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31, 2007

用甚麼醒酒最好?

一小時內跟朋友們品嚐了四種蘇格蘭威士忌,本應是睡個好覺的前奏。

我與冰男一月到澳洲蜜月。剛回家就發現收到曾經下榻一間澳洲酒店的信。一半酒醉、一半歡天喜地的拆開,以為是他們終於記得,當時忘記了我們那支旅行社package曾提及會附上的蜜月香檳和朱古力而抱歉(其實,少了一支香檳,也無阻我們的歡樂假期),誰知,竟然是「因為收不到旅行社的錢,所以要從我的信用卡中,支付入住期間的酒店費」,盛惠aus 780。

開甚麼玩笑!

我是透過一個本港知名旅行社(簡稱甲),訂另一間旅行社的package(簡稱乙,亦是知名到不得了)。package就是包括來回機票和上述的酒店。總之那筆過萬元的數目我已經付過了。之後我還透過甲,訂過其他澳洲酒店,他們亦有職員透過電話,通知過我幾之要到至少兩間分社取機票、取酒店單據之類。總而言之,若是甲公司要透過手機甚至地址找我,一定無問題。

我在該酒店住了4晚,若是因為我check-in時大意而忘記了甚麼,酒店總有機會通知我補回。而且,我在澳洲還多留了一個星期多,最後一天都是在該酒店所處於的那個城市度過的,更透過該酒店安排熱氣球之旅,我將「所有」聯絡方法都給他們了,一定有辦法找得到我。

但我收到酒店的信有兩封,一封聲稱是在一個月前發出,一封是幾天前發出。第一封是說若我不在指定限期前解決帳單,就要在我的信用卡中收取費用。但我從來沒有收到第一封。

至於第二封,信上的地址與第一封一模一樣。但上款顯示是幾天前發出的,表示由於至今未能解決有關帳目,就要從我的信用卡中收費。我打去信用卡公司查詢,酒店真是要求我支付有關費用。快手到不得了。

到目前為此,很明顯,甲乙兩間公司都未有倒閉。相信不是我粗心大意吧,它們是那種一旦有甚麼問題,絕有可能要出A1頭條那種大公司。而我,可是真金白銀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費用,你乙公司跟甲公司、或者是乙公司跟酒店之間若是有甚麼「對不到帳」的問題,酒店又怎可以算到我的頭上?

第一時間打電話去肇事酒店,說是緊急情況,我知道他們finance department現在沒有人(因為己經打過了),請對方幫我留下聯絡方法第一時間回覆。誰知接待員告訴我:明天是週末,若不是總經理上班而是副經理,就要等到下星期一。

我不覺得我可以等那麼久。

打去甲旅行社。當然啦,人家的服務熱線怎會在凌晨時份接聽電話。看來要到明早才能解決事件。氣剎我了。

難得上班前的假期氣氛,都給破壞掉了。肯定今晚無覺好瞓,整晚都在想怎樣去解決這件事。

p.s.公平起見,暫時我不會公開甲、乙公司身份。因為我為了這件事非常憤怒,要不,也不會在凌晨二時不去睡覺,而在書房上網打出這個經歷。但「截稿」前未能找到該兩間公司回應。明天我會第一時間聯絡該兩間公司,看他們怎樣解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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