友大病了一場,單是抗生素也吃了一個星期,連手持餵奶瓶都無能為力,母乳的事就更加甚麼也不用談了。

我和她的媽媽,都認為母乳育嬰是好事,但就是甚麼解決方案都拿不出來。朋友本身想餵母乳,我沒有跟其他人一樣,向她洗腦說應該吃甚麼會令啤啤又白又滑又大隻的日本奶粉,但亦甚麼都幫不上忙。

真覺得,自已是令朋友啤啤以後只能吃奶粉的幫兇。

Wednesday, March 19, 2008

充滿偏見的五項不宜參與的投資行為

開宗明義,以下建議充滿偏見,是基於多年來採訪及/或切身經歷,而得出的疑似事實,充滿偏見的事實。當中並無單打射個別公司及/或人物,請勿對號入座。謹給跟我同樣保守的朋友參考:

1)港人不要在內地置業:

我知道絕大部份人都能在內地買到安樂窩,甚至有投資斬獲。但如果你是不幸的小數,就夠你受了。除了有爛尾樓、一屋兩契甚至無契之外,還可能於n年之後,發現當年賣樓給你的人,並無幫你交相等於香港印花稅的稅項,結果要被當地政府罰相等於樓價近三分一甚至更高的罰金。那麼,你交不交?交了是不是保證會有樓契?

2)港人不要在內地開廠、做生意:

同樣道理。成功的例子多不勝數。但你是出事的那一位,就會知道甚麼叫有冤無路訴,然後覺得香港的司法制度真的還不錯。(特別是當你知道某位德高望重的已故富商,都是受害人之後。)

近日有內地港商企圖於兩會期間上訪請願,抵達當地就被公安帶走了。那麼危險的事也去幹,為甚麼?就是為了咽不下的一口氣,未能沈冤得雪。

有在內地無端端被人侵吞生意和財產的港商跟我說:「當地政府官員要茶錢(其實是賄款),我都算啦。但係佢地之後覺得我俾得唔夠多,所以搞我,沒收我間公司。」最重要的是,那位港商的經歷,並不罕見。至於近年那些珠三角一帶內地港商因為「環保問題」而被脅迫的,更是多不勝數。

3)不要參加聲稱「俾一千蚊都唔使,就可以於十日八日內減幾多吋、瘦幾多磅的纖體公司」:

一千蚊唔使落樓,買一條品牌牛仔褲,買件好一點質料的裙子,這個價錢就可以換來腰圍十日八日內瘦兩吋、大腿瘦一吋?係就好囉。

好多女生都在美容院做過facial,平時在一間中價的美容院做一次facial,除非是試做價,否則都要兩、三百元。如果涉及「做機的」,就升到四百以上。只要多付少許,就可以用到美容院內那些話要十萬八萬買回來的減肥儀器,做十日八日?然後瘦到?

用幾百元做一次facial的美容效果,當日靚靚,皮膚又白又滑,可以keep到多少日,有做開facial的人心中有數,所以美容院才叫大家做得密一點,參加多一點治療。那麼,要深入皮膚底層脂肪深處的呢?

我並不懷疑那些儀器會在一個人的身上發生甚麼奇蹟(醫學上的質疑,留給醫生去做吧),只是,單從帳面上提出質疑而已,開纖體公司的人是開善堂的嗎?如何令一個客人,只要付少於一千元,就可以令對方瘦到十磅八磅,而公司不用結業?

身邊有些朋友也成功在纖體公司減到磅,當中更有從加加大碼瘦到中碼偏細的,但落樓價是兩、三萬元,可能她們沒有參加過那些「一千蚊都唔使」的公司吧,她們一開始就對價錢沒有「合理期望」,以為一千元可以解決她們多年的問題。

但她們完成療程之後,能夠半年後、甚至只是三個月維持減磅後索爆身型的人,一個也沒有。

亦有朋友對我說:「嗱,那些廣告只是說一千元唔使可以點點點,可沒有保證客人於整個過程/療程中,一定只需付一千元就能平安大吉又減磅減圍數,一毫子也不用多付。」

減肥成功與否,關鍵是老掉牙的問題:如果沒有從根本改變生活飲食習俗,與及將運動成為生活重要的一環的話,即使突然瘦了、出現23吋腰的奇蹟,最終還是要胖回來的。

4)不要一次過買超過廿張(其實最好不超過十張)的美客療程:

單次做facial,價格一定比買套票貴。所以很多美容院就會遊說客人多買一點。

如果美容院做得好,而且永不結業,就當然最好。問題出於(a)如果做得不好,或者那個治療恰巧不適合你的皮膚而出現敏感,甚至弄傷你,然後你想終止計劃退款的時候。

例如單次計要400元,美容院遊說你買20次的套票要5000元計,一般人會認為平均即是250元一次吧。美容院的職員是這樣sell你的。但比方你說做了5次,就因為皮膚不適要叫停。美容院會從5000-400x5=3000,而不是5000-250x5=3750而退款給你。因為它會說「那個250元是優惠價,你要退款就要以單次計了。」

假如那間美容院會退款給你的話。

事實上,好多都不肯退款,或只肯換其他療程,但那種計算方法,消費者未必順氣那種。

(b)如果美容院結業的話。這個更不用我解釋了。同樣的採訪以前做過n次,那些付了好幾萬元買套票的受害人,原來一點也不罕見。

我也有做facial,買套票,可是每次只買最多10次或12次服務。而且要差不多用光了,才肯買另一次的套票。對美容院而言,我應該不算是一個好服侍的客人,可是,我覺得這樣既保障自已,亦能減少雙方產生不愉快的機會。所以,我待在同一間美容院好幾年了,雖然近期因為事忙而少了光顧。

再者,如果好介意客人買得套票少,而美客師給顧客面色的美容院,跟本就不宜幫襯。做美容是為了靚、為了減壓,何必受氣,令自已每次做facial擔驚受怕?買十次療程試試那一間是否去得過,如果服務真的可以的話,用完療程才繼續買也不遲。

5)光是聽信多年朋友/同學/親戚/同事之言,而買下自已不甚了解的保險/基金投資項目。

跟多年朋友/同學/親戚/同事買保險,買基金,本身無問題,買保險本身都無問題。但是,只聽信人而沒有真正了解合約內容,吃虧的都是自已。因為屆時,你那位「親朋戚友」會義正嚴詞地跟你說:「你當初一定聽錯了,我怎會這樣說?而且合約都說得好清楚啦,當年買保單/投資項目的時候,一早就給了你啦。」

即使你當年明明記得聽到對方說另一套,甚至發夢都背得出那些對話,但口講無憑,唔通多年朋友/同學/親戚/同事叫你買保單買投資項目,你帶埋錄音機去傾,仲將紀錄留底十年八載咩。

合約的確在,但自已看不明得,到頭來發現跟自已當初被承諾的是兩回事,苦的也都是自已。

不甚了解的投資項目,即使朋友怎樣拍心口保證,或者說自已「好趕住年底截數前交盤靚數給公司看爭取表現」,還是算了吧。

要勸退他們不要迫你買,只要你向他們暗示要借款應急,還希望對方不要簽約,不要帶你去財務公司借款,無一年半載也不要追你還之類,對方應該好一段時間都敢再來煩你的了。

以上就是本人得出的結論。正如我開頭說的,基於某些事實跟據而充滿偏見,但我會繼續相信,才不會動搖。

Sunday, March 09, 2008

希望在他方

為了首場馬拉松的失敗難過。可是沒可能就這樣就放棄完成一場馬拉松的願望,更何況是希望以後都可以完成這種賽事。

我終於找到在異城的另一場馬拉松機會。賽道相對平均,最重要的是6個半小時的時限,大會寫明慢過15min/mile就會被清場,但我想作為12min/mile的慢跑者,在這種賽道下,相信仍有餘裕。

當然,這個也跑不完,就是我的問題了。

比賽是在兩個月以後,雖然這個星期有點小傷要倦勤,不過,真的只是小問題。應該休息多一個星期左右吧,就能完全復操,還有時間練跑。而且這段時間,還可以靠健步和肌肉鍛鍊來繼續練習。

最重要的是,雖然長遠而言我希望自已能跑快一點,我不用脅迫自已在這場賽前大幅加速。因為這個時限令我覺得很舒服,之後還有一連串在當地遊山玩水的旅程,我無穿無爛對我的同行者而言,絕對重要(否則他們就會拋下我)。只要能夠完成就好。

無論是4小時還是6:29完成,那也是我的PR(personal record),嘿嘿。

此外,報名以後。不足24小時己經收到大會的確認通知,實在令人驚訝,想不到這樣有效率的,是一場異地舉行的馬拉松,我還要是周末時間報名的。在香港這一次,我是用郵寄的。但香港郵政的效率好高,第二天、最遲第三天應該也給送到大會了。不過我打了好幾次電話去質問,也要差不多三個星期後,才能確認我的申請。

過去的事,罷了。總之,我有另一個完夢的機會了。

Wednesday, March 05, 2008

闖關.出差

有同行為了難得的採訪機會,冒着各種風險到「禁城」做新聞。雖然過了幾天,還是被召回港,仍能說出「北京我愛你」。作為同行,we are proud of you。(但見到你無穿無爛回來,更好。)

我呢?老細昨晚通知我,今天要到某區採訪某個部門有份協辦的活動(是在本地的活動)。有同行提醒我:那個不是要報名的嗎?於是我立即打去公關部問。「對,要預先報名的。早就於2月中發出通知,2月x日截止了。」

那麼,要搏大霧照去,還是作罷?老細最後說:那麼,算了吧。(他準是以為我嫌那個活動太早開始。)

其實我真的很想採訪那個。(明明是比我更高級的同事/上司/甚至是老細負責這類活動報名的,我又沒有「權限」看那個活動通知。為甚麼沒有人幫我或其他同事報名?當然,這種話怎樣跟老細說。)之後還在打電話追問那個部門:「報名需要甚麼資料,是身份證嗎?有沒有保安疑慮?我也不是第一次採訪你們的活動啦,你們部門應該也有我的資料吧?可不可以找負責的同事來問問,有沒有通融的空間?你知道,老細很想我去做,但又沒有報我的名字(成為夾心人嗎?)對對對,就是這樣......」諸如此類。但對方說:應該還是不行了。之前也有很多行家打來問。

那麼,今天還要不要先到那裡,再遊說對方放我入去?算了吧。我最後決定。對方都這樣說了,還去幹甚麼?闖關不成,老細也不會計我今日開特早,回到公司還肯定有些pick up 等我來處理。

(成功的話,以後老細更有理由忽視預先報名的重要性。前陣子我也是要抓破面皮,跟一個要做金屬品安檢的本地採訪活動單位負責人求情,請他們放我這個沒有預先報名,還要是被老點遲了一小時才去集合的記者入去。好不容易才成功。當時另一個沒有預先登記的行家,就是上文提到的那位同行。)

相比起她,我明知有閉門羹就作罷,還要是本地的採訪活動。實在是因循了。

x x x

至於北京我愛你嘛?為甚麼我這個可以毫無障礙下,一而再,再而三到那個城市工作的人,就是說不出口?

每次到這裡,都是風和日麗,空氣比香港還要清新,街道清潔,市民友善。有同行說平日不是這樣的,只是明知有那麼多海外媒體會來,才有這樣的風景。不管如何,至少這是我在這段時間看到的情況。

電話被偷聽?有人在監視?無法確認。但真的是這樣的話,please help yourself,聽飽佢。沒有辦法,誰叫老細(是對上一間公司的)派我來,只能入鄉隨俗了。老細又沒有給我額外預算,作為不用被竊聽的法子。

只是,回音可不可以弄得小聲一點?明明都發明了可以載人上太空的航天科技了,可不可以令我不太有電話被人竊聽的懷疑?

我遇到當地的各級保安人員,態度都是一級棒的。我知道他們只是做回自已要做的工作,但我可是很討厭制度本身,連上自已酒店的房間,身上的包包都要照x光機,外賣也要照x光機,也要檢查。我甚麼要給你們(所代表的)知道我袋內有甚麼藥物?我帶了甚麼書來?喂,那壺水是我用來飲的,你的鼻子可以可以不靠那麼近?我飲給你看成不成?

我不介意要來,可是對不起,我真的沒有跟這個城市談情說愛的感情,為甚麼?

終於,我今年不用到京城了。比起那位勇於闖關的同行,人做記者我做記者,我真了差了一大截。

Tuesday, February 19, 2008

no country for old men, or slow runners

(先說在前頭。這篇文章的作者,可是參與今年渣打馬拉松全馬賽事的5,603位參賽者中,未能完成的800多位跑手之一。所以即使只是想忠實地表達自已的心情,若予人「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或者「xx唔出賴地硬」的情緒,那也沒有辦法。至於內容有無偏頗,請各位自行判斷。)

朋友都問我,網友也電郵來問:「馬拉松比賽那天,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well, here comes a failure. 這是我從最初到現在,都沒有改變的感覺。因為這是大會這樣說的。

從報名那天開始,一直有「是否可於時限內完成」的擔憂。所以跑不完並不是沒有預料到的事。

今年的比賽時限是五個半小時,比過往的五個小時,已算是寬鬆了。可是對於首次參加42.129公里的賽事,且均速只有7至8分鐘一公里的我而己,要及時完成賽事,仍不是容易的事。

當初謄粗粗報全馬是希望可以跑到青馬大橋,之後的路有沒有完成都沒有關係。隨着練習上了軌道,知道自已有這個體能跑完成賽事的。幾個月以來之後也參加過十公里和半馬的賽事。

(順帶一提,其實我不是這幾個月才開始跑步,早於04年已經開始了,半馬和十公里的渣打也完成過。不過說真的,當年的練習沒有現在那麼認真。)

話說那天,終於到了首個折返點,走到夢幻似的橋上。直至這裡為此,一直也按照自已的計劃進行。

離開青馬橋,下一站是汀九橋。那個交匯點是跟青馬橋入口,與及汀九橋的出口連成一個roundabout的。我眼看到比我距離快約一分鐘的跑手們進入汀九段,但在我較前一點的跑手,好像都過不了去,是怎樣一回事?

我跑到交匯處才知道,大會的工作人員要截住我們,不讓我們跑汀九段。

「你們不可能跑得完的!」其中一位阿伯級工作人員說:「你還是繼續往前跑吧!」

往前跑是返回長青隨道往西隧方向。可是即是意味着少跑了一個折回點,大會計分時會被取消資格的。

「我還想跑,而且汀九段還未解封(跟本兩段都有人在跑,我肯定早我一分鐘的人都還在跑去程那一段),仍然有很多跑手在,為甚麼不讓我跑到最後?」我爭辯。

「你不可能跑得完的!」阿伯還是這樣說:「你可以選擇上巴士,或者繼續跑,那樣你至少可以嘗試跑到西隧。」

我沒有蠻力制服工作人員闖過去,知道要跟這個阿伯再說下去,他也不會理會。當時腦裡只想到:「我想繼續跑。」,於是無奈地跟那些已經完成了汀九段的跑步往長青隧道和西隧方向走。

可是走不了多久,我就想到一個問題:若是我可以在時限前趕到終點,那,算不算訛騙?

如果我到得了終點,就可以拍到衝終點的照片,還可以接過大學隊說給全馬運動員的毛巾。冰男難得肯帶照相機出來。可是,我跑少了一段,跟本就沒有完成賽事,怎可以到終點?

為免令冰男空歡喜,我首先打電話告訴他最新情況,然後就以「嘗試在這個跑道上,可以跑到幾多就幾多」作為目標。

我跑得慢,這是事實。賽事說了時限,我知道。可是如果我是順序跑,跑到某一段(例如跑完汀九橋)要捉我上車,我條氣會順一點。而不是明明還可以跑的時候,工作人員以「你不可能跑得完了」作為理由,堅持不讓我(與及其他跑得慢的跑手跑),即使明明那段路上仍有不少跑手。就算你們心急要將路解封,也不是要這樣劃線吧?這是官僚嗎?

心裡有點混亂,因為已經成為disqualified 的跑手了,還是在賽道上。那麼餘下要怎麼辦?要不要按照原定計劃嘗試在後半段加速。可是這樣做,我也不能完成賽事了。

終於跑到西隧了,到了半程我看看錶,想:這個時間就算跑到出去,還是會在隧道出口不久,給人捉上車的。所以就放慢了腳步,索性以急步行的方式繼續向前。之前的路上,除了是在水站附近,全程我都是用跑的,雖然跑得很慢。

這時候,已經比賽開跑後約五小時。我猜得不錯,離開西隧不久,就再也走不遠:大會索性弄來一個網來罩住前方的道路。真夠意思。

就是這樣,我雖然無穿無爛,還是沒有完成我人生的首場馬拉松。我大約跑了三十二公里左右。可是都是off the record的。

我有想過我因為受傷而退出,有想過因為跑不完而disqualified,卻不是這樣情況下,連第二個折回點也沒有經過,在官方成績上完全沒有紀錄的幽靈。

我在賽道逗留的那五個小時,特別是最後兩個小時,只感到兵荒馬亂。由於我算是「死剩種」那一群,所以看到負責水站的工作人員如何落雨收柴地將原本準備給跑走用的飲用水嘩啦嘩啦地倒掉在地方,還要是流在跑道中央那種。他們知道這樣會增加跑手腳就起水泡,甚至跌倒的危險嗎?還有身旁總有用客貨車慢駛收封鎖線的大會工作人員作為陪跑。還有不少跑手在賽道上,你們真的很趕時間收工嗎?

後來上討論區,有些跑手投訴西隧出口的那個賽道,比預定時間還早10分鐘關閉,明明有餘力跑完賽事的,卻也跑不了。明明自忖有能力在大會指定的賽事結束前完成的跑手,最終也未能如願。相比於我這些被迫跳過了跑道的人,應該更加不服氣。

賽事後,有跑開步的朋友說:如果時限時6小時的話,你應該可以完成的。下一次吧!你今次已經蠻不錯了。老實說,我對於這種安慰話沒能起甚麼共鳴。可能是因為我是身邊所有參加過全馬賽事的,惟一一個失敗者吧。

亦有朋友說:你要完成賽事的話,報10公里或者半馬就成!何必跑那些長,又容易受傷的賽程?

我當然知道,只求完成的話,報上述其中一項賽事,我在很多人的眼中都已經是英雄了。對很多港人而已,跑十公里賽也是跑了「渣打馬拉松」,很威風了,不是嗎?

更有人說:你跑得那那慢,就不要跑馬拉松吧!

我預了無法在5個半小時內跑畢全程要上巴士,卻無法理解因為大會趕收場,而在路上將明明可以繼續賽事的跑手趕走。

而有跑開長跑的人也知道,很多人不是想在賽事當日跑得慢,而是受到傷患困擾,但又未至於不能跑,所以跑得很慢,只希望完成。

在很多國家,這個卑微的願望不難達到,但在香港嘛......

大會老是要趕時間「交場」,為甚麼要選擇這樣的賽道?為甚麼不學毅行者跑麥徑?

或者應該問:為甚麼不為跑手爭取更長的完成時限?特別是,這個標榜大眾化、鼓勵市民參與的賽事?難道不知道設立緊迫的時限,也是會增加跑手受傷的機會的原因之一嗎?

東京馬拉松也在同一天舉行。這個亦是在城市繁忙道路舉行的賽事的時限是7小時。

又再看其他國際馬拉松賽,有最平坦跑道的柏林馬拉松,時限是6個半小時。

我跑得慢是不爭的事實。理論上,不如練快速度,練fit一點,再參加長途賽。事實上,可以不停跑五、六個小時,體能上不是問題。加速卻涉及動作的協調,其中一個要點是肌肉強度。

「你的大腿肌肉不夠強,所以才無法加速!」曾經有個教練這樣說。雖然我已開始努力練肌肉,這個卻不是增加每星期漸漸增加跑步量那樣,屬於短期內可以解決的事。

看來,只要保持自已的步伐跑,在香港是很奢侈的夢。

即使以後的馬拉松賽事很順利,第一次的失敗是一個永遠也洗不掉的stigma。就像初戀那樣,別說開花結果,只得到令人難受的經驗,即使後來遇得真愛,也是遺憾。

x x x

後記:這篇的內容寫了很久,期間有很多修改,其實很真的寫得很爛,寫得差不多要爛尾。最後決定不理好醜,先將這部份公開。還有好些部份決定暫時留着,希望將來做多一點資料搜集以後才發佈的。

此外,我沒有放棄跑步,休息了幾天,又開始跑了。雖然不知道下一場賽事會在何時、何地舉行。

Thursday, February 14, 2008

三十有二,易死?

現在才發現,我的號碼布可以這樣解讀:

30+2=24

「你還未夠三十二歲。」冰男安慰我說。

腦鑽了牛角尖,無法從那個五位數字中,想到其他好聽一點的諧音哩。

換過角度看吧成不成?終有人是剛巧三十歲有五、或者是三十六有六的,而又跟他們出生年份相近的,最後兩個數字是24吧。

x x x

本來還有超過一半信心,這個星期日會完成首場馬拉松的。可是這個星期看醫生,證實了令自已癢得半死、老是睡不着的原兇,不是運動量突然減少的空虛,而是濕疹。收了幾隻只要一吃部可以令人心跳十分加速、兼迅速陷入昏睡狀態的藥丸,這個情況下跑步?真的會很24。

而且為了令自已不能在工作期間睡覺打瞌睡,只有猛給自已倒濃咖啡,而咖啡對皮膚當然不好,結果生活仍是被搞得一場糊塗。

不管如何(雖然近日好像沒有甚麼人在看這裡,大家都去研究網絡間更認真的課題,例如那些照片對社會、對傳媒以至網絡文化的影響之類),我想說的是,對我而已,現在腦裡真正用心想的,只有星期日的賽事而己。

無論我結果會不會被巴士「執走」,我還是會在起跑線的。

Monday, February 04, 2008

馬拉松比賽前症候群

比賽前的兩、三星期左右,若是跟據跑步訓練時間表練習的人,這段時間是減操期。因為臨急抱佛腳也沒有用,也減少於比賽前增加肌肉疲勞、甚至受傷機會。

對於我這種初次嘗試全程馬拉松的跑手而言,之前要求每星期循序漸進地練習,直至每星期共跑40-50公里的未必經常達標,但休息,是為了走更長的路啊!(註1)多麼堂而皇冠的理由。當然非跟不可。

可是就留下用不完的精力,於是幾乎每晚大失眠。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反正不能多跑,那麼餘下的時間做甚麼好?有甚麼想做?

滿腦子都是「希望跑畢首場馬拉松」這個念頭,滿街時裝店的新春大減價對我而已吸引力不大,因為都是時裝。

除了是運動服裝店吧。

幸虧今季很多新貨都難看得很,就算打八折就沒有用。上季或以前的貨色,雖然折扣更大,我有興趣的又沒有我的尺碼。

不過,我開始打其他運動商品的主意。例如這幾個月來一直在想的心跳監察器。

「有用啊!」、「用來監察自已有沒有跑至危險的水平、用來幫助自已如何突破啊!」我腦裡聲音這樣說。

「可是,你連手上戴,冰男送給你的那支普通手錶的計時功能都不會用?又怎會用心跳監察器?」、「而且,你的問題是一直都跑得太hea,太慢,怎可能超過運動心跳率的80%。」
另一把聲音這樣說。

監察器的事就暫時打住了。

還有跑鞋,那天聽教練說某品牌的鞋最好(還要是寫名made in japan那種)。還有更好的理由嗎?不過賽前幾個星期換鞋不太妥當。我利用去年起運用的購物delay tactics,總之當日或明日也用不着的就下次才准買,這樣拖延法減少了至少9成的購物量。非常有效。就讓我一旦完成了這場比賽才買吧。

不過,看到用Paula Redcliffe 做封面的跑步雜誌,雖然幾個月前冰男已開始說:「真的要買那麼多雜誌和書來看嗎?你看你現在已經買了多少回來?又借了不少來看!」可是那個想跑畢馬拉松的30+以上女性不會當她是偶像?(我也買了她的自傳。)

而且,書還可以補訂,雜誌過期了就不能買回了!(註2)所以就立即跑去付款了。

還有ayumi的新碟。其實我並非她的忠實歌迷。即使是喜歡的日本歌手,也不是排首幾名。然而我跑步的時候,老是想着她的歌來跑(註3),其次是Queen的,一定是ayumi的音樂跟我的跑步心跳有共鳴感吧!於是又買了。

然後就跟跑步沒有直接關係。由於空閒時間多了,於是多逛了書店,看到博益出版的《不文集》。這本書,過多兩個月就會給結業的出版社銷毀了。這本書是我失去多年的珍藏,又可以負起救書的神聖任務,怎可以不買?

然後還有《鋼鍊》最新中文版,還有《柯南》的最新中文版,還有之前一直想買的這本和那本書......

不得了!看來拖延政策也有失效的時候。比賽還是快點來吧。

註1:並不是是說比賽前完全不動,而是要減少跑步的里數而已。

註2:中文版的Oggi(一本日本女性時裝潮流雜誌,對象似乎是敗犬。因為一般人不可能每天穿戴過萬元的衣飾上班約會吧?我更加不可能吧。)就於去年十二月後無聲無息地絕架了。幸好買了最後一期。因為之前已買了日本版,本來打算不再買中文版了。誰知是最後一期了。

註3:我跑步的時候從不會聽音樂,主要是單身女子跑步的安全顧慮。耳朵聽清楚四周環境比較穩當。

Sunday, January 06, 2008

誰拿走了我的終點線?

今日的挑戰,是一場半馬拉松賽,21公里。

自已知自已事,不計算那年帶傷以大部份時間步行完成的那一次,今日之前,我擬以全程「跑」的半馬拉松賽事的次數是零。我的目標很簡單明確,就是完成。而且這樣,才取到記念T恤嘛。

大會的比賽時限是2個半小時。對於我這個均速是8分鐘才1公里的人來說有點勉強,盡力而為吧。

(有跑開步的人,應該會對我這種龜速感到羞愧。給沒有跑開的朋友一個參考,我身邊的一位身高體型跟我相近的一位女性朋友,她的速度屬於該場賽事女性跑手的主流而略慢(因為她當賽事是熱身賽決定輕鬆跑),也只需7分鐘1公里。)

結果是:我完成了21公里,大會給完成比賽者的T恤,我取到了,穿着指定跑步用品品牌另外獲得的贈品,今年是運動水樽,我也袋袋平安了。

問題時,我差不多抵達終點的時候,真是一売眼淚,差點沒哭出來。

o.k.,我跑到餘下3公里的時候,已經知道我不可能在2個半小時內完成了。不過,我也是只餘下3公里,在「執人上車」的工作人員逮到我之前,也讓我完成這個比賽吧,即使我無法在限期前完成,也有能力,在之後的十來廿分鐘來到終點啊!跟我有同樣情況的,大約有十多廿個人吧。

最後1公里多一點,我看到遠遠的終點站的那個巨型充氣拱門,望到家鄉了,跑吧跑吧,雖然這個時候的跑姿及速度,跟急步行的差不多。

誰知那個拱門,竟然在離我不足3百米的距離,放氣倒下了!我跑了這麼久,就是為了到達的那個地標,瓦解了!

o.k.,那個只是裝飾,外觀上的問題而已。但我跑到「終點」的時候,工作人員不單在收拾拱門,連計算晶片時間的儀器都收拾好了,大鐘都收起了,清場中!

那麼,官方的時間而已,我是以多少分鐘完成這場賽事?

就算是不及格,disqualified,沒有證書取,你好歹也給我一個官方時間,讓我知道我跑得有多遜吧?也讓你們知道,不能達標的選手的分類,以便你們以後安排同類活動時,制定相關安排吧?

我知道大會要準時交場給政府,可是我之後留在那裡近一小時的觀察發現,收拾了終點線,大會也還有n樣要處理,再將它們封箱車走也是差不多一小時之後的事,工作人員的工資也已經算下來了,將終點線留多半小時又有甚麼關係?

可以用T恤和水樽,來換回我的時間吧?嗚嗚......

P.S.為倒翻的牛奶哭也沒有用。決定於餘下的42日加倍練跑,希望下場賽事可以達標完成吧。

Saturday, December 15, 2007

告示一則

由於手腕傷患,加上每日都要抽時間備戰「不可能的夢」,版主近日要儘力避免工作後使用電腦。現在僅僅打兩句字都幾乎要了我的命。平日有空的時候又要去看針灸希望早點康服,人財兩傷。

好多想說的話,都沒有打出來。雖然這個部落好像也沒有甚麼讀者,不過,聲明一下好像比較好。

忠告各位,使用電腦時注意手部姿態,一旦手腕扭傷,從塗睫毛液、抄notes、到持着水樽跑步都很麻煩。

Wednesday, December 05, 2007

再來筲箕灣家書

K:

剛剛那個星期日的下午,我在採訪候選人拉票活動的時候,抓破頭回想身邊那一位親朋戚友還是港島區選民。然後打給他們、給他們短訊,叫他們去投票。

「你是想我投給x太吧?」其中正跟老爸在新界某處拍拖的老媽問。

「不是!」我說:「我不是叫你投給她。而是叫你無論支持誰,都一定要去投票。」這是實話,當日有聽到我講每一位電話的那位仁兄,或者那班仁兄仁姊們,應該可以作證。

如果你還在香港的話,我就可以打給你了。那時候你可能會說:「哼,我一早起身就去投票了。還用你那麼晚才來提醒?你以為我今天沒有街要去嗎?」

對,K,我轉軚了。

不單從決定要撕毀選票,到發動親友去投票。自已還在朋友提醒之下,去確認我還是不是港島區選民,答案是有兩頭住家,而沒有改過地址的我仍是,即是仍有港島區的投票權。

你知道我對兩位阿太的立場,也知道我關心那一位敢公開講要求平反六四(至少要求當局認真調查當年的事件),多於爭取20xx有沒有普選。而兩位的答案嘛,一個雖然有講但「好行」,一個令我想掟爛收音機。對我而言,對那個的立場,比爭取甚麼普選基制重要。雖然兩樣都要阿爺決定。但這個因素,沒有太多選民會關心吧。

(別說十八年前夏天發生的那起事件,甚至你看對文革的態度,雖然「平反」了不少個人,但距離當權者對事件真正問責、反省歷史,還差十萬八千里。我一說到這個就抓狂了。嘿。)

作為地區選民,我其實不希望今次補選是意識形態之爭,是甚麼普選對篩選,還要兩個主要競爭對手年齡加起來大概有一百二十歲。

真的希望,今次是甘x威對鍾x根之戰,大家講政綱講實幹講地區功積,而不是現在這樣。如果被迫要講意識形態,也請找兩個第二梯隊來比拚。香港真的那麼缺乏從政人才?如果是的話,是不是應該從環境中培養多一點?

改變態度的原因有好幾個。但其中一個是,我真正感受到今次是一個選情緊湊的選區,特別是要跟其中一位阿太跑遍大半過港島,全日十九個站我跑了至少三分之二,暈車浪之後還要老被人問候:「其實你是不是有了而自已不知道。真的沒有?那會那麼容易暈車浪。(很簡單,我不是富貴命囉!平時只會坐地鐵和巴士,而不是程程私家車和的士。喂,我的頭好痛,不想跟你鬥嘴。)」諸如之類。

如果真有一種力量(甚至幾種)認為,今次是對香港未來有沒有普選、或者幾時有的一種表達、一種公投、甚至是一場賭注,不幸地,作為被動的市民,只能被迫回應,回應這種力量。是香港還未需要有雙普選?可以接受篩走民主派的特首選舉機制?還是非儘快確實走普選這條路不可?

我知道接到我電話或短訊的人當中,認為香港還未需要有更民主選舉的人,可能反而佔大多數。雖然我仍然覺得,投白票以至撕毀選票這種表態,也應該是一個公民權利。即使這樣做也不應認為是放棄。可是今次嘛,我也罕有地沒有投白票。

曾經跟你說過羨慕你因為家人的關係,有移民外國的機會。可是從沒有問過你,到一個民主國家之後,還會不會投票?是因為有這個公民權利而投?還是因為沒有對這個新國家「上心」。知道華人的投票力量有限,也省得去找投票站了。

這幾天因為工作的關係而對這場選舉上腦。恐怕下次再能提筆跟你談更有趣的話題了。先預祝你聖誕快樂!

D

Friday, November 23, 2007

才剛說覺得嘔吐的感覺還不算壞,卻差不多忘記了咳可以有多要命,直至最近。

原來可以咳到彈起、咳到嘔、咳過不停、咳到透不過氣。曾經試過半夜咳到上半身突然板起來碰到腳,平日做sit-up都沒有那麼大的力度;又試過在廿來分鐘的小巴車程上,全程以一到兩秒一次的頻率咳一聲,把鄰座的乘客嚇過半死,又因為車廂已滿,她又不能調到別的位子坐。雖然我已經戴上口罩,但對安撫她的心靈沒有太大幫助似的。

當咳到這個地步的時候,就不期然想起朋輩間的傳說:甚麼阿某有點咳的時候吃了白菜仔,中醫說涼不應該吃又不理,結果咳到肺炎入院;又有阿某狂咳之間,覺得胸部劇痛,於是入醫院求醫,原來是咳斷了肋骨。(咁都得?)

對上一次感受到咳的威力,是小學患上支氣管炎的時候。真是咳到那個程度的話,別說「馬拉鬆」了,甚麼運動都做不了,沒有朋輩聚會耍樂,連打過電話做訪問的基本維生技巧都不能用了......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咳咳咳......

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alibi

讀者閱報時可會留意到,所看到的報道是從一)那一位記者負責報道,與及二)他/她到過那裡去?

比喻來說,如果他們翻開星期二的報紙,會否發覺:「咦,這個記者星期一去過觀塘、荔景與及灣仔(或者其他地區,總之只是舉例)工作。總共去過三個地點,然後寫了兩篇報道。」

他們可能沒有發覺的是,這個記者其實還去過西灣河。由於報紙內完全沒有相關的報道。所以按常理他們是不知道的。

如果他們心水清的話,會否發現同一個記者同時於幾個地點現身,而跟據有關報道的發生時間,是物理上不可能的?例如,在西灣河的人,為甚麼會同時在跑一宗在灣仔發生的消息?

這位記者是為了甚麼要做那麼多不在場證明(alibi)呢?同一時間幾個地點出現,難道份出人工會大份一點?還是他/她以為這樣做,別人就不會知道他/她的存在與否?還是他/她有用不完的精力?

究竟真相是甚麼?他/她是為自已,還是,是為了「甚麼」而這樣做?還是,只是表面是這樣子?

總有愛看松本清張《點與線》的讀者,會跟那兩個幹練刑警那樣,從火車班次表上的關鍵四分鐘,與及兩名刑警偶然遇到的生活小節上,例如是胃口與愛情的關係,例如為甚麼非要在車站等候區約一位並非不見不可的客戶等等,截穿這個橫跨全國的不在場證明吧?

雖然,破了案又能怎樣了?有人要背黑鑊,有人要以死謝罪,但更有人因此升官發財。小說的結局是這樣的。已經五十年前的小說,可是看的時候,一點也沒有退流行的感覺。

Thursday, November 08, 2007

吐與快樂

因為吐,因為整夜都在「打冷震」,告了病假休息看醫生。受到預期的教訓。「明知盒飯有問題還要吃完?不能這樣幹嘛。」雖然醫生說得很有禮貌。

由於是食物不潔而吐的關係,吐完了以後就好了,雖然身體還是不適,累得半死,但藥物也幫不上甚麼忙。只是也是第一次聽說,原來吐後單是喝開水是不成的,應該要喝寶礦力之類,否則身體水份內的電解質(?)就會進一步被沖淡了。

嘔吐這個行為當然是很麻煩的事。今年我也試過吐到面青,幾乎脫水的地步,才醒覺「對了,是不是應該去看一看醫生」的可惜行為。可是,對於嘔吐,我只會想到感覺良好。非常正面的感覺。

可能與我至今惟一一的一次因醉酒而吐有關。

那時我剛入行不久,當時的工作世界,只有那樣的一個裂縫大。有天為了一件工作的事,我成為公司上司與及同行的箭靶,不是要為自已開脫,但那種是任何行家遇上了然後被責難,只有覺得自已當天倒楣透的那種。

那晚,那班行家們好像有甚麼放工後活動,當然照舊沒有預留我的份子。那時候我沒有甚麼「跑這條線」以外的同行朋友,原來校園裡的朋友們,又會覺得跟我這種九點鐘才放工的人聚會實在累人。

可是,那班行家當中的一個,其實不算是很熟稔的一位,當晚卻決定不參加大伙兒的活動,而是陪我出去喝一杯。

因為跟對方不熟,我們只是很隨便地選個地方,結果就不知恁地走到一間大家都沒有去過的酒吧。我多年來首次喝雞尾酒就是在那裡,還要是喝一杯以魚缸造型而成,至少有300ml的雞尾酒。又因為沒有胃口,只點了點沙拉吃。當然受不了。那個為令我有機會申訴一下而舉行的約會上,我至少兩次跑到洗手間吐,回來還要裝作若無其事,明顯半醉了。

最後那個行家送我上的士,跟我道別。開車了不久我就問司機:「你有沒有膠袋?我想吐。」

在車上吐了一、兩回,下的士回到所住大廈門口的時候,我竟然趴在馬路上,痛痛快快的再吐。

還沒有結束,回到家裡,在馬桶前,又吐了。

醒來的時候,我才發現之前我一直睡在廁所的瓷磚地板,再吐了最後一場。

感覺是:棒得不得了。

明明應該是跟喉嚨痛、暈眩、脫水,種種痛楚不適連在一起的行為,卻令我覺得很舒服。

那位特地來安慰我的行家,後來離開了這行業,我跟對方亦失去了聯絡。據說現在找到一份令人尊敬的工作,過得很不錯的樣子。

冰男知道我對嘔吐的「美好」聯想,只有說:「難道那是佛洛依德說的甚麼口腔期、肛門期之類的那種情意結來解釋嗎?」

現在只餘下喉部的一點點火熱的感覺,反而覺得有點失落。

p.s.回應香港仔,看過醫生了。沒有甚麼大礙。

至於pcheung,都說是跟「其他原因」無關啦。沒有關係沒有關係。一定不會錯。

全世界就等我「開飯」也沒有用。因為我已經不舒服了好一陣子,肚痛上過兩、三次廁所(當然不是一分鐘就跑出來那種),最後還是哇啦哇啦,將今晚(星期三)的晚餐都給吐出來。

後來才知道我只是吐了大約九成,餘下的是那個在高速公路上車速維持着「99、98」的那個小巴司機讓我知道的。

我現在知道是「為甚麼」,我其實幾個小時前已經知道「可能是為甚麼」。就是一盒吃的時候已覺得味道「酸酸縮縮」的鴨胸飯。

以前在舊公司的時候,這個應該吃了兩口就給拋了。再去樓下買一盒回來好了。可是想着趕時間,還要到樓上「pick up番隻」,算了吧。可能是解凍的雪味吧。別那麼挑剔。我竟然這樣想。在家裡對過期食物「零容忍」的我,即使沒有味道問題也會照拋,還要制止家母吞下肚。怎會明知飯盒怪怪的也照吃如儀?

每一次要大吐特吐的時候,才想到原來已經犯下基本錯誤。為甚麼都是要搞到自已吐得有脫水的感覺,才醒覺自已犯錯。還是因為我腦筋先壞掉了,才會吃下問題食物,才會吐。

不是已經吐乾淨了嗎?為甚麼還是想吐?好累,但又不能睡。因為老是要吐。也不知要吐到甚麼時候。

冰男問,是不是只有女性才會傾向要吐?我好像沒有見過男人會吐,喝醉酒那種除外。我也答不上來。

總之今次100%不是晨吐吧。100%不是。這種事件,我就算燒壞腦也不會搞錯。

Thursday, November 01, 2007

都市叢林之神

昨日(星期三)完成一個充斥著「據悉」的吹風會/記者會之後,只想第一時間離開那個華麗的現場,邊走邊跟友好投訴剛才的「奇離」(沒有打錯字,真的這樣認為)遭遇。

說著說著,不知不覺就走到這個地鐵站出入口,然後又一個轉身,走到十步以內的書店。

本來一肚氣的我,想藉着在書店內打個白鴿轉令自已冷靜下來。畢竟回到公司還有一萬件事要做,沒有打書釘的閒情逸致。誰知一走進去,就有一個女書店店長模樣的人,非常認真的跟我說:「小姐,你想找甚麼書?讓我幫你找。」

我近月的確為了找一本書而頻頻在各大小書店打轉,可是都找不到,而我需要這本書的迫切性,又未至於要向書店訂購。本來只是想來打個轉就走,但從來沒有試過在書店被店員主動提問、發呆的我於是說:「我正有本書要找,書名就是......」

她當場說:「這本我們有,就在那邊。」

結果如何?我當然就買了下來。雖然價格比預算貴了一點,要買hardcover而不是paperback。

我真的覺得那個女店長是湖中神仙之類,否則怎會聽我願望然後幫我達成?雖然付鈔的人是我。

就是這個了:《A Year Without "Made in China": One Family's True Life Adventure in the Global Economy 》。當記者的美國人Sara Bongiorni與她家人的一年無中國產品的難忘歷程。這是幾個月來看國際新聞時提過的一本書。這個星期終於在商務印書館看到有中釋本了,不過還是想要看原文,但一直找不到。

p.s.幾個月前我嘗試在書店找上述的這本書不果,結果買了《可不可以一年都不買》(Not Buying It: My Year Without Shopping by Judith Levine)。真是傷腦筋,太太你這樣買書是不行的。我想冰男一定會這樣想。

Tuesday, October 23, 2007

my dear fellow......

望穿秋水,最新一期的中文版《金田一》終於在報攤出現了。日文版不是半年前已經上市了嗎?害我幾個月來每日都在報攤前「頭岳岳」,被迫看了不少八卦雜誌封面。

(警告!內文有可能會揭露戲情。)

my dear fellow,難得我找到一個愛看福爾摩斯、知道愛倫波是誰,同時又會看《金田一》和《柯南》的朋友,更難得是最愛的金毛一系到是《魔術列車殺人事件》,而福爾摩斯探案則是《the adventure of the blue carbuncle》。

可惜你要蟬過別枝啦,以後誰跟我談推理小說?例如今日(星期一)下午,我就可以跟你說半小時本格推理小說,日本有推理研究會出版過反駁金田一開頭幾起案子的書籍,與及某位華裔法證專家的自傳,更提到他曾經偵破的其中一宗經典案件。

對了,我剛看完金毛一啦,原來兇手的其中一個詭計,就是用上我恰好提到那個案件的點子,為甚麼我會在午飯時間,提起那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呢?幸好我們沒有點豬扒當主菜......

咦,你還沒有看金毛一嗎?是因為我還沒有借給你?我不是警告過你,未看完新的事件簿,千萬千萬不要看我的部落格嗎?

oh sorry my dear fellow,要推理兇手是誰的話,應該還是可以的......

祝前程錦繡!大吉大利!

p.s.「散水餅」甚麼都好,不用特地去名店買回來了。只要沒有過期(例如不要請吃月餅),和我那份沒有毒就可以了。

Saturday, October 13, 2007

周末工作嘔泥

整天都被老細責怪:「只係寫一隻都要咁夜先交得!」

我9.30am做一單,但那起案件要下午才有裁決,而下午我又有另有工作,於是我照原定計劃,2.30pm去某機構做訪問,完成時都差不多4.00pm,然後搭車回公司。

返到公司,又說:「xxx那隻現在是你的了,你執返啦。」於是我要等原來負責同事駁料給我,又要將上午的的駁給下午負責案件裁決的同事。當我有齊所有的資料可以動筆的時候,已經接近7pm,我下午做的訪問稿還未有時間整理。

「只不過寫一隻之嘛!」老細又嚷,怪我和其他同事有無搞錯。

我寫的其實是涉及「兩單野」。你要將他塞成一隻是你的商業/編輯決定。我本來的準備工作不會減少的。

最氣頂的是關於2.30pm訪問的部份。生氣的原因跟機構本身無關。

「你一定一定要要求『即日出』,唔好理其他行家想幾時出。」我說明某機構約了傳媒做細圍故,一直有規矩是刊登日期是透過共識決定的,而通常的共識就是下個星期一。我當然會代公司爭取,不過,講定先(費事你話我唔預早警告你,令你有排版危機),如果主流意見係星期一至出,咁點先?

「你唔好理佢地幾時出,你照即日出。」咁都得?「你唔好理,我當然知道某機構是怎樣運作的。你叫那個機構打俾我同我講啦!」

結果我要動用「面子儲備」,訪問前後遊說其他行家同意提早刊登時間。我感覺到當中有人不太情願,有人說明,其實自已的公司也有立場,希望儲稿。也有行家一早預了這隻不是即日見報,回到公司還有其他稿要跟。幸好他們最後也同意。

但最氣人的是今天,有關訪問的內容「一隻字也沒有」。其他傳媒卻有一定的篇幅。豈有此理。我真有枉作小人的感覺。好嬲呀!

Sunday, October 07, 2007

what happened in this afternoon was a farce!

我真的慶幸,我已經不再是港島區選民了。(註1)

阿太阿太,就算你真的要做頭髮,遊行了十分鐘就離開了然後趕過去,也未免太扯了吧?可不可以「做戲做全套」,先離開遊行隊伍(反正你總會有車接應),再悄悄駛回去做頭不成嗎?

遊行已經比原定時間,至少早了十五分鐘開始。不是恰巧就約了三點吧?

或者,在你在一時多在街頭派傳單後,到參與遊行前的一個小時的「歇息時間」,不去喝茶,先去做頭成不成?

另一位阿太,我想說的是,你總是表現出個性直率的一面,我假設你真是這樣的人,至少我至今仍找不到破綻。

可是你對普選和六四的立場,實在太令人失望。你回應普選的議題的那套官腔也罷了,後者如果你找不到好話說,可不可以不說?因為我氣得想擲收音機。

好在我不用在你們兩位之中選一個出來。要是我仍是選民的話,我一定一定會去投票站取選票,然後撕成兩邊。(據說損毀選票是犯法的,不過我不會真的做,沒有關係吧。)

(註一:我在港島區仍有居所,但我通常的住所已經遷到別區,又忘記向選舉事務處申請更改地址。所以不能以港島區選民身份投票了。)


 

Monday, October 01, 2007

秋風起?才不,是加風

本來也不覺得百物騰貴。

可是轉乘的小巴加價了,超市賣的牛肉加價了,乳酪加價了。雖然是由一元半塊開始,可是加完又加,白痴才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近日連在hmv 買《private eye》都加價了。上期還是賣30元,為甚麼今期要35元,加了5元,升幅達16%!

英文的原售價,仍然是一磅半!

好不容易才讓我找到在香港有《private eye》賣的地方。我應該戒看、少看、還是考慮老遠從英國郵購?

Sunday, September 30, 2007

撞車

(這個原來是星期五晚凌晨在家用筆記簿寫的,因為當時沒有電腦,現在才能夠打出來。是很零碎的記錄)

工作午餐過後,跟同行分道揚鑣。我知道有些人往左轉過馬路。

不到十步的時候。聽到砰的一聲,然後是玻璃碎裂的聲音。轉頭看到一輛小巴,與及看到地上有一對穿着黑色長褲的赤腳。

同行的行家面色大變,立即跑過去。我的腦筋好不容易才轉過來,然後跟行家過去看傷者怎麼了。

眼前是那個婦女流了好多好紅好濃的血(至少有一張a4紙那麼多吧),傷勢應該在頸部或者腦後,但至少仍然有意識,掙扎著身體要打電話通知親友。我們到場的時候,已經有一位女士在傷者身邊安慰着,她說自已是姑娘,叫她不要怕。給我們早一步抵達的行家,已經開始打手機報警。不久有一個踢拖戴ray-ban、曬得黑黑的大叔,走來的時候帶著醫療用手套和包紮用品。

跟我同行的行家,受過紀律部隊訓練,看到傷者有人急救,就協助找傷者的身份證明,及通知親友。

我呢?仍然呆在現場附近。

救護車將傷者送院以後,在場的行家才鬆一口氣。各自原來的行程。

你剛才好像很猶豫要不要過來呢?同行的行家說。

對呀,我當時真是猶豫起來。雖然我相信以我的性格,無論只有我一人還是有伴,我最後都會跑去先看看傷者怎麼了。要不要報警。但我知道有事發生的時候,真的有「停一停,真的要跑過去嗎」的考慮。

其實我也嚇得不得了!對方說,因為以為傷者是其中一位同行。

原來那位同行就是比傷者早行一步的途人,他轉身的時候已經看到對方被撞到飛起了,他說。

可是他一點也沒有緊張,也打電話幫手幫傷者通知親友,跟到場了解事件的警員講述案發經過。點也沒有「幸好不是我」的那種神情。是信仰的關係嗎?

而我,在危難的時候,n年前學過的急救都不知跑到那裡去了,甚至曾經猶豫要不要過來。

原來傷者就是在我們剛才工作午餐的地方工作的。衷心希望她早日康服。

這件車禍帶給我很大的震盪,傷者的傷勢也不算輕,可是翌日的報道,大概都不會提到這種程度的車禍。對大部份的人來說,這宗車禍並沒有出現過。

放工過後,打開電視機看晚間新聞,新聞報導員剛好在說:「we have the disturbing scene......」說的是中槍死亡的日本記者被槍擊的片段。雖然已經預先提出警告,片段亦不是很清晰,但可能下午才看到車禍現場,再看這個片段真有點受不了,結果大半晚都睡不著覺。雖然我亦贊同他們應該將片段播出來。

Wednesday, September 26, 2007

你們都欠扁!

中秋節做了一件差不多是入行以來沒有做過的事,就是吃飯過節。

可惜不是跟有趣的人一起吃。

如果以十級作頂點來形象我的生氣程度,應該達九分以上。

原因不是要獨個兒洗光所有人的碗筷,而沒有人幫忙。

其中一家親戚帶了兩個小孩,一個讀小學中級,一個讀幼稚園快些小學,都是智力正常。大一點那個一碗飯只肯吃了一點,小的那個比較肯吃飯,但就要下相等於兩包麥當當份量的茄汁才肯吃,而且兩個這樣不肯吃,那樣不肯吃。長輩給他佈菜「我不吃」、「我怎樣都不吃」。吃飯的時候,家長像要求他那樣才會繼續吃。

他們都不是因為對某些食物過敏而不能吃甚麼。

大的那個結果餘下了半碗飯。小的那個好一點,但飯碗是天一半、地一半的。

結果我洗碗的時候,單是去水位就搗到相等於四大量匙的飯,這還未算大的那個倒掉的那半碗。

我其中一個最討厭的事,就是浪費食物。真有衝動衝出客廳,將那些被他們糟蹋成垃圾的飯,迫他們吃回。

那個驕矜不了的孩子捨得走了嗎?還沒有。明知有機會撞著昂貴的音響而闖禍(因為曾經搞出大事件來),還是要玩衝旋轉椅。全家的成年人,除了我之外,為甚麼要以懇求的語氣,叫他們不要頑皮?現在誰大誰小?

沒過了多久,孩子的家長走來說,是時候吃蛋糕了。吃甚麼蛋糕?原來是老人家買來討他們歡喜的。兩個孩子看到蛋糕眉開眼笑,但又說不吃這樣那種的水果,一定要在自已的蛋糕上加上其他人那份的甚麼甚麼水果。

家長們,長者們,全部縱容。

我知道那兩個魔童不喜歡我,因為只有我會對他們板起面孔,而且從來沒有買過甚麼送給他們。因為每一次看到他們,我都發覺他們已經被寵夠了,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

我沒有資格教訓他們,因為他們的家長,其他輩份更高的也不教。

將來的新居,有些人一定不准住進來、就算要來吃飯的話就要守規矩,不然我一定會以女主人的身份,請他們去門口。

Tuesday, September 25, 2007

有關《Yes, Prime Minister》的媒體部份

alex兄在部落提到《Yes, Prime Minister》,令我忍不住也想說幾句話。今次先集中說它的媒體部份。

對這套劇/故事的認識,可以套用catch-22的開場白:It was love at first sight。

不過,第一次見它的時候的確實時間地點,卻又記不起來。只知道是大學時候的事了。

是先在公共圖書館還是港大的圖書館看到《好的,首相》這個由張南峰譯的版本,翻到序言的部份已經覺得欲罷不能。但為了「原汁原味」,其實只看了中文版幾頁,就到我當時所知的,有英文書賣的書店尋寶。

可是在我找到書本之前,首先看到的是錄音帶!一份有兩盒錄音帶共四集。原來yes, prime minister與及之前的系列yes, minister,本來就是BBC在八十年代初播放的電視劇,當中有部有亦有當成廣播節目在當地電台播放,於是我對hacker, sir humphrey 和bernard的認知,就只有在錄音帶面上的那張劇照,與及他們的聲音。

當時我為自已的英語學習而苦惱。總是覺得自已的發音不準確,我並不追求英式口音(accent),但希望能藉着聽多一點、再聽多一點地道的說法而令自已說得好一點。加上我連對自已對字彙的發音(pronunciation)也沒有自信,這樣反覆聽故事來學英文法應該有點用吧?至少我當時是這樣想的。

我的英文學習是否因此而進步呢?說的部份就難說了。但是每晚臨睡的時候我總會播yes, minister或者yes, prime minister來聽,不聽歌。結果就有了自已聽bedtime story的習慣。之後又買了sherlock holmes 的廣播劇、借了大學的p.d. james來聽。往往真是聽著聽著就睡著了。聽力似乎真的有所改善了。
 
後來才好不容易在已經不再存在(還是已經轉營了?)的SCMP Family Book Shop 先後買了yes, minister 和yes, prime minister來看。發現中文版譯得很棒,但可能是版權關係,很多原著有的照片、信件的格式都沒有套用,原裝有原裝的好。

由於習慣了聽而不是看,所以出來社會工作之後(不然怎會有錢買),在hmv找到yes, prime minister的dvd,回家看的時候才發現原來當sir humphrey的演員是這樣表情豐富的!難怪以前的觀眾投票,他都是最受歡迎的角色。

近期的煩惱是,我一直沒有買yes, minister的dvd,一來是美國版的全套yes, minister,亦是hmv賣的版本貴得很。有一段時間我看到的價錢是hk$7xx!最近看到是hk$6xx。這也罷了(反正曾經買過日劇日本限量版也不便宜,而且還是聽不明白的),最大問題是它以這個價錢而沒有任何字幕。家父和冰男都有興趣看,但全部英語對白而連英文字幕都沒有,他們看的時候很吃力。又不能期望他們一邊看書本的改篇版本,一邊看原來的電視劇。

還有一個技術問題,就是dvd的區碼跟電腦dvd 機的區碼不同。我一定要用「步x高」之類的dvd機才能看。在新居的dvd機是奶奶用來看韓劇專用的,只能回老家的時候重看。

買dvd的事就這樣膠着了。

對我而言,最好繼續欣賞yes, minister和yes, prime minister的方法,就是「齋聽」,就像以前一樣。最不擾民,雖然亦難以與眾同樂。可惜現在可以播放錄音帶的音響壞了。其中一套錄音帶還斷了帶(為甚麼偏偏是有one of us的那一盒?我好喜歡那個故事啊。)要重新買過每一套的cd嗎?加起來的價錢可以買一套dvd加兩本英文版小說了。

怎麼辦好呢?

另外,只看過有yes, prime minister的繁體版翻譯,沒有看過有繁體版的yes, minister。為甚麼沒有會繁體中文的人/出版社譯那麼棒的作品啊!

Monday, September 24, 2007

花開堪折直須折

日前跟冰男打算以珍藏來慶祝我的生日。於是取出許久沒有用過的專用酒杯,倒酒出來飲。

未入口已經覺得不對勁。咦,這是甚麼臭味?酸酸的?原來是廚房最近才轉用、剛才用來抹乾杯裡的廚房紙巾品質太差,所發出的酸味傳到杯子裡。

洗杯再來吧。那種臭味沒有了。但還是不對。

這個味道還不算壞,如果這支是apple cider的話!但我們這支,可是hennessy的 private reserve!因為是限量版,加上價錢對我們都不算便宜,所以農曆新年開過以後,只喝過兩三次。而且是烈酒,每次只喝了一點點。有時想喝,都說要「save the best for last」,喝平日飲的威士忌好了。結果整樽private reserve喝了不足四分之一。這是我至今喝過,最棒的cognac啊!

這支好酒就這樣給毀了。是時間嗎?是今年特別炎熱的夏天?

我一直以為只有威士忌才需要在一頭半個月內喝光,以免它會變味。以為cognac這類烈酒可以像在某些飯店那樣,放上寄存一年半載的。是這樣出亂子嗎?

這個教訓實在蠻大的。為免浪費事件再次發生。我得將在家裡的其他珍藏儘快幹掉,然後再去買一支新的hennessy private reserve回來!這樣應該是幾個月後的事了。

Saturday, September 15, 2007

明明是郊遊的時候!

這個星期已經倦得不得了,為甚麼,到了星期六的下午,放假還要留在家工作?

答:因為不想昨晚在公司罰留堂到凌晨十二時半,或更晚。

要多謝於「消息公佈」後致電問候的各行業同儕。(很奇怪,為甚麼以從事公關業的佔大數?)

理論上,發行量多少,我們的工作模式都不會變的;

理論上,截稿時間早了,放工時間會比較早;

理論上,每篇稿的長度減少,寫時需要的時間就會減少。

事實上,因為發行量大增,需要更多時間印刷,所以截稿時間要大幅提早。

事實上,由於暑假蜜月期已過,多名熱鬥小馬已經返回大學繼續學業(他們真的幹得很不錯),而且以返回英美加居多,希望他們每週抽兩天來兼職的可能性是0。加上原來班底仍未完全埋班,所以近期各人都「揹重飛」。

人手與發行量本身無直接關係,但當截稿時間因為發行量大增而大為提早的時候,而工作量不減反增的時候......

事實上,無論我要寫一段過,還是「一大三小再加一表」,是20cm還是40cm,之前所需的採訪時間,之後要追尾、問反應的時間,是不會因此減少的!

不過我承認,如果我昨晚完成本來的工作後,乖乖留在公司寫好「罐頭」才走的話(管他是凌晨一點還是兩點的事),今天我就可以自由了。

後記:截至下午三點半,工作仍然膠著,不過太陽伯伯給我照亮書桌,為我打打氣。

Thursday, September 13, 2007

上班可穿的鞋,之二

上一篇部落是口出豪言。但前日我亦決定嘗試隨俗,以一身「懶斯文」的打扮出門,還穿了對兩吋高跟鞋。

外表是得到一點點讚賞的。

但雙腿再度出現狀況,採訪完後幾乎是爬着回到公司的。期間還要去藥房買藥水膠布療傷。

幸而有同事犧牲小我,讓我穿她那一對birkenstock回家,自已反而穿後備舊布鞋(因為我穿不下)。在此特地向winnie c.氏鳴謝。

在我買到真正舒服的斯文鞋以前,我以後還是穿球鞋或cross上班好了。

Monday, September 10, 2007

上班可穿的鞋

高跟鞋斯文但容易前腳掌痛,平跟鞋又沒有甚麼support令後腳跟倦。有同行提及「工作時穿甚麼鞋好」這個話題,再好不過了。我亦為此煩惱良久。

至於問題的解決方法,我只想到一個與工作無關的經歷:

某年某月,我以「姊妹」身份,參與一位好朋友的婚禮,其他姊妹以相識多年的老同學為主。

婚禮前一星期,她們告訴我要有dress code,是粉色。無論是衣着還是鞋子。

我全屋都只有黑白灰和卡其色的衣物、與及球鞋跑鞋之類。要買衫,好,買來了很「姊妹」的連身裙來穿,鞋都要粉色嗎?一對紫色穿到爛的平底鞋成不為?不成!好啦,也弄來一雙粉色高跟鞋。

還未去到男家,我已經被那雙高跟鞋拖垮,寸步難行。要乘一對新人向新郎父母及長輩敬茶而姊妹們可以留在房間休息的時候,偷偷鬆開。

距離婚禮還有好幾個小時,當姊妹要為新娘子帶着一大堆衣飾、金器、手袋之類,還要當跑腿,我總不成以「腳痛」為由拒絕工作。於是新人安排眾兄弟姊妹到酒樓午膳的時候,我在附近的小型商場買了一對converse換上,選它是因為那裡沒有給成年人買的皮鞋賣。

終於重生了,可以繼續任務。

姊妹們的反應是:「怎麼穿成這樣?那麼難看!」、「你到註冊處之前,請你換回高跟鞋!」、「你這樣會令我們姊妹們跟新人的合照好難看。」都一臉鄙夷。

結果,我要儘量將自已縮在新娘的婚紗拖尾後避開姊妹(也許只是巧合,可是很多人都是我的多年好友)的言論攻擊、與及眼超超嘴妙妙。

幾個月之後,我跟新娘提起這件事,她說:你穿過波鞋嗎?我都不知道。介意?介意甚麼?

所以,我以後決定,有需要的時候,我上身會穿得正式,不過腳上九成以上會穿波鞋(雖然最近也添置了一兩隻低跟鞋),因為不知道工作的項目/跟朋友聚會,會不會有需要令我作最佳狀態的準備。

說我是觀音頭掃把腳吧!那又怎樣?

Sunday, August 26, 2007

解脫

這件事已經盤旋在腦後好一段日字了。

事實上,已經忍了好幾年。因為自尊心而死頂。雖然知道根本不適合自已。

「為甚麼其他女孩子能輕易辦到的事,我就做不到?」就是為了這個蠢到不行的理由。無論繼續下去是如何勞民傷財。

面容越來越憔悴。

其實是自卑。

上星期在公司的時候,已經有衝動不管是否在眾人面前,親手將問題解決掉。可是在工作場所做這個,好像高調了一點。回到家裡的時候又猶豫起來。還是明天才解決吧。

結果,還是要假手於人。相信大部份人都是這樣做吧。

就這樣,我昨天總於剪掉至少20厘米頭髮,跟不適合我的長髮講再見了。

Tuesday, August 07, 2007

下雨了

望穿秋水,一個月,終於下起大雨來。



整個街道的溫度也比起上星期至少低三、四度吧,實在太好了。



可是每個人今日都在大呼小嚷,作出out of character的事?而每個工作項目都是in chaos?



怎樣這場雨沒有令大家冷靜下來?



至於我,雖然相比之下比較「安靜」,卻仍然處於低潮。看來只有買書/雜誌這種行為,可以令我回復一點生氣。嘿嘿,誰說現在起要減少無論購買的?



今天一定是月圓吧,只有用這個藉口。但今天跟本不是初十五。

Friday, August 03, 2007

像我這樣的一個身份

當初開部落格的時候,想的很單純,就是想有一個「身份」回應其他部落格的文章,而不是今次是「二樓那位留言人」,下次是沒有網址留得下的diana上。

我不覺得我這個「身份」有甚麼大不了。只是一個身份而已。但有這個身份,似乎網主知道我是誰,比較好回應。

自已曾經雄心壯志過要寫甚麼專題,但公私兩忙兼不精於電腦應用,寫的從來沒有甚麼看頭。很快我就知道了自已沒有文采。但是,在別人的部落格留下支持的說話,或者對網主的內容作出一些回應,讓對方知道寫的有人看,也不失為一件好事吧。我是這樣認為的。

不久以前粗略計算過,自已在各位網絡上認識的、或者本身就認識的朋友留言的字數,是自家兩倍、三倍以上。一直我也沒有覺得不妥。也似乎在網上認識了新朋友,有共同的好話題。

這兩年多以來,從來沒有留過令人困擾的留言吧。不,只有一次,網主其後給我電郵,說要修改一部份我的留言,因為當中有提到一些對方不想公開的資料。我覺得網主的解釋很合理,也認為自已該次太大意了。

可是,最近我開始擔心,我會不會給其他部落格網主困擾。也許我說的很對題,可是對方會不會總有一天覺得,雖然你支持xx,雖然你喜歡我對這部電影的評論,可是你寫的太多了,「滾回你的地盤留言吧」!

撫心自問,自已很理智的,至今仍沒有做出甚麼令其他網主有麻煩的事。但當我發現有些人不懂這樣想的時候,是不是代表我亦有這個可能性,也不會留意到自已的不理智,會對別人造成甚麼困擾呢?

不,不,最近我真的沒有寫過甚麼。只是對近日的事有感而發,有感而發,而已。為甚麼?你留個言,也許,讓我回應你們吧。

Friday, July 13, 2007

天下烏鴉一樣黑

在申索書上,我要寫的很簡單:

「我是xxxx的住戶,我已如期以支票向xx管理公司繳交2007年5月份的管理費。但其後該公司指我拖欠管理費。其後我向銀行另費申請證明書,確認我的支票(xx銀行號碼xxxxxx)已經被兌現支付款項。管理公司才跟我說,原來是因為他們將我的支票,錯誤地當成另一住戶繳交5月份管理費。於是管理公司稱:除非該戶繳交欠款,否則仍當我欠付一個月管理費。我照付這個月的,管理公司只會當我是補交上個月的。on the record我總是被認定拖欠一個月。

「因此,我要向管理公司與及涉及的住戶,索取:
(甲項)xxx元,我定當用作繳交我「欠付」(其實我沒有欠)的那個月管理費之用,及
(乙項)向銀行申請證明費所需的xxx元,及
(丙項)入稟費用xxx元及
(丁項)訟費與及法庭認為其他適合的緩助」

管理公司的做法既不合理亦不恰當。入錯帳是他們的問題,追債亦是他們要幹的事。無端端就將我和另一戶「綑綁」在一起。他交就即是我交,算甚麼道理?事發至今已經兩個月,對方仍然對租客說「會看看怎麼辦」,根本無意交管理費。他一天不交,我這隻「黑豬」就洗不掉。(很多大廈都有貼出一個大表,顯示那些住戶已經交了管理費,那些還沒有交。我討厭被誤會成欠交的一戶,同一層樓的鄰居怎樣想?)

為了幾百元的不白之冤,就要費我那麼多時間和精神。明明自已做錯卻在找白老鼠當災,跟當時那間澳洲酒店一樣離譜(詳見「無可挽回之旅」。)。

除了這間屋「風水唔好」,又或者我「流年不利」之外,朋友們找不到其他合理解釋。但我根本不信這些。

Friday, July 06, 2007

舉白旗

以下是本人近日的遭遇:

不是打到一半就會hang機,

就是上部落格修改設定時,會有pop up跑出來,還要是色情網站之流,關blogspot的事還是自已的網絡保安問題?

要到朋友的網站留言,老是有阻滯。

朋友要給我留言,無論是以blogger、其他部落格網主身份還是匿名,都未能成功。

滿頭大汗的裝上的號稱最強的防毒軟件,每隔幾分鐘就說幫我攔截到甚麼網站,

然後呢,又說我的電腦可能中了特洛依木馬,自動restart。還要如事者重覆多次。那來這麼多網絡病毒?我對於電郵還是上網,都是十級小心的。寧願錯誤delect也不會隨便開電郵。

然後,又restart,一點商椎餘地也沒有,想剷走軟件研究是不是真的電腦有問題也不可以。

我投降了。再買電腦的話,要買傳說中較少機會中電腦病毒的ibook。

Thursday, July 05, 2007

有得揀,你至係老闆?

放假陪朋友到醫院做檢查,等候朋友期間取過雜誌架上的些婦、育嬰雜誌閱讀。看到有雜誌專訪當時懷孕中的某藝人,訪問引述她說「因為怕痛,所以一定要剖腹生產」,而且「因為怕谷奶痛,所以一定不會餵母乳」,看得我很不舒服。

我之前沒有看過這本雜誌,只能憑剛才看到的那幾期來判斷。幸運的是雜誌的內容整體蠻充實、全面的,不幸的是受訪的名人孕婦們,為甚麼總是說剖腹的好處(不會痛之類),而沒有甚麼會說為了寶寶好而會嘗試餵母乳之類?

因為怕痛,所以剖腹好了,因為怕痛,所以從來都不肯嘗試餵母乳。是不是這種屬於主流意見,而這種雜誌的其中一個賣點,就是「共嗚感」,所以這類訪問中一再出現,而又不乏讀者支持?

那女藝人說怕谷奶痛而從不肯餵人奶的理由,我也曾從朋友間聽過,其中一個還要是母憑子貴,成功靠大肚迫婚然後當全職媽媽的,說得不知多理直氣壯。

有得揀得話,我們都希望吃真的、新鮮的食物,天災人禍才要吃營養劑過活,平日要吃得好有多好就多好,最好是清蒸遊水海星斑、走地雞,近年還興起有機,奇異果甚至是一株蔥都要來自有機農場。

如果不是身體關係無法供應的話,為甚麼要忍心選擇,讓剛出生的嬰兒只能吃到合成食物?

還是我們都對於「方便」理所當然,有得避就避,特別是生育方面,總有理由說得過去。

幾年前收到一個轉來自一位不相熟舊同學的電郵,說的就是她的餵母乳血淚史連載日記(那個年代還不流行部落格)。還不算長,寫足一個月,她每一天都為不夠奶、剛出生的嬰兒不大肯吃而哭。她大可以選擇只餵奶粉,乾手淨腳,可是她沒有。

也許這個城市真是太方便,太多選擇了。

想到的是,朋友所患的病,極有可能令她永久喪失生育能力。她一直希望有個孩子,好好的當個媽媽。可是甚麼可能性,對她而言也許都沒有.....

x x x

剛剛從部落友nikita中得知,下星期一(7月9日)晚上七時在TVB播出的《鏗鏘集》,據講會介紹菲律賓母乳育嬰政策,nikita也接受了訪問,有空的朋友希望都開電視機(或者之後看網上重播)捧場。

Monday, July 02, 2007

煙花之地




零七年七一下午六點,我已將身上發咸臭的一身衣物換掉,以為可以回公司搏殺的時候,卻被調到這裡。暗差陽錯之下,十年以來首次看慶回歸煙花。
除了照相機以外,一點準備也沒有,亦從沒有拍過煙花。拍得爛也沒有辦法。
無論是否同意他們的手法,至少第二幅看上去很悲情對不對?
雖然我認同他們保衛歷史建築物的心情,但對不起,我覺得自已是被「騙」到這裡的。因為有人言之鑿鑿,說警方六點半會清場。結果甚麼都沒有發生。
公平點說,也許是示威者自話自說,也許是因為有傳媒和公眾人士在場,改變了形勢也不定。
(不管怎樣,警方總不會在這個敏感時刻,在煙花前抬走示威者吧?)
結果下午做遊行,晚上做慶祝活動。算是平衡取材吧。雖然因為要在煙花下扯高喉嚨向同事報料,結果今天喉嚨痛死了,別說說話,連吞口水都有困難。
此外,民主真是個好東西。幾天以前,老細召同事開會,說是七一當日的工作分配,問大家有沒有意見。結果我跟另一位同事膽粗粗說要負責遊行,有說要看盈盈樂樂,有的沒有所謂。結果,提出意見的人如願以償,要感受回歸歡樂一面的做監誓做巡遊,反之則做示威。

Saturday, June 30, 2007

從二字頭到三字頭

在這個時候,不少網友都趁機回顧過去十年自已幹過甚麼。請容許我的累贅自白:

1997年6月30日的那個夜晚,我在電視機前看到交接儀式,我只記得畫面,不記得當時的心情了。別說香港前途了,其實當時對自已的也不太關心,只知道想一嚐當記者的心願,卻連記者幹甚麼,亦只流於對突發採訪的片面理解,也沒有想過要加入學生報之類爭取經驗,是典型以為進入大學就有前途,「等運到」的無知期。

那段時候,最關心在大學暗戀的那個男生的大大小小事情,德文的e和i為何總是讀不出分別,還有,被歷史系教授說「你還是不要修這科比較好」的打擊。

反而是一年多以後,在德國法蘭克福機場看到電視播出香港新機場的大混亂時,同行的友人(就是「熱情」)都是首次出遠門,她因為思鄉而哭了,至於我嘛:「喂,再遲就趕不上了,不要看啦,快一點走吧。」只覺得香港這次失誤真是在國際上丟假羞家,比回歸還要「大鑊」。現在看來,自是無知至極。

1999年,畢業了。明明接獲通知,可以到中大讀新聞系碩士,卻因為家人無所不用其技的極力反對,而哭著跟大學事務說:「對不起,多謝你們取錄,可是家中有事,不能來讀了。」之後很多年,我都將那張之後發出的正式通知書,說的是我「不獲取錄」的那張釘在睡房的告事版上作無聲抗議。直至某年老媽忍無可忍出手丟掉。

那年暑假,在戲院裡看了很多次《跳躍大搜查線》。為當中找到的「共鳴感」而感傷。

當了幾個月代課教師以後,還是跑到報館應徵。由於身邊沒有人當傳媒,惟一有興趣入行的「四人夜話」成員T,都已經在中大讀新聞碩士了,對市價一無所知的我,在expected salary那一項填HK$7,000。是我當全職代課的三分之一。老總見工時也說:「這個太低了。」於是幫我改成HK$8,000。

後來才知道,仍是太低了。即使後來被挖角轉工了,未來多年仍是underpaid的宿命,就是從我的無知開始。

如果我讀了碩士,會否就對此行幻滅?

零三年的七一,我在某個離島海灘載浮載沈,之前一晚令我斷腸的多杯雞尾酒仍然令我心情愉快,是沙士以後難得的快樂時光。

去遊行,還是不去遊行。this is a question。還是不去了,因為工作已經夠累人了,做這行不應該去遊行吧,而且多我一個不多吧。藉口都很爛。可是那年,我工作得身心俱疲。每一天都說「應該要辭職了」,卻一直沒有勇氣,除了感情方面,幹甚麼都是婆婆媽媽,拖拖拉拉。

一年以後,我在新疆收到「你慶幸你不用做nina嗎?」的短訊。原本計劃是辭職後揹背包到內地旅行兩個月,結果是跟團兼照顧阿媽的脾氣。

公平而言,我口中的「老細」,亦即是我第二份工作的上司,在薪酬方面算很合理。可是無知的我,返港後見工的時候被:「你都沒有『淨做港聞』的經驗」的質疑屈服,同意減薪再到舊公司入職捱騾仔。一轉頭就接到更想加入的那間報館的通知,可是已經答應了人家,不好意思推了。

之後,這樣說嘛,「增廣見聞」的目的的確達到了,超額完成。無端端就到了法國圖魯茲享受陽光,跟《鋼鍊》的法文版擦身而過,卻帶了不少宣傳品回港。然後更多次,是到了內地大小省市,普通話卻仍然說得很爛,這是美麗的一面。不美麗的一面嘛?「事件」與採訪無大小之分,都應該敬業樂業的,至少話是這樣說。

自問對生活的要求真的不算高,可是每周六天工作,加上可以嚇呆全檯舊同學的薪酬,也有「到頂」的一天,特別是一次又一次被「賣豬仔」之後。

今年初,終於決心跟舊公司說再見(真的是最後一次),決心轉營一步步改善生活,首先從爬格仔改寫貓腸。人仍是戰戰競競的。

還有一件事不能不提。

2000年,跟我相熟的攝記同事,如常給我看他拍的有趣照片,其中一張是一個行家在扮鬼臉。我連對方姓甚名誰都不甚了解,只知道他「好像是xx的行家」,但就將那張其實拍得對方蠻醜的照片,貼在電腦螢幕旁。

照片中的主角,就是冰男。

多年之後,我跟這個人訂下婚盟,發現原來從勞師動眾到大東山拍婚照,到連全套港式婚禮那麼複雜的事都可以辦妥,卻難以處理「晚上睡覺時空調開不開」,幸而至今只有這個問題懸而未決。

從一個無知大學生到求自立的人妻,就這樣過了我的黃金十年。

Thursday, June 21, 2007

生命終結的一刻,抓不着

回老家吃飯時,媽媽說預留了兩隻雞蛋給我。我說一隻就夠了。

「另一隻留給阿寶吃吧!她最喜歡跟我們一起吃。」我差一點沒說出來。

可是,寶寶已經離開了。或者說,是被我們送走了。是在她官方生日之前一天。

骨灰都已經取回來了,那一天的經歷仍然歷歷在目。雖然我老是以為她還健在。


我們是不是不夠盡力?我一直問自已。

那天媽媽在我上班的時候打電話給我,她說寶寶的身體虛弱到不得了,傷口又再潰爛,跟爸爸商量好,跟獸醫診所約好了時間送走她。我知道之後,外勤任務完成後,就趕到診所。

家人比約定時間遲了,媽媽說,寶寶上廁所上到一半,就軟癱在地上坐濕了一泡尿,花了點時間清潔。幾天不肯進食了,他們又餵她吃最喜歡的芝士蛋糕,作為「最後一餐」。

我看到寶寶,她是知道還是不知道來這裡的目的?寶寶一直在「嗄嗄嗄嗄」,以前我可以分辨出她是在散熱還是表現開心,可是她兩樣都不像。還是我已經讀不出她的心意了。

至今仍然為獸醫的一句困擾:「為甚麼帶她來注射?」

當時我很想說:是不是你可以救回她?你看到她病成那個樣子,你以為我們很想帶她來這裡?是不是仍有法子救回她?還是我們應該由她在痛苦中餓死呢?

雖然獸醫說,狗跟人不一樣,離世的時候,是不會合上眼皮的。可是我一直望着她的眼睛,一直摸她的頭一直說:「寶寶,乖寶寶......」希望知道她在那一刻離開我們。可是我們永遠不知道,因為她沒有合上眼,被白內障困擾多時的雙眼,一直像她那天般混濁。

媽媽哭了,我將安慰她的任務交給同行的愛犬太太,就要趕回公司工作。木著一張臉,一整晚心不在焉,但至少及時完成工作。

初時覺得自已情緒控制得很好。沒有哭,之後如常工作,除了當日跟kw兄談過以外,都沒有再跟甚麼訴說過。

其實不。看到寵物雜誌時,會找找有沒有牧羊狗的照片;要買寵物書來看;任何人帶狗散步,都比過往多望幾眼。雖然我不會天真的覺得,可以找到另一隻寶。

當年老爸花了好幾千元,從寵物店抱了這隻「純種」牧羊狗回來的時候,還是中學生的我就知道他給騙了。那有牧羊狗下巴這樣子「圓滿」的?很明顯是跟狼狗或者金毛的混種。而且以一隻九個月大的牧羊來說,體形之大也有點不尋常。鼻上的傷痕就更不消說了。

不過,全家都愛定她一輩子。

純不純種,她的過去,也許嚴重影響她的性格。她是我有生以來接觸過最神經質的狗,這麼多年來,在家裡,只有家中的核心成員可以跟她親近。不是門口狗那麼簡單,而是每一個外來者都要attack。除了她已經年老的最後一年半載,只有光着吠。對於她在海濱公園相識的「老友記」,也要好不容易才讓其他狗隻和狗主接近她抱她。

但對我們呢,她就親熱得很。還不時跟我主動要求玩「躲貓貓」,當她找到我的時候,就會露出勝利的「嗄嗄嗄嗄」。

可能「物似主人形」吧,我是這樣安慰自已。

對於那天的事,我這個「共犯」的負面感覺仍未散去。

「她可能不怪責我們帶她去注射,可是卻不會感謝我們」,我還是這樣覺得。

決定是錯了嗎?還是痛苦而必要的決定?我仍然在想。

Monday, June 18, 2007

熱窩中的大螞蟻

每幾分鐘就看一看手機顯示,有沒有錯過了甚麼?

全日不是用免提就是將手機拿在手上,在公司的時候就放在電腦旁,生怕有電話聆聲而聽不到。

跟每一個有點交情的同行訴苦:「怎麼電話都沒有一通?連是不是安全抵達都不知道,擔心死了。」

只不過是婚後先生首次出差,就整天都在想,這些事絕對可能發生在他身上:

「他會不會被人在巴士上用迷暈煙搶劫?他不知道也罷。都是身外物,反抗的話……」、

「糟了,他才剛感冒痊癒,中醫處的藥方都沒有喝完就離開。酒店的冷氣他怎樣受得了?他本身平日睡覺都不要開冷氣,又不懂搞空調開關,肯定冷死也不知道應按那個按鈕。」、

「他這輩子都不打機,又沒有去過甚麼網吧。一旦他不會用他公司的那個玩兒,或者酒店沒有寬頻,怎樣傳送資料回港?」、

「他工作時那樣投入,被扒了銀包也不會知道。人生路不熟到時他知道入境處的求助熱線嗎?」

甚至是「他知道打電話回香港,要先按00852嗎?」諸如此類,諸如此類。

卻忘記了他已經是成年人,而且無論是Iq、Eq或是Aq一定比我高。

「因為喜歡一個人的話,會認為他特別笨,特別需要保護!」這是我對自已過去二十四小時大發神經的自辯。

這樣說的時候,當然已經接到他報平安的電話。否則,那還有興致在電腦前打字。現在當然覺得之前部份擔心是「過慮了」,你當自已的先生是傻瓜麼?我也不意思跟他說我的顧慮。

可是他一天未能回家,我肯定還會在想:「這樣的水流和水溫,他還沒有痊癒。即使他會游泳,一個不小心掉到河裡怎麼辦?會冷壞啊。」

Wednesday, June 06, 2007

筲箕灣家書

K:

首先再次多謝你的款待。一月的時候我跟先生「兩梳蕉」的走來澳洲,卻吃了你一頓又一頓好的,還親身見到你那三個可愛的寶寶。很多旅遊經驗都是用錢買回來的,例如乘坐熱氣球,例如看艾爾斯石,可是跟你重聚的時候,是全程中最走運的。

那時候你要忙著照顧三個小的,大家的話題都集中在育兒和母乳育嬰身上,也沒有機會跟你回憶舊事。不過,我相信你還記得,十八年前你不知從校園那裡找來黑布條,為大家的手臂綁上黑布帶,好像是你還是L的主意,用塗改液在上面寫上「血債血償」。你掛著粉紅膠邊眼鏡的雙眼還是紅紅的。

當時我沒有零用錢,知道你們要跟預科班的學長一樣,合資買花牌都幫不上忙。可是大家有錢的出錢,有報紙的就出報紙,讓同學們了解當時在北京發生的事。學校也不知怎樣弄來一幅「民主牆」之類。當時沒有人爭議事件的用詞,因為「血腥鎮壓」這個事實實在太明顯了。

六四,跟文革與南京大屠殺一樣,都屬於大是大非的事。細節各路人都有說法,可是事件的原則應該很明顯,略有常識和良知的人都應該懂。

多年以後,仍記得現在「亭亭玉立」的空姐S,當時激動地揮動拿著報紙的強壯手臂說:「xx給人出賣了,所以才會被公安拘捕!」(S,對不起。)

亦記得有同學參與百萬人遊行,卻是為了見明星。

當年我們才中一,對事件的理解,跟事件的真相有多少偏差?現在來做定論,仍是早了一點。因為很多事至今無法證實,當年有多少人參與,死了多少人,多少人被捕等等。很多人都好像忘記了這件事一樣,很多人都不提了。例如那次累我們罷課遊行成空的「暴動」,將原本學長們準備好的橫額都派不上用場了。除非到圖書館翻閱菲林剪報,否則也沒有甚麼記錄下來。

我當時好不容易買回來的幾本講民運的書(你知道我求學期間被家裡經濟封鎖得有多嚴重),幾年之後被家長拋掉了。我問為甚麼,他們說:「這些書留來不好。」他們連差不多有三十年歷史,已經不會再翻閱的過時英文文法書籍都留下來,就趕在九七回歸前拋掉我的書。現在幾乎不可能買回來的啊。豈有此理。不知道你當年買來的那些,有沒有避過一劫帶到他鄉呢?

明年你可能帶子女重臨香江,你說甚麼天氣來最好?不如六月來吧。讓他們出席六四燭光晚會,你的一對孿生子應該開始懂事了,至於細B年紀比較少,不過出席活動的人都很守秩序,相信她在燭光之中,仍能安全而回。

我一直認為,這個世界都那麼爛,亦只會繼續爛下去,還生孩子出來幹麼?可是明知帶孩子辛苦,看到你生完一胎又一胎,最近想法有點不同,「正因為這個世界只有繼續爛下去,我們的希望就在新一代,希望他們令這個世界變好」。廿年之後,你的孩子雖然不是香港人,但仍可以將這個訊息傳送下去。

希望當年我們相信的,總有一天可以正名,六四總的一天可以獲得平反。也許不是我和你有生之年可以看到的,像香港有雙普選那樣,但薪火相傳,我們仍有你兒子的一代。

D

Tuesday, June 05, 2007

可以借個火嗎?

對不起,媽媽,我知道你不想我來。你說這裡「很複雜」,不太好吧。

「可以借過火嗎......呀,謝謝你。」這輩子第一次說這種對白,還要同一晚說過很多次。

袋裡的幾百元,很快就被蒸發掉了。

十多年來,要上課的日字家裡管得很嚴,要上班的時候,這一晚又總是要上班。惟一例外的一年,又因為朋友出事了而無法溜進去。

今年也要上班,可是最後仍有時間和意志趕過來。

雖然我是遲來的,雖然我不會喊口號。大會公佈的五萬五千人,或者警方所說的那二萬多人,應該沒有算到我的頭上吧。可是都不打緊。

以為只要十八年的時間,就會忘記嗎?沒有這回事。

當時我只有中一,可能正因為這樣,反而更加「上腦」。好記得百萬人大遊行是在五月底。明明是要大罷工罷課大遊行的那一天前的晚上,香港就偏偏有滋子份子造反,活像當年的南韓大學生對防暴警察那樣,令全港大遊行不了了事。你以為,這種事新一代的教科書沒有說,網上流傳舊聞不多,真相就會被胡混過去嗎?

可是記憶在我們這裡。你可以拆走鐘樓,剷走碼頭,我們這對六四的集體回憶,其實是歷史,是怎樣也不能拉倒的。

更不消說在電視機前、在報紙裡看到北京所發生的事。

真的忘記不起。

Thursday, May 31, 2007

重燃鬥志,還是……?

那晚帶了寶寶到海濱公園後,第二天她肯吃八、九成平日的飯量,在家裡走來走去,雖然外出廁所時,大部份時間都要抱,可是也儘量自已走路。眼情又精靈了一點。

「可能是那晚要她躺著跟老友見面,令她覺得羞家極了,於是發憤圖強吧。」我跟每一個人說。

聽到有人說「難得動物有安樂死的權利,香港人就沒有」之類。可是他忘記了,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誰知道動物自已想不想死?

可是今天她又不太肯吃了,雖然我們出動到她至愛的芝士。媽媽說,傷口又有變壞的跡象,而且開始發臭了。

那麼,之前的是迴光反照嗎?

這幾天恰好都看到有文章以至新書的作者提到,家中養了十多年的老狗要離開的事。其中新書的作者提到,家人都是讓狗狗在家中自然去世的。因為不想她/他在獸醫診所內孤獨的離開。

我只知道寶寶餘下的時間不多了,可是,寶寶是怎樣想的呢?她想舒服一點走,還是喘著氣也要多看這個世界一眼?

她未衰老的時候,我總可以猜到她的心意,要玩躲貓貓還是食狗用百力滋(相信每個狗/貓主也認為自已通曉對方的語言),可是近來讀不出了。

你可以告訴我嗎?

Monday, May 28, 2007

我沒有資格下決定,可是......

在老家養了至少十五年的狗女寶寶,差不多半年前被其他狗咬傷,而一直治不好的地方,近兩個星期突然惡化。獸醫的藥都治不好,她又經常咬開包住傷口的三角巾,結果傷口越弄越糟。她這幾天甚至都沒有甚麼胃口了,四肢乏力,要在家裡行走都幾乎不可能,要抱她外出大小便(因為就算給她報紙,她堅持不在家撒大小便,除非病了真的忍不住),晚上又老是在喘氣。

媽媽說,不如讓她走吧,免得她繼續痛苦下去。但我和爸爸都一直不肯表態。

剛才放工經過老家,看到媽媽吃力的抱起她去廁所(她最近都不肯讓我抱了),已經抱到路口她也不願動,死命的坐在地上。手腳不是乏力那麼簡單,跟本就變成紙條那樣軟棉棉。差不多完全倒下了。媽媽說,你看,都這樣了,明天就讓她去獸醫那裡安息吧。

不過,媽媽自已也說,「看看獸醫有沒有法子治好她,如果有的話......」早兩天還聽朋友的意見,買了好幾百元的甚麼「雲芝」給她吃。

我知道,寶寶最近好想去平日溜她的海濱公園裡去。這幾天精神好一點的時候也示要要出去。只是現在走不動了,又病成這樣。於是我跟寶寶說:「你乖乖先回家,我準備一下,一會帶你到那個公園玩,好不好?」媽媽說病成這樣還要帶她出去甚麼公園,她以前都去過好多次了。但寶寶聽畢當堂站起來回家,又吃了大半碗飯,「he he he he 」的讓我抱她出去。我截了的士載她,她在車箱內顯得好高興,因為以前爸爸經常載她到外面玩。

到了公園,她跟本站不起來了,要放報紙讓她躺著。但她見到老朋友,又會轉頭跟他們用鼻子打招呼,仍然認得相熟的人,回家後又再次肯用腳走路。本來以為她沒有意志了。

這樣一來,我本來開始不反對媽媽的決定,又猶豫起來。

媽媽說,她半夜氣喘得很辛苦的時候,你們又不考慮一下。我做這個決定時都很不容易的。這點我們都知道,可是媽媽你看今晚寶寶她......

冰男說,我已經不常住在老家了,照顧她的責任都留給媽媽,那有資格決定她生死?而且讓她「自然」病死的話,不知道要她痛苦多幾多天,對她而言其實很殘忍。可是我總是覺得,我們作為主人或者人類,就可以決定動物的生死嗎?如果她仍未想死的時候,我們就帶她去獸醫注射......

我就是這樣想不通。

Wednesday, May 16, 2007

老狗學藝近況

剛剛過了三個星期。仍然戰戰競競,雖然是五天工作制,可是每日長工時加上壓力陪增,假日都累得不得了。睡得着的時候,又是惡夢連連。對新公司有點失禮,好像是訴苦的時候比較多,不過主要都是我個人的問題。

幸好,至少增加的假期,令我可以有空跟朋友郊遊。

剛過去的周未就跑到西貢,還夠敢再試遊繩下降。雖然做起來笨手笨腳,還要很多朋友用盡方法證明給我看「這是安全的」之後。(雖然我也學過攀石,可是理論的成份都忘記得一乾二淨。)

而且我今晚好高興,我終於種得出貓草來。雖然至今只有三條冒出來而已。之前兩盤在暗處等發芽到發臭,就連種子也沒有爆開過。希望這盤貓草「蒸蒸日上」,讓我拿給毛毛當特別禮物。

Sunday, May 06, 2007

應該覺得羞慚嗎?

不多是三星期前的事了。那時我剛辭去原來的工作,等候到新公司上班的那個星期。難得平日晚上有空,約了一群舊同學聚會,主要是為了給他們發結婚當日拍攝的照片。

整個晚上都談得很開心,除了這件事。有個舊同學談起有些行業的薪酬問題時,提到我的例子,說:「diana,你現在人工只有幾多幾多之嘛,不是嗎?」

全檯人都靜下來望著我,然後不約而同的說:「你還不轉工?」、「這跟你的學歷不相稱啊!」、「有無搞錯呀?」諸如此類。

其實我已經轉工了。不過對於那位當眾公開我有多少人工的同學,我實在沒好氣跟她說明我的近況。豈有此理!我跟你坦白說我月入多少,是因為我當你是朋友,不等如你應該把那個當作眾人話題甚至笑話。

(既然知道我人工低,那位同學在我以前另一場聚會時,竟然未問過我,就向十個八個舊同學宣佈:「今餐是diana請食飯。」我實在沒有本錢充大頭鬼在那位同學提議的日式餐廳請吃飯,最後是各付各的。)

在舊公司的時候,我一直不在乎人工低。雖然每個月沒有甚麼積蓄可言。

那個晚上的影響比我想像為大,好幾天都覺得自已很羞家。我介意的,其實不是在那班同學面對難為情。而是年紀不少了,賺到的人工卻是那麼低。是她令我「醒覺」(真是多謝夾盛惠)我之前沒有考慮到如何令自已過得好一點嗎?

最近轉到新工作環境,人工待遇都有所改善,但我知道,跟年資相近者的市場工資好像還有一點距離,更不消說同期的大學畢業生了。

這代表我「難以翻身」,以後也只能這樣過生活嗎?

有前同行安慰我說,加入這行業的人都有點犯賤,都是為了甚麼新聞自由呀,見識更多呀,而且我當時不是為了增廣見聞,不惜減人工到舊公司工作,就是為了轉營嗎?只要夠用就好,為甚麼要介懷?

是因為年紀不少?還是因為婚後沒有父母的潛在庇蔭,我的先生又主張「自力更生」(即是自已顧自已),即是說有甚麼事都只能靠自已嗎?

好倦好倦!

以前放工後覺得很疲勞,主要來自工作上的奔波。加上每星期返足六日工,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