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七年七一下午六點,我已將身上發咸臭的一身衣物換掉,以為可以回公司搏殺的時候,卻被調到這裡。暗差陽錯之下,十年以來首次看慶回歸煙花。
除了照相機以外,一點準備也沒有,亦從沒有拍過煙花。拍得爛也沒有辦法。
無論是否同意他們的手法,至少第二幅看上去很悲情對不對?
雖然我認同他們保衛歷史建築物的心情,但對不起,我覺得自已是被「騙」到這裡的。因為有人言之鑿鑿,說警方六點半會清場。結果甚麼都沒有發生。
公平點說,也許是示威者自話自說,也許是因為有傳媒和公眾人士在場,改變了形勢也不定。
(不管怎樣,警方總不會在這個敏感時刻,在煙花前抬走示威者吧?)
結果下午做遊行,晚上做慶祝活動。算是平衡取材吧。雖然因為要在煙花下扯高喉嚨向同事報料,結果今天喉嚨痛死了,別說說話,連吞口水都有困難。
此外,民主真是個好東西。幾天以前,老細召同事開會,說是七一當日的工作分配,問大家有沒有意見。結果我跟另一位同事膽粗粗說要負責遊行,有說要看盈盈樂樂,有的沒有所謂。結果,提出意見的人如願以償,要感受回歸歡樂一面的做監誓做巡遊,反之則做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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