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小虎取得出世紙的同時,我遺失了身份--證。再沒有更symbolic的了。
的確是同時,因為我剛踏出登記處,就發現辦證時有取出來使用的身份證不見了,即時折返查問。入境處的職員也好心幫我搜索,都沒有發現。我直覺是我不小心掉失了之後(原因仍然成謎),極速被人偷了,不然,不可能沒有發現。
連身份證那麼重要的文件都可以遺失,真係無x用,好無x用呀你,點做人架?對,我是這樣想。即使是多年來首次遺失證件,我都覺得自已很無用。
誰知道打去警署,打算問地址及去報失時,接電話的警察哥哥話不用報失了。話只要去入境處補領就成。
我索性問:那麼,我取得新證前被警察查身份證怎麼辦?失去了身份證,不用報失保障自已嗎?對方答:你不用那麼杞人憂天啦。而且,新智能身份證防係功能很強,你不用擔心會被人非法利用......
我以為很重要的東西,極嚴重的犯錯,原來不是那麼大件事的嗎?雖然仍然陷入自責之中,但似乎知道了甚麼。
2 comments:
自責過後便積極面對吧. 天空依然是會放晴的, 小虎依然是淘氣的.
joseph:
多謝鼓勵。小虎現在不知幾淘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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