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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September 07, 2009

手機牆紙真不能亂用照片

乖乖不得了。



自從我將在Islay拍攝的這張照片,用來作手機的wallpaper之後(亦即是現在放在部落header那張),就有快樂,然後失落的感覺。



每次用手機,就以為自已可以穿越時空,按個鍵就可以立即跳進去,再次去感受那陣咸咸的海岸風,再在那個小島好好的喝lagavulin和其他威士忌。




但我仍然在香港!而且還要上班。每一次看手機屏幕,明知道只是一張照片,都有這個false hope。以為那個是天窗。



要將它換回其他照片嗎?又捨不得。人就是這樣矛盾。

Saturday, September 05, 2009

「為甚麼又想去旅行」

前陣子,我在顏冊個人現況一項這樣一寫,意外地有不少朋友留言。其中yy說的很好,旅行是希望自已從旅程中有反思和retreat的機會。

可是旅行是一種消費行為。做得好一點的,會得到比回憶更好的東西吧;做得不好,就只有「以錢買經驗」這樣的一回事。


近日,由於冰男即將轉工的關係,我今年內跟他去一趟旅行的點子,正式宣告壽終。


既然去不成旅行,那麼,就讓我重新回憶去過的地方,希望從當中,再次挖到甚麼,給自已反思反省,與及逃避一下吧。

Saturday, August 22, 2009

有更好的又如何

我跟朋友說去了沙巴,浮潛時已經看到水清沙幼,許多許多的魚和珊瑚,很興奮。沒有想到沙巴可以那麼美。


有些朋友老是喋喋不休,堅持:「才不是,馬爾代夫才正。」、「馬來西亞的珊瑚其他很普通,你去過菲律賓的就知道。」、「你不會潛水,會潛下去看才有意思。」表達意見也罷了,還要在對話中,希望套出我亦認同他們的說法,好像我去沙巴是個錯誤似的。


我沒有去過馬爾代夫、沒有去過菲律賓、未來十年也沒有打算學潛水。



我又沒有比較說他們看到的海底不美。我只是說我看過的地方,因為這些那些原因,覺得它已經很棒,就此而已,為甚麼非要跟其他地區比較不可?



為甚麼有些人老是要比較?正如既然我覺得冰男是the one,難道我非要跟多十個八個男(或女的)交往之後,才有資格這樣說?



即使有所謂「更好」的在外面,我跟它沒有關係,就沒有關係了。我認為,我見到的已經很好,是我的100%,就夠了。反正我又沒有打算迫其他人認同我的品味,我的選擇。



(話說回來,昨天在荃灣海傍跑步的時候,意外地也看到數以百計的魚。最近本地水質改善了麼?)

Tuesday, August 18, 2009

哎呀,無帶相機添。

報團的時候,我知道沙巴有陽光與海灘,可是不知道個海灘裡還有這個。





只不過在岸邊,已經可以看到這樣的場面。

游水的時候,以為自已在泳池游,因為水底太清晰了。

不過,為甚麼水裡會有魚和珊瑚?而且,是好多好多珊瑚。有朋友形容得很好,說簡直是在海洋公園的海洋館內游,(只不過是少了幾條巨型蘇眉和電鰻)。

旅行期間,沒有可以在水底拍攝的相機(本來我連相機也不打算帶,這是老媽「壞壞哋」的相機),不然,可以回憶一下地毯,不,蓋地珊瑚的場景。

下次去旅行的時候,我還是帶個好一點的相機吧。

Sunday, July 06, 2008

當年今日.後遺症

首次旅行會影響日後的人生,也許不錯。

翻開特地從老家搜出的日記。當年今日,我和熱情從蘇黎亞乘火車回慕尼黑。火車未開的時候,她去洗手間,一群男子走過來用德文問我:「現在是甚麼時候?」我已經覺得好奇怪,為甚麼整車白人不問,就挑我這個黃種人講德文,我答了他以後,問我的男子好像要用整張臉來靠近我。我望望熱情放袋的方向,他的同黨已經仲手到熱情小背包的手挽位置。我.嚇.呆.了,連叫都叫不出聲,但同黨知道我已經知道他們的把戲,於是放開把手,扮跟我雞同鴨講,然後乘開車前一刻衝出火車。

熱情這個時候才回來,因為她甚麼都沒有經歷過,即使聽我訴說剛才的經歷,仍然未驚過,在車上呼呼大睡。

至於我,一路在想如果當時他們偷到手,個個牛高馬大,如何阻止他們?如果我沒有看牢而令熱情的財物被竊,那怎麼辦?(致命的一擊,是她說小背包內有她全副身家、與及護照。)一直在腦海裡想着當時與及萬一會發生的情況。之後的德國之旅,我無法在車上睡覺,全程提高警覺。

記得了。原來如此,我對朋友隨身財物像牧羊狗那樣緊張,老是提醒他們要放好,有時嘮叨到連朋友都覺得有點煩,自已也會盯得緊緊的,原來就是那個時候開始。

至於對自已的包包緊張,經常跟「龜殼」形影不離,又給我記起來了,是因為旅行期間的另一件事。

那時在某城的德國學校讀書,來自同一間大學的德文同學,除了熱情以外,還有5個人。「四人夜話」的其中兩位成員J和T以外,還有3位亮麗的女大學生。之前跟她們的交情也不錯。她們身材高挑,都很會打扮,旅行期間的衣着仍然華麗。我跟她們一比之下,簡直是醜小鴨。

可是開學不久,我已經發現她們有在學校偷廁紙拿回家用,而且不只一次。由於其中兩位跟我住同一個單位,我已經跟她們理論過:「喂,一卷只是4元港幣左右,我以後買回來好了。」但我買了廁紙以後,她們照用如儀,然後仍然偷廁紙自用。(她們要用那麼多廁紙幹麼?至今仍是一個謎。)

在德國期間也經常shopping,行李裡從毛巾到晾衣夾都有錢買全套hello kitty的人(十年前還不流行用LV和Gucci),為甚麼要偷廁紙那麼cheap那麼無公德?我實在給她們氣死,但難道跟學校告發她們?

有天,我在課堂休息時碰到她們,我說要上洗手間,其中一位「亮麗」說幫我看管背囊,我就聽她說。回到單位以後她說要用我的背囊,一打開就是六、七卷廁所,當然又是偷回來的。

「你個袋夠大嘛!」她說。我當時只是覺得她們無藥可救,沒有想到其實她們的行為,還是一種侮辱。明知道我反對她們的行為,還要在我背包插贓,背足半天。

對了,經此一役,trust no one,我對自已的隨身物品都很小心,生怕有甚麼狀況。再好的朋友,也未必肯讓他們代為保管;直至現在,我坐最好朋友的車,死也不肯將背包放在車尾廂,許就是這個緣故。

真是傷腦筋,我本來希望藉記憶重組,令自已以後能執筆記下更多快樂的事,可惜最先勾起的,還是最不愉快的回憶。(明明日記記載的,旅行上快樂的事也不少啊。)

Wednesday, July 02, 2008

是如何到起點的?

開始動筆寫今次蘇格蘭之旅才發現:現在不說過去旅程的部份,至少說出重要的部份,就無法執筆寫現在的事。

可是,要如何談起?

苦思了一個星期,仍然記不起來,究竟當初為甚麼會跟熱情兩個人約定結伴旅行,直至去到那個城市的德文學校為止?忍不住驚動熱情。我相信她的說法,應該是我自已先決定去那裡,而她決定去另一個城市。後來因為幾班同學中只有熱情報名去那個城市,那個又屬於前東德,各老師對它認識都不深,於是建議她另選地點。然後,她聽了我的建議覺得蠻不錯,就決定結伴了。

那麼,為甚麼我選擇去那個城市?嘿,我終於想起來了。原因下文(如果有的話)再交代吧。

我手頭上的資訊仍然不夠,無法作記憶重組,也許要回老家搜集證據,才成完成記憶重組。

但另一方面,那又有甚麼關係哩?反正結論是:我就是跟熱情兩個人大膽起行程,到石峽尾訂青年旅館(不知道那個地址現在還在不在?)然後就約好那天出發。

而且,首次旅行的模式,影響了我和熱情以後的旅行決定。當初我們有考慮過去意大利,我只要去龐貝(!)。她嘛,說要去佛羅倫斯,想法正路多了。考慮到我倆預算的旅行日期、安全考慮等等,就索性大刀闊斧,不去意大利算了,改為集中火力去德國和瑞士兩個國家,作我們口中的「深度遊」,我和熱情告別以後,再去英國會合另一班朋友。

這種「貴精不貴多」的想法,當年受到很多朋友和同學的挑戰,至少我有這樣的記憶,他們問:你難得一次出門去歐洲,就只去兩、三個國家,有無搞錯?咁浪費呀?

但結果我們都很喜歡這個模式。十年來,我和熱情沒有再次同遊,但大家仍然遵守/按照這種模式去旅行。其實沒有甚麼對錯,只是這種模式,我們覺得最舒適吧。

(最近,總是好想記住這些看法。好像寫出來以後,一切就會好辦一點似的。希望不是突發新聞報道那種「......其實當事人似有預感要交代一切」吧?)

Monday, June 30, 2008

德國.睇波.與首次旅遊

今日凌晨睇波,是戒睇波後n年來看的首場賽事。我曾經熱捧的德國隊輸波添(雖然,其實它是歐洲國家盃亞軍)。

其實當年捧的,不完全是德國隊,而是(當紮的)奇連士文。8字頭的朋友們,奇連士文當時是踢拜仁慕尼黑而不是當教練的!

我讀大學時有修讀德文。德文老師總會問為甚麼要學,我當時答案大致如下:「德國經歷過二戰,能夠面對過去,於各方面造出輝煌成就(說的應該是西德)。很想了解這個國家多一點;而且哩,德國有奇連士文......」老師就表現得很高興的樣子,教我們如何用德文讀好Klinsmann這個名字。還教我們,奇連士文first name其實是Jürgen、而不是Jurgen。

(我說的都是實話,只是後來的部份從來沒有提到:其實對德國的興趣,又始源於《足球小將》的若林源三和《挪威的森林》,但這樣又怎樣跟德文老師解釋好?反正到最後,我真的是因此而對德文有興趣就是。)

就是因為有讀德文,1998年,大學第二年升三年的那個暑假,就以「讀暑期班」之名出國旅行。是生平的首次出門,之前連「返大陸」(當時已經回歸,但還不流行用「內地」兩個字,都是說返大陸)都未去過,就膽粗粗跟熱情兩個人,約定了首站是在法蘭克福火車站某處等!這樣做是因為她有德航獎學金送出的機票,而我就為了最後一站要去英國旅行,而買英航(熱情對去英國沒有興趣)。於是兩個首次出門的大學女生,就於不同時間在香港機場出發,然後約定翌日在一個非英語國家、非乘火車不可的地點等!簡直膽生毛。現在想起來都一額汗。

如果當年對奇連士文一點興趣也沒有,也許就不會讀德文,乾脆讀日文好了。於是那天暑假就不會跟熱情去了德國旅行了。然後今天去蘇格蘭和英國的時候,就不會感嘆:咦?對上一次去英國,是十年前的事了......

Monday, June 23, 2008

關於分享

熱情看過愛丁堡馬拉松的那一篇後,跟來投訴:「很失望,你只肯說關於馬拉松的部份。旅程的其他內容,完全沒有提及!」

我很意外她會這樣講。回港以後我跟她談了至少半小時電話,除了馬拉松以外,應該也有提及到一點點行程吧?但我想起來了,的確,的確除了威士忌,與及去過的地方名字以外,我都沒有跟她談到。難怪她要投訴。

前幾天跟借英國電話卡給我的朋友吃飯,她問我:「旅程上有甚麼趣事?」很正路的問題,我竟然無言以對,呆了。(明明有趣的事多着哩。)

這幾天睡得不好,索性回憶過去,醒起多年以來,我似乎一直沒有跟朋友訴說旅程上經歷,除了是倒霉的部份。

關於我在雲南跟朋友被人從頭騙到尾,還在國家認可公園內遇到神棍兼迷暈黨的事,要我再說一百次也可以(除了跟老爸老媽以外,拜託大家不要多嘴);在澳洲渡蜜月時,到uluru朝聖到玩熱氣球,跟好朋友也只是「提過有這個行程」這個程度而已。在部落裡更只寫了被酒店無理過數的事。

為甚麼?因為我對於說令自已快樂的部份,並不自在。

跟朋友不是沒有說快樂的事,但比率原來不多。而在部落裡,都是訴苦/不吐不快的話(其中一個原因,是快樂的時候,通常跟運動或旅行有關,不會接近電腦)。

雖然我私下跟你說過飽也可以,不過為了熱情你這個讀者,我就嘗試改變一下,給你寫多一點旅行的事吧。

慢工出細貨,可能要等上好幾天,你就忍耐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