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5, 2008

安檢,不是最難受的部份

(現在才張貼出來,遲了。)

「大人物」來訪。三天都被派去作「跟進報道」。(原文是「跟蹤」嗎?還是我的普通話太爛?)有行家提到當時的安檢,我也要說。

即使有預先報名,核實身份,也要做很徹底的安檢。袋要先打開給爆炸品搜查犬嗅,人要過金屬探測器不在話下。袋內有甚麼都被翻得徹底。我見到有同行每本書、每本地圖、銀包內每張名片都給人翻來逐頁看。我嘛,也有搜書,但就沒有逐頁看,化妝品就看得很仔細。有搜查人員翻到我袋內的生理用品,不過他很「識做」沒有在眾人前抖出來。因為有同行不停在拍攝同行被安檢的照片,特別是女行家被搜的時候。

安檢後被安排上指定車輛。要上洗手間嘛,袋可以留在車內,人又要重新安檢。而且還要分批出發。我是toilet monster,不管手續有幾麻煩,總之你給toilet break這點卑微的人權就成,再安檢十次都無問題。但我跟隨身背包有嚴重「分離焦慮症」,要我留背包在車內,很不安心。(說安檢做得再仔細,留個袋在車內unattended,萬一被人插贓怎麼辦?)

對於有份幫手安檢的各人,包括我相信是剛出學堂/仍在學堂受訓的那些阿sir、madam,我真的想跟你們說:「thanks。」我討厭制度本身,但接受,誰叫來的是國家領導而不是德蘭修女。你們都很有禮貌對我們。其實大家都係打份工,你們卻聽到不少冷嘲熱諷。

第一天。下午一點半安檢,五個小時後,即是六點半,在沙田解散。有專車送回市區集合地點。

第三天。上午七點安檢,十一點多在機場附近解散。亦有專車送回市區集合地點。

第二天嘛,下午四點排隊安排,五點二十分輪到我,負責單位翻查記錄後說:「你公司不是報你名,而是報了另一位同事。」我立即打去跟老細說看看怎麼辦。叫已報名的同事飛的來成不成。單位說不成,因為十分鐘後就收安檢站。我知道有人幫手說項,但最終決定權明顯不在港方。於是我就被請出來了。

現在才說我沒有資格做安檢,在這個時候?說我回去看直播也是一樣,我回到公司,都差不多播完啦。我差點哭出來。灰爆加嬲爆(誰說已經確定報了我的名而派我去的?)那麼我在這裡罰企個多小時在幹麼?比安檢更難受的是,連安檢的機會也沒有。

第三天只是早起,難度不太大。最難頂是第一天。六點半散水本身不算太晚,但這裡是沙田,而且是工作了五個小時之後!因為要做安檢,加上沒有想到要搞那麼多個小時,沒有甚麼同行有帶食物,都餓得半死。

致命的一擊,還要老細落井下石的指示:「車程那麼長,你在notebook(指的是筆記簿、不是筆記簿電腦)上寫稿,回到公司應該寫得完啦!快點回來。回來還有其他的稿等着你。」那晚雷雨交加,車廂內黑漆漆,在非公共車輛內亮燈是犯法的,你叫我在途中諗定點寫都算了,難道我用手機照明?

所以嘛,安檢算得是甚麼?

2 comments:

tedstory said...

對呀,安檢最多是煩。
最悲哀的是公司的人根本沒有理及考慮你。
第一天﹝即習參觀馬術設施﹞,我的內地同事又跟我做同一ASSIGNMENT。公司上上下下都知道這內地同事做什麼。而我呢,在電話報料後回公司,大老世仍然不知道我去了什麼地方。之後求其叫我寫唐唐及DONALD,但他根本不知他們說了什麼就叫我寫。
第二天的事在FACEBOOK已寫了。
做安檢也算了,起碼要採訪的項目是有一些意義。但公司老世完全唔明唔知你在做什麼,又唔唸下你當下的情況,才令人厭煩。
所以決定了按章工作。

Anonymous said...

我地某政治人形容得好,整件事就係「習總訪港」