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在前頭。這篇文章的作者,可是參與今年渣打馬拉松全馬賽事的5,603位參賽者中,未能完成的800多位跑手之一。所以即使只是想忠實地表達自已的心情,若予人「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或者「xx唔出賴地硬」的情緒,那也沒有辦法。至於內容有無偏頗,請各位自行判斷。)
朋友都問我,網友也電郵來問:「馬拉松比賽那天,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well, here comes a failure. 這是我從最初到現在,都沒有改變的感覺。因為這是大會這樣說的。
從報名那天開始,一直有「是否可於時限內完成」的擔憂。所以跑不完並不是沒有預料到的事。
今年的比賽時限是五個半小時,比過往的五個小時,已算是寬鬆了。可是對於首次參加42.129公里的賽事,且均速只有7至8分鐘一公里的我而己,要及時完成賽事,仍不是容易的事。
當初謄粗粗報全馬是希望可以跑到青馬大橋,之後的路有沒有完成都沒有關係。隨着練習上了軌道,知道自已有這個體能跑完成賽事的。幾個月以來之後也參加過十公里和半馬的賽事。
(順帶一提,其實我不是這幾個月才開始跑步,早於04年已經開始了,半馬和十公里的渣打也完成過。不過說真的,當年的練習沒有現在那麼認真。)
話說那天,終於到了首個折返點,走到夢幻似的橋上。直至這裡為此,一直也按照自已的計劃進行。
離開青馬橋,下一站是汀九橋。那個交匯點是跟青馬橋入口,與及汀九橋的出口連成一個roundabout的。我眼看到比我距離快約一分鐘的跑手們進入汀九段,但在我較前一點的跑手,好像都過不了去,是怎樣一回事?
我跑到交匯處才知道,大會的工作人員要截住我們,不讓我們跑汀九段。
「你們不可能跑得完的!」其中一位阿伯級工作人員說:「你還是繼續往前跑吧!」
往前跑是返回長青隨道往西隧方向。可是即是意味着少跑了一個折回點,大會計分時會被取消資格的。
「我還想跑,而且汀九段還未解封(跟本兩段都有人在跑,我肯定早我一分鐘的人都還在跑去程那一段),仍然有很多跑手在,為甚麼不讓我跑到最後?」我爭辯。
「你不可能跑得完的!」阿伯還是這樣說:「你可以選擇上巴士,或者繼續跑,那樣你至少可以嘗試跑到西隧。」
我沒有蠻力制服工作人員闖過去,知道要跟這個阿伯再說下去,他也不會理會。當時腦裡只想到:「我想繼續跑。」,於是無奈地跟那些已經完成了汀九段的跑步往長青隧道和西隧方向走。
可是走不了多久,我就想到一個問題:若是我可以在時限前趕到終點,那,算不算訛騙?
如果我到得了終點,就可以拍到衝終點的照片,還可以接過大學隊說給全馬運動員的毛巾。冰男難得肯帶照相機出來。可是,我跑少了一段,跟本就沒有完成賽事,怎可以到終點?
為免令冰男空歡喜,我首先打電話告訴他最新情況,然後就以「嘗試在這個跑道上,可以跑到幾多就幾多」作為目標。
我跑得慢,這是事實。賽事說了時限,我知道。可是如果我是順序跑,跑到某一段(例如跑完汀九橋)要捉我上車,我條氣會順一點。而不是明明還可以跑的時候,工作人員以「你不可能跑得完了」作為理由,堅持不讓我(與及其他跑得慢的跑手跑),即使明明那段路上仍有不少跑手。就算你們心急要將路解封,也不是要這樣劃線吧?這是官僚嗎?
心裡有點混亂,因為已經成為disqualified 的跑手了,還是在賽道上。那麼餘下要怎麼辦?要不要按照原定計劃嘗試在後半段加速。可是這樣做,我也不能完成賽事了。
終於跑到西隧了,到了半程我看看錶,想:這個時間就算跑到出去,還是會在隧道出口不久,給人捉上車的。所以就放慢了腳步,索性以急步行的方式繼續向前。之前的路上,除了是在水站附近,全程我都是用跑的,雖然跑得很慢。
這時候,已經比賽開跑後約五小時。我猜得不錯,離開西隧不久,就再也走不遠:大會索性弄來一個網來罩住前方的道路。真夠意思。
就是這樣,我雖然無穿無爛,還是沒有完成我人生的首場馬拉松。我大約跑了三十二公里左右。可是都是off the record的。
我有想過我因為受傷而退出,有想過因為跑不完而disqualified,卻不是這樣情況下,連第二個折回點也沒有經過,在官方成績上完全沒有紀錄的幽靈。
我在賽道逗留的那五個小時,特別是最後兩個小時,只感到兵荒馬亂。由於我算是「死剩種」那一群,所以看到負責水站的工作人員如何落雨收柴地將原本準備給跑走用的飲用水嘩啦嘩啦地倒掉在地方,還要是流在跑道中央那種。他們知道這樣會增加跑手腳就起水泡,甚至跌倒的危險嗎?還有身旁總有用客貨車慢駛收封鎖線的大會工作人員作為陪跑。還有不少跑手在賽道上,你們真的很趕時間收工嗎?
後來上討論區,有些跑手投訴西隧出口的那個賽道,比預定時間還早10分鐘關閉,明明有餘力跑完賽事的,卻也跑不了。明明自忖有能力在大會指定的賽事結束前完成的跑手,最終也未能如願。相比於我這些被迫跳過了跑道的人,應該更加不服氣。
賽事後,有跑開步的朋友說:如果時限時6小時的話,你應該可以完成的。下一次吧!你今次已經蠻不錯了。老實說,我對於這種安慰話沒能起甚麼共鳴。可能是因為我是身邊所有參加過全馬賽事的,惟一一個失敗者吧。
亦有朋友說:你要完成賽事的話,報10公里或者半馬就成!何必跑那些長,又容易受傷的賽程?
我當然知道,只求完成的話,報上述其中一項賽事,我在很多人的眼中都已經是英雄了。對很多港人而已,跑十公里賽也是跑了「渣打馬拉松」,很威風了,不是嗎?
更有人說:你跑得那那慢,就不要跑馬拉松吧!
我預了無法在5個半小時內跑畢全程要上巴士,卻無法理解因為大會趕收場,而在路上將明明可以繼續賽事的跑手趕走。
而有跑開長跑的人也知道,很多人不是想在賽事當日跑得慢,而是受到傷患困擾,但又未至於不能跑,所以跑得很慢,只希望完成。
在很多國家,這個卑微的願望不難達到,但在香港嘛......
大會老是要趕時間「交場」,為甚麼要選擇這樣的賽道?為甚麼不學毅行者跑麥徑?
或者應該問:為甚麼不為跑手爭取更長的完成時限?特別是,這個標榜大眾化、鼓勵市民參與的賽事?難道不知道設立緊迫的時限,也是會增加跑手受傷的機會的原因之一嗎?
東京馬拉松也在同一天舉行。這個亦是在城市繁忙道路舉行的賽事的時限是7小時。
又再看其他國際馬拉松賽,有最平坦跑道的柏林馬拉松,時限是6個半小時。
我跑得慢是不爭的事實。理論上,不如練快速度,練fit一點,再參加長途賽。事實上,可以不停跑五、六個小時,體能上不是問題。加速卻涉及動作的協調,其中一個要點是肌肉強度。
「你的大腿肌肉不夠強,所以才無法加速!」曾經有個教練這樣說。雖然我已開始努力練肌肉,這個卻不是增加每星期漸漸增加跑步量那樣,屬於短期內可以解決的事。
看來,只要保持自已的步伐跑,在香港是很奢侈的夢。
即使以後的馬拉松賽事很順利,第一次的失敗是一個永遠也洗不掉的stigma。就像初戀那樣,別說開花結果,只得到令人難受的經驗,即使後來遇得真愛,也是遺憾。
x x x
後記:這篇的內容寫了很久,期間有很多修改,其實很真的寫得很爛,寫得差不多要爛尾。最後決定不理好醜,先將這部份公開。還有好些部份決定暫時留着,希望將來做多一點資料搜集以後才發佈的。
此外,我沒有放棄跑步,休息了幾天,又開始跑了。雖然不知道下一場賽事會在何時、何地舉行。
2 comments:
從你喋喋不休的文字裡, 便知道你有多少怨氣, 認同你的想法, 他們不應該妄下判斷, 認為你們一定跑唔晒, 就算係, 咪到時逐個執上車囉, 點解唔比人跑埋那個checkpoint呢? 如果係我, 我死都衝過去呀~~
ka wah兄:
你只需要看文字,lucky you。冰男有位同事當黑。賽事後第二天見面時,對方明明對跑步一點興趣也沒有,卻給我喋喋不休地捉住講了十多分鐘。嘿嘿。
怨氣嘛,我之前也沒有想到這點。旁觀者清。我一直覺得一個跑手在那個賽事制度下,實在沒有得到甚麼保障或保證,很無奈。
我不介意跑了五個半小時以後,仍未到終點而被取消資格,可是因為這樣的理由而不能繼續跑,實在覺得......你知道我想說甚麼。
附帶一提。那本賽事幾天才現身的「選手須知」有提到在每個折回點「收檔」的時間。我確信我跑到汀九橋入口前,未有耐到那個時間,可惜死無對證。
大螞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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