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以沒有我的check-in voucher為由,於我未知情的情況下在我的信用卡記帳一事,仍未解決。請注意,重點是酒店「沒有我的」,不等如我當時沒有給他們。
一天清早就打去甲公司理據,他們說乙公司負責的職員極有可能要到星期一才上班處理事件。一再問我記不記得check-in時的情況。我記得的是,我跟冰男入到酒店,前台的人就稱呼我做「mrs. x」,然後跟我辦理登記入住手續。據我觀察,我下榻的期間,只有我們這對香港人/中國人,是他們能夠第一時間知道我身份的原因吧。
沒有記錯的話,我一定有向他們展示過旅行社的單據,否則如何check-in取房間。但你問我,是那一位前台職員收下我的voucher,那是幾個月之前的事,我怎會還記得他/她的名字?
甲旅行社一再著我找回我理應交給酒店的 check-in voucher。問題是,我若是已經交給酒店,又怎會還有voucher在?若是交了給他們,又如何有證據證明我是交給他們?大家去酒店check-in時,酒店會不會給你們一張收據,證明你已經給了他們voucher?
我又想知道,若我沒有那個,又怎可能在那間酒店住上4晚?check-out時又沒有人向我收取任何費用。
酒店方面至今仍未有人聯絡我。真是要我等到星期一嗎?
又有朋友著我回家將所有相關單據找出來跟他們對質,那麼,是不是朋友都認為,最終都要將責任推在我身上,要由我去證明自已「無罪」呢?
實在覺得自已沒有用,天降橫禍,就整天急得要哭的樣子。不知道與最近情緒波動已經夠大有沒有關係(是last straw嗎?)老友「賢淑」與「熱情」安慰我之餘,都說:「你冷靜一點吧,星期一前,你也沒有事可以幹的了。」「熱情」更怒斥:「那筆錢不會令你在星期一前無飯開吧!都是下個月才結的帳。」
她們都有道理,可是我的憂慮也很實在,明明錢都已經付過旅行社了,卻被要求支付差不多是半個月薪金的帳。
近日還在想,完成發放/整理婚禮照片後,4月初應該有時間處理蜜月旅行的照片了。返港以後,那段記憶都像冰封了一樣,還沒有機會去回味旅程上的種種喜悅。
為甚麼提醒我的,竟然是旅程中服務最令人滿意的酒店記來的帳單。
1 comment:
多謝朋友們致電及電郵問候。希望承你們貴言,事件可以早一點解決。
diana@bigantclim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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