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我那個重疊疊的背囊內,總會有一把伸縮雨傘,有時還有一件已經絕跡便利店的「便利雨衣」。可是這一天(說的是星期二),百寶袋內竟然甚麼雨具都沒有。怎麼搞的?雨還下得那麼大,我又咳得那麼厲害(但背囊仍是那麼重)。都淋濕了半邊身,幸而最大雨的時候,有行家義助我一把,遮我到目的地才走,否則今晚可以要在急症室渡過。
以為已經夠倒楣了,誰知差不多下車的時候,有個女孩子在車廂內四圍亂轉,一轉就「啪」一聲,一腳踏正我的舊患上。她的菲傭/監護人立即叫女孩子跟我道歉。但那個女孩子只是「啤」了我一眼,然後望向她的菲傭說:「but I don’t want to.」
x!你唔想?我夠唔想俾你一腳伸埋嚟,你一句道歉都無,更毫無悔意!可能那個卑鄙的女孩子知道我趕着下車,不可以對她怎樣。要不是她的傭工猛向我say sorry,我真的會求司機停車報警驗傷。(此刻我的腳仍然又腫又痛,真的應該報警,等我知道那個死妹釘讀邊間小學。看她會不會被校長記小過。係呀,睇佢個樣,只係小學生咁大,就咁壞。)
你這個小三八不要得意,鬼唔望你早日得罪班中惡霸時,仍然只係識講:「but I don’t want to」,之後由對方以「屬於年青人的方式」給你好好上一堂......
受傷之前不久才跟L傾電話,對方還勸我「有仔襯嫩生」。你睇,而家好多時兩公婆都要返工,個女就俾菲菲帶住的話,佢見菲菲都係要聽阿媽話做事,就唔聽菲菲教。這樣的仔女只會越大越壞。正所謂慈母多敗兒,怎能容忍有這種家教的孩子?
阿媽阿爸當年教我是用體罰的一套(說的不是虐打,不是心理上的虐待)。當年自然覺得自已很悽慘,長大了才覺得上一代有道理。將來不幸有後的話,在這個越來越多歪種的世代,更要加把勁,否則仔女遲早被其他人修理得更厲害。
我的怒氣明顯沒有被雨水淋熄。
難怪L說不捨得留下女兒,兩公婆去浪漫旅行。若是留給我這種人託養幾日的話,佢揀飲擇食我會由得佢餓(餓到差不多她就自然會食,好似毛毛咁)。佢做錯事仲話「but I don’t want to」唔肯道歉?我會即將迫佢跪低,返到屋企再吊起嚟打。
所以,L,我真的不是當媽媽的料子。
4 comments:
不能再同意! 我好討厭而家d細路! 不知所謂. 無禮貌無家教嘴渺渺, 見到想車幾巴!
我都唔知自己第時生個仔/女會點對佢 :p
can:
首先多謝新朋友的留言。
對呀,我一直覺得「子不教、父之過」,但現在太多太多小朋友給自已的父母(更不要說祖父母)寵壞了。
試過一、兩張跟親戚的孩子吃飯,他們頑劣而其父母縱容的地步,真想先兜頭打小朋友的耳光,然後轉到打他們父母的耳光。
哈哈...我終於搵到一個我他日唔得閒自己湊都可以放心將個仔(if會有的話)交俾佢照顧o既人啦,得閒拎個仔俾你咁樣訓練下都不失為呢個世界做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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